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补偿8元/千瓦!河北南网出台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规则

来源:储能之音发布时间:2023-04-11 11:04:52

4月6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南部电网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运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需求响应补贴费用按照运营规则中“以支定收”的方式分摊。日前和日内响应采用电量补偿方式。实时响应采用容量+电量补偿方式。

电量补偿:日前响应按照出清价格进行补偿;日内提前4小时响应按照出清价格1.3倍进行补偿,提前2小时级响应按照出清价格2倍进行补偿;实时响应按照出清价格的3倍进行补偿。电量补偿按照运营规则,采用“基于响应负荷的阶梯式”补贴方案。

容量补偿:在需求响应执行月,给予实时需求响应主体容量补偿,标准按照8元/千瓦·月。电网企业按月持续监测中标主体的用电状态,当月晚峰时段(夏季20~22时、冬季晚峰17~19时)协议约定备用容量应不低于平均监测负荷的80%,否则视为无效容量,不给与补贴。

《通知》原文如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南部电网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运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单位:根据《河北省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运营规则》(以下简称运营规则),进一步完善河北南部电网需求响应体系,缓解河北南部电网迎峰度夏(冬)供需矛盾,按照“自愿参与、公平承担、以支定收”的原则,在日前需求响应市场的基础上,启动时序梯次递进的日内需求响应市场建设,引导电力用户提升电能精细化管理水平,主动参与负荷削峰填谷,提高电网安全水平和运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主体

需求响应参与主体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两类,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一)电力用户。电力用户是指具有电网企业独立用户编号的高压用户。应当具备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关口电能量信息采集系统),确保上传的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完整,稳定保持在线。

(二)负荷聚合商。负荷聚合商是指代理电力高、低压用户参与需求响应的运营商,其集成的用户需满足上述条件,且单户运行容量在1000千伏安及以下聚合削峰能力不低于5000千瓦。负荷聚合商参与实时需求响应类型,应建有电力负荷管理相关系统,对代理用户具有负荷监测手段和调控能力,并将相关数据和调控通道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

二、响应分类

(一)日前响应。电网企业于需求响应执行前一天,通过网上国网APP向参与主体发出邀约,用户于邀约截止时间前反馈应约容量,并在响应时段自行完成负荷调节,响应时长不低于2小时。

(二)日内响应。电网企业于需求响应执行当日,通过网上国网APP向参与主体发出邀约,用户于邀约截止时间前反馈应约容量,并在响应时段自行完成负荷调节,响应时长不低于2小时。

(三)实时响应。电网企业按签约负荷直接对用户进行远程调控,响应时长不低于2小时。

三、实施步骤

(一)资源确定。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可调节资源普查。电网企业组织参与主体开展跳闸传动试验、模拟运营验证后,与参与主体签订需求响应合作协议。负荷聚合商需在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审核通过后,作为参与主体代理用户开展上述工作(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电网企业组织参与主体通过网上国网APP于5月20日前完成注册。

(二)竞价出清。迎峰度夏期间,电网企业月前在网上国网APP发布需求响应申报公告,参与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日前响应报量报价,日内响应只报量不报价。日前响应按照“价格优先、容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出清,确定中标主体、出清价格和响应序位表;日内和实时响应按照“容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出清,确定中标主体和响应序位表。出清结果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备。当出清结果无法满足电力缺口时,不足部分由有序用电补足。

(三)邀约确认。电网企业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实施需求响应申请,经同意后执行。其中,日前响应在执行日前向中标主体发出邀约,中标主体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应约容量,应约容量未达到计划邀约总量时,进行二次邀约;日前响应负荷规模不能满足负荷缺口时,日前可调用日内和实时响应资源,按照响应序位表依次向中标主体发出邀约;邀约结果仍不能满足电力缺口时,组织对不参与邀约的用户执行有序用电。日内响应在执行日按照序位表依次向中标主体发出邀约。实时响应不进行邀约,直接采取远程调控措施调用中标主体,应从序位表中调用次数最少主体开始依次调用,到达序位表末尾后从头开始。应约负荷原则上应不高于电网企业确认的最大响应能力,不低于电网企业确认的最大响应能力的50%。

(四)响应执行。日前和日内响应主体应提前做好用电安排,按时按量压降用电负荷。电网企业在响应开始后,对削峰响应负荷未达到应约负荷80%的响应主体,提醒告知后仍不达标的,对响应主体和响应主体代理用户采取远程负荷控制措施,确保响应执行到位。

(五)效果核定。采用响应负荷与基线负荷比对的方式进行效果核定。日前和日内响应按照运营规则进行基线负荷计算;实时响应以调控前两小时平均负荷作为基线负荷。响应主体同时参加日前、日内、实时响应时,依据应约负荷优先进行日前响应效果核定,超出日前市场应约容量的实际响应负荷,再依次用于日内、实时响应效果核定。

(六)费用结算

  1. 资金来源及补偿标准。需求响应补贴费用按照运营规则中“以支定收”的方式分摊。日前和日内响应采用电量补偿方式。实时响应采用容量+电量补偿方式。电量补偿:日前响应按照出清价格进行补偿;日内提前4小时响应按照出清价格1.3倍进行补偿,提前2小时级响应按照出清价格2倍进行补偿;实时响应按照出清价格的3倍进行补偿。电量补偿按照运营规则,采用“基于响应负荷的阶梯式”补贴方案。容量补偿:在需求响应执行月,给予实时需求响应主体容量补偿,标准按照8元/千瓦·月。电网企业按月持续监测中标主体的用电状态,当月晚峰时段(夏季20~22时、冬季晚峰17~19时)协议约定备用容量应不低于平均监测负荷的80%,否则视为无效容量,不给与补贴。

