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市:因项目指标审批受限 风、光等开发存在困难

来源:辽源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12-09 09:29:52

12月8日,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绿色转型发展结构性矛盾仍很突出。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及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达不到省考核标准、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仍然偏高。能源结构有待优化。受制于天然气气源不稳定、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可收集量有限、“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成本相对较高、光伏和风电指标争取难度大等因素制约,能源结构调整效果不明显。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程度不高,因国家严格限制风电项目指标审批,在推动风电、光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上存在困难。低碳循环发展差距较大。

通知还提到,“十四五”时期要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动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项目建设,布局建设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加快现代煤炭物流和商品煤交易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积极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国家级试点建设。

原文如下: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辽府办发〔2022〕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根据《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是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阐明“十四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期间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奋力开启新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征程。“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按照国家部署,“十四五”时期是面向美丽中国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研究“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既是研究在战略上如何布好局,也是研究在关键处如何落好子,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2035远景目标起好步,开好头的重要举措。

本规划是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和指导性文件,是今后五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章 开启辽源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突破关键期,也是加快推动新时代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科学编制并有效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加快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推动新时代辽源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十三五”时期,全市上下始终坚持把生态治理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了市、县区两级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配套建立了责任体系、指标体系和督考体系,在绩效考核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量化比重。印发了《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建立了11项生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了大环保的工作格局。

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66天,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9天,优良率为81.7%,比2015年提高5.5个百分点。其中PM10年均浓度值为54μg/m3,比2015年改善32.7%;PM2.5年均浓度值为39μg/m3,比2015年改善32.76%。东辽河辽河源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拦河闸断面水质均值由2015年的Ⅴ类提升为Ⅲ类,河清断面水质均值由2015年的劣Ⅴ类提升为Ⅳ类,达到了自有监测数据35年以来最好水平,主要超标污染物氨氮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87.8%。仙人河黑臭水体已经消除。莲河鲜明村断面水质均值由2015年的Ⅴ类提升为Ⅳ类。

走出具有辽源特色两山实践之路。“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在抓好污染治理的同时,将着力点放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上,把突破口放在争创国家生态修复试点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上,谋划建设了“百万亩造林工程”、“百公里河道治理工程”、“百万亩良田建设工程”,已完成造林绿化70.56万亩,百公里河道治理121.3公里,建设良田20万亩。实施“三百”工程,统筹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我市发展“梅花鹿、禽蛋、柞蚕、东辽黑猪、林果、食用菌”六大特色产业将突破原料瓶颈。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望衍生出千亿级产业。

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实现新跨跃。“十三五”期间,我市强力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竞争力提到新水平。聚焦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着力构建七大主导产业格局,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行动计划》、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发展专项规划等一系列政策举措,不断筑底板、锻长板、补短板、育新板,有效促进了动能转换和产业升级。打造蛋品+农产品加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7大链式产业集群,钢铁绿色智造、汽车模具等10大标志性产业链以及玉米深加工、智能装备绿电、碳纤维等10个产业园,新能源汽车、轨道客车产业配套基地建设纳入全省发展战略,鑫达钢铁年产120万吨炼焦、启星铝业轨道客车大型铝型材等551个重点产业项目全面实施。

