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商务部、科技部发布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新增将大尺寸硅片技术、黑硅制备技术、超高效铸锭单晶/多晶工艺等光伏硅片制备技术纳入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凡是涉及向境外转移技术,无论是采用贸易还是投资或是其他方式,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其中限制类技术出口必须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获得批准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
此次商务部、科技部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将大尺寸硅片技术列为出口限制技术。从光伏技术演化来看,未来两年182、210大硅片技术将成为市场主流,合计占比有望超过90%。因此,中国公司在海外设立硅片产能,必然会将182、210作为重点产品,也就必然会涉及到大硅片出口限制技术的审核。
而此次商务部、科技部将大尺寸硅片技术列为出口限制技术,或许也是应对欧、美、印等主要光伏市场的“本土制造”措施。毕竟182、210大硅片技术都是在中国硅片产量及产能占全球95%以上后才发展出的新型主流技术,几乎可以说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如果能将大硅片技术留在国内,那海外主要光伏市场的“本土制造”大概率只剩下组件组装了,将长期利好中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技术进出口管理,根据《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包括商务部、科技部2008年第12号令和商务部、科技部2020年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拟删除技术条目32项,修改36项,新增7项,修订后《目录》共139项,其中,禁止出口技术24项,限制出口技术115项。此次修订对《目录》进行较大幅度删减,细化部分技术条目控制要点,为加强国际技术合作创造积极条件。
现就《目录》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2. 传真:010-85093148、010-65197926;
3. 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服贸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出口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
附件: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征求公众意见版)
商务部服贸司
2022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