  2. 结算与发放。需求响应执行月的次月,按照运营规则和本通知相关要求计算补偿费用,在网上国网APP公示后,进行结算与发放。补偿费用由电网企业直接发放至独立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财务账户。负荷聚合商及其代理用户分成比例由双方按照需求响应代理协议协商确定,代理用户补偿费用由负荷聚合商结算支付。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策解读。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保电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电力需求响应政策,组织“两高”等工业企业做好入市各项工作,主动移峰填谷。引导拥有中央空调、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数据中心、基站等具备可调节能力的用户,积极参与需求响应。鼓励智能家居企业作为负荷聚合商,代理居民用户参与需求响应。

(二)明确工作措施,做好过程管控。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结合实际明确各级、各环节的任务和责任。电网企业要加强负荷预测研判,开展可调节资源常态化监测预警,对应约但实际响应负荷不足应约负荷50%和月内不参与应约的用户、负荷聚合商,视违约情况进行约谈、通报。因参与需求响应引起的市场化电量偏差免于电力市场交易考核。

(三)完善预警机制,坚持值班值守。电网企业要密切联系用户,协同用户制定一户一案,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做好需求响应工作。在需求响应执行期间,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304/11/366599.html
责任编辑:chery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李鹏解读《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1-12 09:09:15

《基本规则》在总结前期市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一体化设计理念,对电力中长期交易的全流程进行了系统性规范,从制度层面上主动回应了新能源大规模接入、新型主体蓬勃发展等与市场的适配需求,也为各级层面做好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提供了清晰可循的行动指南。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詹智民解读《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1-08 13:45:42

电力中长期市场迈向“建设与运营并重”新阶段——《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湖北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詹智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近日正式发布。聚焦到电力市场,《基本规则》从业务流程、数据交互、技术平台三方面系统推进标准化建设。《基本规则》赋予了运营机构执行干预措施的“权限”,并明晰了实施干预的条件及流程,既确保风险及时有效应对,又避免干预“缺位”“越位”。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黄远明解读《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1-08 13:42:35

在2020年版《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基础上,新规则聚焦市场运营、价格机制及规则衔接实现“三大升级”,推动中长期市场更好发挥“压舱石”作用。新规则着力推动中长期价格向现货价格收敛。新规则较好应对上述三大变革,致力于打造适应未来发展的中长期市场体系。新规则的颁布,为广东电力市场更好融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找到可行解,也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指明了方向。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李锋解读《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1-07 14:22:55

保供应方面,《基本规则》强化中长期市场在稳定电力供需中的基础性作用。品种类型,《基本规则》明确电力中长期交易包括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滚动撮合、挂牌等多种方式。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柳惠波解读《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1-07 14:21:46

锚定电力市场改革方向夯实电力中长期市场根基——《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柳惠波《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作为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此次规则的发布既是对前期电力市场化改革实践的系统总结,更是立足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推动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之八︱锚定改革纵深方向 筑牢统一市场根基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6 17:09:31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基本规则》着力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组织与价格机制,以强化其与现货市场的有序衔接。随着“1+6”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的深化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将逐步构建起更具韧性、效率与活力的运行根基。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之七︱统筹市场多元主体 优化市场价格机制 夯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基础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6 17:07:56

统筹市场多元主体优化市场价格机制夯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基础——《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电力中长期交易是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机制改革以来起步最早、涉及范围最广、参与主体最多的交易品种。《基本规则》主要有四个方面变化。《基本规则》不仅仅是对2020年版规则的技术性修编,还是立足能源转型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战略全局的制度重塑。

南方监管局: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原则上以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优化出清来源:南方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1-06 15:28:44

1月4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南方区域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南方区域新能源参与现货、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以及绿色电力交易的方式和要求。

夏清:构建与国际碳排放规则接轨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来源:电联新媒 发布时间:2026-01-05 14:24:36

全球碳中和浪潮下,碳排放规则已成为重塑国际贸易格局与产业竞争逻辑的核心抓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全面落地、RE100等国际绿色供应链标准的加速推广,既重构了全球产业竞争秩序,也对我国电力市场转型提出刚性挑战。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之六︱科学、有序、协调发展的电力中长期市场如何支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4 09:10:27

本文结合其与2020版《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相比的变化,对中长期市场的重要性及发展原则进行讨论。中长期市场的作用可反映在两方面。《25规则》的发布可有力支撑现货市场环境下中长期市场的科学、有序、协调发展,助力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助力能源系统更加高效、平稳脱碳和转型。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之五︱积极推动新型主体入市机制建设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4 09:03:45

如何在《基本规则》指引下进一步推动新型主体入市机制建设,实现各类调节性资源的协同优化,成为推动能源转型与电力市场建设的重点。在市场规模方面,新型主体注册数量稳步增长。二是明确新型主体市场权利。通过市场化竞争形成合理分时交易价格,保障新型主体入市后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