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胜利。实施“控气、控煤、控车、控尘、控烧”等5项举措,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67家,完成33家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及105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建设天然气管线228公里,建成区454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清零,在用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达标改造,市区供热行业清洁取暖率达到了98%。累计淘汰老旧车及黄标车3312台、燃气车295台,报废柴油货车35台。全市上线运行新能源公交车242辆。开展建筑和道路施工扬尘及渣土运输车扬尘专项治理,对全市72户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整治。强化秸秆禁烧、限烧“两区”管控,秸秆“五化”利用率达到62%。加强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和文明祭祀管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落实截污、控污、治污措施,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截污方面:拆除封堵不合规入河排污口201个,纳入规范化管理416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74.6公里,污水收集率达到88.42%。控污方面:新建、改造畜禽粪污处理设施2969个,规模养殖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33%。两县三区全部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垃圾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开展水源地“划、立、治”专项整治行动,全市4个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深入落实“河长制”,完成62条河流“一河一策”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增设水环境监测点位40个。治污方面:谋划和实施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项目60个,总投资117.56亿元,现已完成46个,在建6个,按序时进度启动8个。市污水处理厂由10万吨扩容到16万吨,7个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仙人河11.38公里截污干管相继竣工投入运行。清淤河道6.65公里。紧盯土壤安全和风险管控,持续打好黑土保卫战。对75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筛选出9家高风险工业企业进行了采样监测,建立了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调查数据库。完成了农用地详查点位筛选核查工作,全市布设农用地点位300多个。督促全市7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生产用地土壤环境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土壤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土壤污染隐患。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了100%。“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38个行政村,两县三区均完成了农村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的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治责任,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立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奋力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坚持科学立法、多领域立法、高质量立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全力筑牢公平正义防线。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力推动普法守法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党的领导,压实责任,坚持党总揽全局,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辽源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负重前行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辽源建设的关键时期。“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生态环境状况距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生态环境压力依然较大。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够全面彻底。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部分村屯存在原煤散烧现象,增加了降碳压力。目前仍以主要以传统能源消耗为主,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展尚需推进。秸秆禁燃、离田压力较大,综合利用能力有待提高。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增加。夏季臭氧问题逐渐凸显。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域内河流生态补水不足,东辽河、莲河两大流域枯水期出境断面(河清、鲜明)水质存在不能稳定达标风险。畜禽散养户粪污收储运体系建设,特别是日常管控方面存在差距。农田化肥农药在雨水冲刷下排入河流,容易造成水体污染。个别未改造的老旧小区,污水管网不同程度存在破损、堵塞问题。县乡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有差距。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管理不够规范。在黑土地保护方面:我市地处长白山余脉向松辽平原过渡地带,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丰水期径流易造成水土流失现象。受低山丘陵地形地势限制,我市采用“梨树模式”实施保护性耕作有一定难度。在固体废弃物处理方面:农膜、农药瓶回收力度不够,部分村屯田间地头偶有农药瓶、农膜等废弃物丢弃现象。危险废物管控难度大,在查处取证过程中监测能力保障还有一定差距。在侵占和破坏生态空间方面:治理裸露山体和非煤矿山后续治理任务仍然较重。侵占森林资源问题偶有发生。

绿色转型发展结构性矛盾仍很突出。空间结构有待优化。我市地理概貌为“五山一水四分田”,随着耕地面积不断增加,森林覆盖率不足33%。受风蚀水蚀和农药化肥等因素影响,耕地黑土层正在变薄,土壤有机质下降。产业结构有待优化。三次产业比重为6.9 : 25.4 : 67.7,水泥、钢材、酒精等传统产业占工业比重达到66.4%,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仅占3.1%。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及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达不到省考核标准、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仍然偏高。能源结构有待优化。受制于天然气气源不稳定、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可收集量有限、“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成本相对较高、光伏和风电指标争取难度大等因素制约,能源结构调整效果不明显。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程度不高,因国家严格限制风电项目指标审批,在推动风电、光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上存在困难。低碳循环发展差距较大。能耗强度管控和遏制“两高”项目方面,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现存状况全面分析和把握上还不够精准,特别是对新建的“两高”项目能耗平衡和替代问题,在政策层面、理论层面以及实际效应方面梳理还不够清楚。再生水回用率虽从不足1.4%提高到2%,与国家“十四五”期间要求达到25%的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

第二章 规划目标及指标研究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和考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观为引领,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牢牢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等领域结构调整,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化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与生活方式,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安排,丰富健全生态文化、生态产业、生态消费、生态环境、生态资源、生态科技与生态制度。全力打造生态环境良好、环境健康怡人、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生态宜居、美丽辽源”,提升辽源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得益彰,强化源头防控,优化空间布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倒逼作用,建立和完善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绿色生产和生活体系,使绿水青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

——坚持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生态环境只能改善、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坚持质量核心,系统治理。坚持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水域以及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污染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管理和工程手段,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协同防治水、大气、土壤污染,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努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风险。坚持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推动生态法治意识深入人心,紧盯高风险领域,强化生态安全、生物安全、核与辐射安全,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改革创新,提高能力。以建立和完善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目标,坚持政策制度创新、科学技术创新、管理治理模式创新,推动创新、突破、提高,以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撑生态环境精细化、差异化管理,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提高监察执法、环境监测、辐射监管、固体废物监管、应对气候变化、环境规划等环境保护基础能力,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全面完成生态环境管理战略转型。

第三节 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从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等四个方面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作为规划目标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围绕美丽中国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核心特征“水气土等环境优良、生态格局安全稳固、城乡环境优美、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形成保障永续发展的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的目标体系。

瞄定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在2025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和2035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总体要求之间,设置两级台阶。“十四五”定位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稳中求进、务实基础、积聚力量,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基础上实现进一步提升;“十五五”定位于“生态环境全面改善”,为实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奠定基础。

2025年,全市水、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上级目标要求。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大气细颗粒物浓度有效降低,优良天数增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城乡环境得到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建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健全稳定,生态承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更强大,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发展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安全体系基本形成。为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远景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节 主要指标

