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光伏政策 » 政策解读 > 正文

每月补偿8元/千瓦!河北南网出台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规则

来源:储能之音发布时间:2023-04-11 11:04:53

4月6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南部电网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运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需求响应补贴费用按照运营规则中“以支定收”的方式分摊。日前和日内响应采用电量补偿方式。实时响应采用容量+电量补偿方式。

电量补偿:日前响应按照出清价格进行补偿;日内提前4小时响应按照出清价格1.3倍进行补偿,提前2小时级响应按照出清价格2倍进行补偿;实时响应按照出清价格的3倍进行补偿。电量补偿按照运营规则,采用“基于响应负荷的阶梯式”补贴方案。

容量补偿:在需求响应执行月,给予实时需求响应主体容量补偿,标准按照8元/千瓦·月。电网企业按月持续监测中标主体的用电状态,当月晚峰时段(夏季20~22时、冬季晚峰17~19时)协议约定备用容量应不低于平均监测负荷的80%,否则视为无效容量,不给与补贴。

《通知》原文如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南部电网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运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单位:根据《河北省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运营规则》(以下简称运营规则),进一步完善河北南部电网需求响应体系,缓解河北南部电网迎峰度夏(冬)供需矛盾,按照“自愿参与、公平承担、以支定收”的原则,在日前需求响应市场的基础上,启动时序梯次递进的日内需求响应市场建设,引导电力用户提升电能精细化管理水平,主动参与负荷削峰填谷,提高电网安全水平和运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主体

需求响应参与主体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两类,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一)电力用户。电力用户是指具有电网企业独立用户编号的高压用户。应当具备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关口电能量信息采集系统),确保上传的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完整,稳定保持在线。

(二)负荷聚合商。负荷聚合商是指代理电力高、低压用户参与需求响应的运营商,其集成的用户需满足上述条件,且单户运行容量在1000千伏安及以下聚合削峰能力不低于5000千瓦。负荷聚合商参与实时需求响应类型,应建有电力负荷管理相关系统,对代理用户具有负荷监测手段和调控能力,并将相关数据和调控通道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

二、响应分类

(一)日前响应。电网企业于需求响应执行前一天,通过网上国网APP向参与主体发出邀约,用户于邀约截止时间前反馈应约容量,并在响应时段自行完成负荷调节,响应时长不低于2小时。

(二)日内响应。电网企业于需求响应执行当日,通过网上国网APP向参与主体发出邀约,用户于邀约截止时间前反馈应约容量,并在响应时段自行完成负荷调节,响应时长不低于2小时。

(三)实时响应。电网企业按签约负荷直接对用户进行远程调控,响应时长不低于2小时。

三、实施步骤

(一)资源确定。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可调节资源普查。电网企业组织参与主体开展跳闸传动试验、模拟运营验证后,与参与主体签订需求响应合作协议。负荷聚合商需在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审核通过后,作为参与主体代理用户开展上述工作(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电网企业组织参与主体通过网上国网APP于5月20日前完成注册。

(二)竞价出清。迎峰度夏期间,电网企业月前在网上国网APP发布需求响应申报公告,参与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日前响应报量报价,日内响应只报量不报价。日前响应按照“价格优先、容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出清,确定中标主体、出清价格和响应序位表;日内和实时响应按照“容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出清,确定中标主体和响应序位表。出清结果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备。当出清结果无法满足电力缺口时,不足部分由有序用电补足。

(三)邀约确认。电网企业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实施需求响应申请,经同意后执行。其中,日前响应在执行日前向中标主体发出邀约,中标主体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应约容量,应约容量未达到计划邀约总量时,进行二次邀约;日前响应负荷规模不能满足负荷缺口时,日前可调用日内和实时响应资源,按照响应序位表依次向中标主体发出邀约;邀约结果仍不能满足电力缺口时,组织对不参与邀约的用户执行有序用电。日内响应在执行日按照序位表依次向中标主体发出邀约。实时响应不进行邀约,直接采取远程调控措施调用中标主体,应从序位表中调用次数最少主体开始依次调用,到达序位表末尾后从头开始。应约负荷原则上应不高于电网企业确认的最大响应能力,不低于电网企业确认的最大响应能力的50%。

