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太阳能协会发布时间:2023-04-10 20:59:41

4月6日,忻州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县(市、区)要认真梳理2021年及以前列入年度建设规模的项目,针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认真研究分析项目未开工原因,对于项目单位投资不积极、确定无法建设的项目要提出项目清理和废止建议,为全市新能源发展腾出空间。尤其对于太重定襄系舟山风电项目、太重五寨李家坪二期、龙源静乐5万千瓦风电扩容项目、龙源神池5万千瓦风电扩容项目、山西乾盛忻府区5万千瓦光伏项目等长期无进展的项目,各相关县(市、区)能源局要进一步与项目企业沟通,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提出明确项目清理和废止意见。

原文如下:忻州市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能源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3〕70号)和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会有关精神,推动项目按时按期建成并网,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

各县(市、区)能源局、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立足贯彻抓落实提高执行力、立足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立足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这三个高度,充分认识新能源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各县(市、区)能源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在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做好协调调度,会同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并网规定时间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要求,量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主动靠前盯紧,增强服务意识,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坚实保障。各项目单位要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统筹资金安排,按照各时间节点要求,合理组织项目施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并网。电网企业要进一步优化项目并网流程,推动项目配套电网工程建设,保障新能源项目按时接入电网。

二、实施项目动态管理

各县(市、区)要认真梳理2021年及以前列入年度建设规模的项目,针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认真研究分析项目未开工原因,对于项目单位投资不积极、确定无法建设的项目要提出项目清理和废止建议,为全市新能源发展腾出空间。尤其对于太重定襄系舟山风电项目、太重五寨李家坪二期、龙源静乐5万千瓦风电扩容项目、龙源神池5万千瓦风电扩容项目、山西乾盛忻府区5万千瓦光伏项目等长期无进展的项目,各相关县(市、区)能源局要进一步与项目企业沟通,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提出明确项目清理和废止意见。请各县(市、区)能源局于4月12日前将拟清理废止的项目上报我局。我局将按程序上报省能源局废止后,同等规模将纳入今年全市保障性并网项目中实施。

三、落实项目调度和定期通报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会精神,我局将从今年4月开始对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按月通报,通报结果将抄送项目所在县人民政府。为确保按月通报的准确性和严肃性,请各县(市、区)能源局进一步做好项目调度工作:

1、明确项目调度责任人。各县能源局(市、区)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填报,人员要相对固定,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完整准确填报有关信息。各县能源局要准确完整完成项目调度相关表格填报工作。一是核准(备案)情况要依据发改委或审批局批准的文号填写;二是预计完工时间不得晚于项目纳入建设计划文件要求的并网时间;三是投资完成情况要能反映出项目建设进展;四是项目形象进度按照手续取得情况、场区施工情况、升压站施工情况和送出线路建设情况四部分进行描述。

3、同步报送有关现场照片及手续文件。照片报送方面,按月随调度表报送现场施工进度照片(拍摄升压站、场区、送出线路施工照片,“若场区为多地块组成,需拍摄至少两个地块施工现状,拍摄角度做到施工现场全覆盖),现场照片应与调度表中的形象进度相符。所有现场图片均需使用“元道经纬相机”手机APP拍摄,不得删除软件自动显示的各项地理位置和时间信息,拍摄日期为月报前5个日内,拍照时要能显示经纬度,照片水印应包含企业项目名称及照片内容简述。手续文件报送方面,每月报送项目本月内所取得的各级有关部门项目建设手续批复文件PDF,取得手续情况应与调度表中手续办理情况相符。

4、按时报送调度信息。各县(市、区)能源局务于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将截止上月月底项目建设有关调度信息报送我局,调度信息应包括调度表格、现场照片及有关审批手续等方面,未按时报送的县(市、区)将在月度通报中按本月无进展通报。

四、重视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各县能源局要督促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加强全流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控,严防生产经营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确保我市风电、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cher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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