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越南工业和贸易部(MoIT)提出了鼓励安装屋顶太阳能系统以供自用的激励措施。
该部已经建立并向总理提交了一个机制,供其审议和批准,其中这些激励措施将适用于安装在住宅、商业和企业建筑中的屋顶太阳能,用于自我消费,而不向其他组织或个人出售电力。
根据该机制,信息技术部建议,投资和使用屋顶太阳能的投资者将免于获得电力运营许可证和电力企业注册证书。它们还将优先用于预算分配、免税或减税以及获得优惠利率的贷款。
据悉,这一机制在装机容量方面不会受到限制。然而,这些系统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的现行规定。
相关部委和地方当局将被要求发布指导方针,以简化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建筑的施工、消防、环境和电气安全程序。
越南国家银行将采取行动降低贷款利率,或制定专门针对北部地区的优惠贷款方案。财政部将优先安排预算拨款,以支持安装在办公楼的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开发,并探索税收和费用减免方案。
这些激励措施旨在逐步实施新批准的《电力发展计划八》,根据该计划,到2030年,一半的办公楼和住宅将使用太阳能进行自我消费。
提案草案还规定了各部委、机构、地方当局、越南电力公司、组织和个人在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投资和使用方面的责任。
在最近与信息技术部、越南电力公司和几个相关部委和机构的代表举行的工作会议上,副总理Tran Hong Ha表示,与太阳能和可再生能源有关的事项尚未纳入法律文件,有必要在试点该计划时设计灵活的政策。
他要求,信息技术部立即向政府和PM提出机制和政策,以鼓励在该领域的投资,并促进在日常活动以及办公室和企业运营中使用屋顶电力系统产生的电力。
管理机构应为太阳能设备制造商和进口商提供最佳条件,提供技术指导和激励,同时支持家庭购买设备,并为传输到电网的屋顶电力建立合适的价格框架。(本文编译自新能情报局,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