(四)响应执行。日前和日内响应主体应提前做好用电安排,按时按量压降用电负荷。电网企业在响应开始后,对削峰响应负荷未达到应约负荷80%的响应主体,提醒告知后仍不达标的,对响应主体和响应主体代理用户采取远程负荷控制措施,确保响应执行到位。

(五)效果核定。采用响应负荷与基线负荷比对的方式进行效果核定。日前和日内响应按照运营规则进行基线负荷计算;实时响应以调控前两小时平均负荷作为基线负荷。响应主体同时参加日前、日内、实时响应时,依据应约负荷优先进行日前响应效果核定,超出日前市场应约容量的实际响应负荷,再依次用于日内、实时响应效果核定。

(六)费用结算

  1. 资金来源及补偿标准。需求响应补贴费用按照运营规则中“以支定收”的方式分摊。日前和日内响应采用电量补偿方式。实时响应采用容量+电量补偿方式。电量补偿:日前响应按照出清价格进行补偿;日内提前4小时响应按照出清价格1.3倍进行补偿,提前2小时级响应按照出清价格2倍进行补偿;实时响应按照出清价格的3倍进行补偿。电量补偿按照运营规则,采用“基于响应负荷的阶梯式”补贴方案。容量补偿:在需求响应执行月,给予实时需求响应主体容量补偿,标准按照8元/千瓦·月。电网企业按月持续监测中标主体的用电状态,当月晚峰时段(夏季20~22时、冬季晚峰17~19时)协议约定备用容量应不低于平均监测负荷的80%,否则视为无效容量,不给与补贴。

  2. 结算与发放。需求响应执行月的次月,按照运营规则和本通知相关要求计算补偿费用,在网上国网APP公示后,进行结算与发放。补偿费用由电网企业直接发放至独立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财务账户。负荷聚合商及其代理用户分成比例由双方按照需求响应代理协议协商确定,代理用户补偿费用由负荷聚合商结算支付。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策解读。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保电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电力需求响应政策,组织“两高”等工业企业做好入市各项工作,主动移峰填谷。引导拥有中央空调、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数据中心、基站等具备可调节能力的用户,积极参与需求响应。鼓励智能家居企业作为负荷聚合商,代理居民用户参与需求响应。

(二)明确工作措施,做好过程管控。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结合实际明确各级、各环节的任务和责任。电网企业要加强负荷预测研判,开展可调节资源常态化监测预警,对应约但实际响应负荷不足应约负荷50%和月内不参与应约的用户、负荷聚合商,视违约情况进行约谈、通报。因参与需求响应引起的市场化电量偏差免于电力市场交易考核。

(三)完善预警机制,坚持值班值守。电网企业要密切联系用户,协同用户制定一户一案,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做好需求响应工作。在需求响应执行期间,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责任编辑:Cheryl

特别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www.solarbe.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推荐新闻
尚德电力波兰签约200MW,绘光伏未来蓝图!

尚德电力波兰签约200MW,绘光伏未来蓝图!

近日,尚德电力与波兰一著名能源公司成功签署200MW意向合作书,标志着双方的紧密合作将更进一步!

尚德电力光伏装机
2024-11-07
新型电力系统下,电力营销面对的变化和挑战

新型电力系统下,电力营销面对的变化和挑战

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再次强调新型电力系统“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基本原则。“发输变配用”中的用电环节不再是被动用电,已经主动参与到了电网运行当中。电力市场进程加速推进、负荷管理备受重视,电力系统在多源互补、源网协同、供需互动等方面正发生重大变化。

新型电力系统电力
2024-11-07
邱爱慈院士: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防御问题的思考

邱爱慈院士: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防御问题的思考

针对能源危机和环境恶化等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新时代中国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

新型电力系统碳中和
2024-11-05
“电力+算力”赋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电力+算力”赋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2024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强化“东数西算”规划布局的刚性约束,鼓励各地区采取高端替换、增减挂钩、重组整合等方式,促进小规模、低效率存量分散数据中心向集约化、高效率转变。计划到 2025年底,全国数据中心布局更加合理,整体上架率不低于60%,平均电能利用效率PUE降至1.5以下,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年均增长10%,平均单位算力能效和碳效显著提高。

新型电力系统
2024-11-05
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全国74地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汇总!

