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2年第四批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2年第四批新能源发电项目名单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6-25 17:01:59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加快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2〕25号)要求,有关发电企业将鄂能源新能〔2022〕14号安排的部分建设规模明确到具体项目,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发改委(局)已审核,省电力公司已反馈意见。现将具备建设条件的具体项目名单公布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常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共计11个,容量103.9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1个、容量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0个、容量93.9万千瓦。

二、此次公布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在2024年底、风力发电项目应在2025年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配套的灵活调节设施要按照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的要求加快实施。

三、有关市州县发改委(局)要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要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积极做好支持政策落实工作。

四、请省电力公司支持办理项目的接入手续,加快并网工程建设,确保网源同步建成。

五、鄂能源新能〔2022〕14号安排的建设规模,尚未明确到具体项目的部分,调整到2023年度建设规模中优先安排。项目申报按鄂能源新能〔2023〕2号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2022年第四批常规新能源项目信息表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306/25/369056.html
责任编辑:solarstar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划分的公示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10:03:40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公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的配电区域划分方案。该配电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新区,涵盖云谷片区全部区域及乳业片区部分区域,地理边界明确: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和云谷纵86路,总面积约73.15平方公里。划分严格依据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地块完整、边界清晰,避免与现有电网交叉供电或重复建设,符合国家《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相关规定。该方案由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编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至7月27日,社会公众可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正泰新能:关于防范非正规渠道销售产品风险的公告来源:正泰新能Astronergy 发布时间:2026-06-30 09:21:41

正泰新能发布风险公告,严正声明打击非正规渠道销售行为,提醒客户通过官方授权渠道采购产品,谨防假冒伪劣及售后无保障风险。公告明确列出授权经销商查询方式,并强调公司对产品质量、技术参数及服务承诺的唯一责任边界,维护市场秩序与用户权益。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湖北公布2026第二批风、光项目清单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29 08:54:27

湖北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18日公布2026年度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共纳入59个项目,总装机容量483.6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49个(407.1万千瓦)、光伏项目10个(76.5万千瓦)。这批项目须严格落实电源侧储能与新能源项目一体化设计、核准、建设及同步投运要求,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和并网友好性。各地发改委需强化统筹协调与安全监管,保障项目按期投产;仙桃市、天门市还需加快配套储能设施建设,支撑本地新能源消纳。同时,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须加快推进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高效办理接网手续,确保源网协同发展。

2026年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公布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06-25 17:45:25

2026年6月24日,国家电网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公布了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本次新增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共9个,总核准/备案容量为74.15兆瓦,包括2个集中式项目(62.25兆瓦)和7个分布式项目(11.9兆瓦)。同时,清单还涉及149个变更类项目,总容量达1516.02兆瓦,其中集中式项目30个、容量1493.95兆瓦,分布式项目119个、容量22.07兆瓦。所有项目均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经国网初审、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及公示程序后确定。该清单是落实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的重要举措。(199字)

吉林省首批10个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公布来源: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6-24 18:27:29

吉林省于2026年6月18日公布首批10个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均由现有产业园区内的“园中园”构成,建设周期为2026至2030年。此举系落实《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具体行动,旨在到2030年建成约10个省级零碳园区。通知明确要求属地市级发改、工信、能源等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压实园区建设主体责任,重点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强化能耗管理、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并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建管运一体化模式。同时强调在资金、要素、技术、金融及绿电直供(如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建立跟踪调度与验收评估机制,确保建设实效。建成后将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中建三局承建的华润电力江苏沛县智慧能源光伏基地项目(二期第一批)全容量并网发电来源:中建三局 发布时间:2026-06-24 14:30:25

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承建的华润电力江苏沛县智慧能源光伏基地项目(二期第一批)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徐州市沛县龙固镇,采用“渔光互补”模式,装机容量为交流侧40MW。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4500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1.5万吨,减排二氧化硫约120吨、二氧化碳约4万吨;同时,光伏板下水域每年可产出渔业产品约600吨。项目通过立体化利用土地与水域资源,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兼顾清洁能源生产与水产养殖,形成双重经济收益。其建设运营不仅助力国家“双碳”目标落实,也为沛县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实质性支撑。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5:48:29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是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支撑碳达峰目标而制定的顶层制度安排,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构建“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电力、非电两类核算,并动态纳入新兴高耗能领域;另一方面,面向省级行政区域明确总量及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同步下达2026年与2030年指标)和刚性考核。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范围,兼顾发展基础与统计能力稳妥推进。配套建立责任分工、奖惩机制(约谈通报、信用约束、绿证补充)及全过程监测监管体系,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绿色消费需求,夯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根基。(199字)

晶科关于整治非授权渠道销售及品牌侵权行为的郑重声明来源:晶科新场景 发布时间:2026-06-22 11:02:05

嘉兴晶科光伏系统发展有限公司就市场上非授权渠道违规销售其光伏组件及品牌侵权问题发布郑重声明。声明指出,近期部分未获官方授权的商户擅自销售晶科产品,存在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冒用品牌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并损害终端客户与正规合作伙伴权益。晶科明确,仅直营体系及持有官方盖章有效授权证书的经销商具备合法销售、宣传、项目承接及售后质保资质;口头或网络宣称的“授权”均无效,客户可通过授权书二维码验真。非授权渠道销售的产品不享受原厂质保,质量与安全风险由违规方自负,并可能面临法律追责。公司实行零容忍政策,将通过限期整改、司法诉讼、永久拉黑及联合执法等方式从严整治,并开通举报邮箱与客服通道,鼓励社会监督。(199字)

天合光能关于防范非授权渠道销售行为的公告来源:天合光能分布式 发布时间:2026-06-11 10:27:27

天合光能于6月10日发布公告,警示市场存在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以非正规渠道销售疑似其品牌的太阳能组件产品。公告指出,此类行为未经公司许可,不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还侵害授权经销商的正当权益,并对消费者构成潜在风险——包括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售后服务缺失及用户权益受损等问题。公司强调,其所有正规产品均通过官方授权渠道销售,消费者应通过天合光能官网、认证经销商等途径购买,以确保产品真伪、质量可靠及售后有保障。公告旨在强化渠道管理,维护品牌声誉与用户利益,同时提醒各方提高警惕,防范假冒或非授权产品流入市场。

吉林省明确价格政策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来源: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10 17:29:36

本文是吉林省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发布的政策通知,旨在通过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文件明确了适用项目的界定标准:须以新能源为主要电源,接入用户侧产权分界点,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年可用发电量)和30%(年用电量,2030年起提升至35%),并具备分表计量条件。在电价政策方面,实行按容量(需量)缴纳输配电费,取消下网电量的系统备用费和电量电费;自发自用电量免缴系统运行费和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上网电量及购电行为均须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得由电网代理购电。通知还规定了执行过渡期、负荷率公示、项目退出机制及电网企业监管职责等内容,为新能源就地开发与绿色用能提供制度保障。(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