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全国74地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汇总!

7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上半年光伏发电建设情况。2024年上半年,光伏新增装机10248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5288万千瓦。据光伏产业网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74地仍有分布式光伏补贴的相关政策。其中,出台补贴

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分布式光伏光伏补贴
2024-08-04
陕西:启动2GW千村万户“光伏+”示范行动

陕西:启动2GW千村万户“光伏+”示范行动

8月1日,陕西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陕西省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的通知》,拟在今年年底建成约1000个、2GW的整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光暖示范项目。

光伏+屋顶分布式光伏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
2024-08-02
北京: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推广农宅光伏发电

北京: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推广农宅光伏发电

8月1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优化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利用规模,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供给低碳化和能源消费电气化水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有序扩大外调绿电规模;大力推进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推动供热低碳绿色转型,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技术应用;试点推广农宅光伏发电、分布式能源等。

光伏发电新型电力系统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
2024-08-01
宁夏:增量新能源项目配储到期未续租视同不满足配储要求

宁夏:增量新能源项目配储到期未续租视同不满足配储要求

通知指出,严格执行弃电优先控制。增量新能源项目(2022年1月1日后并网)配储租赁到期后未续租的,视同不满足配储要求,不符合并网条件,在重新完成配储前暂停调用。存量新能源项目(2021年12月31日前并网)未配储或配储租赁到期后未续租的,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优先弃电至装机容量的10%。并网新能源项目未配储时间超过30天的,重新续租或自建时,按原配储比例2倍规模配置(时长不变)。

新能源配储新型储能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
2024-08-01
总投资55.8亿元!18GW双玻高效组件落户乌海

总投资55.8亿元!18GW双玻高效组件落户乌海

近日,笔者走进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内,看见又一个新能源科技项目在短时间内“崛地而起”,综合楼、办公楼及生产厂房等主体建筑设施正在工人们紧张有序的建设中“节节生长”。工体建筑施工。时宇豪摄“项目

内蒙古晶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异质结双玻高效组件
2024-11-07
河南:开展煤电灵改配置新能源规模情况摸底

河南:开展煤电灵改配置新能源规模情况摸底

11月4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报送煤电灵活性改造配置新能源规模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快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配置新能源规模落实到具体项目,现对各企业煤电灵活性改造配置新能源规模情况开展摸底,请各有关单位抓紧梳理项目进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并填写附件(见文末),于11月7日前盖章报送我委新能源处并同步发制定邮箱。

新能源
2024-11-06
2024年前三季度,内蒙古新增光伏并网容量551.7万千瓦,累计2907.4万千瓦

2024年前三季度,内蒙古新增光伏并网容量551.7万千瓦,累计2907.4万千瓦

11月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24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光伏并网16088万千瓦,其中集中式7566万千瓦,分布式8522万千瓦(含户用2280万千瓦)。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累计光伏并网容量7722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43035万千瓦,分布式34191万千瓦(包含户用13852万千瓦)。

光伏并网新能源
2024-11-05
阳光家庭能源 × 设计大咖,共话绿色用能新风尚

阳光家庭能源 × 设计大咖,共话绿色用能新风尚

近日,阳光家庭能源“零碳新墅居”设计师主题沙龙首站在合肥举办。美国绿色建筑认证资格专家、PLAT ASIA联合创始人郑东贤,清华大学建筑师、营造清美空间创始人孙佳靓等30多位精英设计师齐聚一堂,与现场的别墅业主、渠道伙伴们,共同交流零碳新墅居的设计实践,分享阳光家庭能源带来的别墅用能新体验。

阳光新能源
2024-11-05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每月补偿8元/千瓦!河北南网出台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规则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