“十四五”时期初步考虑,对应国家和省规划目标设置四大类21项指标,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阶段目标设置环境治理指标(12项),围绕应对气候变化设定碳排放指标(3项),围绕降低生态环境风险设定风险管控指标(3项),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设定生态保护指标(3项)。此外,结合全市实际合理拓展个性化指标。

辽源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参考表

第三章 坚持绿色发展道路 加快建设美丽辽源

第一节 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坚持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在电力、钢铁、建材、石化等重点耗能行业实施减污降碳行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推进清洁生产和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清洁生产,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以“双超”“双有”为重点,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改造升级,推进农产品加工、建材、化工、铸造、印染、电镀等产业向集群化、集聚化方向发展。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培育一批绿色设计企业、绿色示范工厂、绿色示范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进产业园区绿色化改造和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严格执行水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从源头减少物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天然气、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实行全面限塑,到2025年,建立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建设“无废城市”,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垃圾分类、处置的衔接和后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提高绿色采购规模。倡导绿色消费、绿色饮食、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绿色旅游,积极营造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氛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路径,将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积极培育绿色生态产业,绿色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现代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高质化升级,推动冶金建材、纺织袜业、装备制造业形成绿色、智能、协同的先进制造模式。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扩大清洁生产范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文化旅游、医疗康养等融合新业态,推动形成生态经济发展新成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大力推行绿色制造,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强新材料产业发展,做强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先进非金属矿物功能材料的基础材料。发展高性能纤维材料、新型能源材料、先进电子材料等先进制造业急需的关键战略材料。培育石墨烯材料、3D打印材料、超导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布局新能源产业,发展氢能、储能设施和新型能源装备,加快构建电动汽车燃料电池产业集群。培育发展高端制造产业,提升轨交通配套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二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加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严控国土开发强度,完善“人地挂钩、增减挂钩、增存挂钩”机制。合理统筹土地资源利用方式,优化土地开发利用格局,最大限度保护耕地、园地和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生态用地。优化用地结构,优先保障生态用地,合理规划生活用地,集约利用生产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开发区工业用地准入门槛,对开发区用地实施内涵挖潜。盘活农村建设用地,通过田、水、路、井、村的综合整治,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效率。(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整合城乡碎片化土地,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空间结构,统筹规划蓝图,塑造和有序编织城市肌理空间。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规划实施、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城市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北方清洁能源供热城市建设、新能源汽车运营示范市、海绵城市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生活方式转型,推动减污降碳、城市增绿,坚决避免大拆大建,充分利用城市存量,实现城市节约集约发展。实施城市生态复原工程。重建城市和自然之间的平衡,构建四河八岸、六山纵横、蓝绿交织的城市生态格局,实现城市生态系统稳定、生态服务功能提升。实施城市韧性建设工程。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要突出污水处理、空气治理、防灾减灾等设施建设,把绿色市政、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理念融入规划建设之中,提高城市韧性。(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耕地保护。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与中科院东辽生态农业研究与示范基地、中科院辽河源生态农业工程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合作,探索实践丘陵半山区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落实黑土地保护政策,推广配方施肥、生物防治、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还田,加强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确保黑土地有机质含量逐年提高。全面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统筹推进“三化”土壤改良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面积达到95万亩,耕地质量提升0.4个等级,确保黑土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以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为重点,把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作为主要目标,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市化开发,制定一批生态保护修复政策,实施一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支持一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区转移,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三节 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动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项目建设,布局建设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加快现代煤炭物流和商品煤交易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积极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国家级试点建设。合理布局加油、加气站,到2025年,全市加油站增加到115座。加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构建天然气长输管理运输为主、液化天然气储罐为辅、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的多层次储气系统,到2025年,全面完成“气化辽源”天然气建设任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严控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大力推动节能改造,重点耗能企业配套建设能源管控中心和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大幅下降。提高绿色建筑比例,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甩挂运输等组织模式,提高多式联运比重,加快推进交通节能。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四节 完善绿色农业发展体系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与服务,推广种养一体化发展模式,推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转化还田利用,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格局,增强粪肥还田安全性和科学性,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执法监管,遏制畜禽粪污乱堆乱放乱排。(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完善秸秆全量化处置长效机制,持续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五化”利用能力。落实秸秆还田离田支持政策,加快实施“秸秆绿煤”“秸秆变肉”工程,完善高效的秸秆收集体系和专业化储运网络,继续推进我市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加大秸秆燃料化进程。(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农膜回收利用。探索制定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鼓励进一步扩大农膜回收利用面积,增设回收站点,鼓励企业回收利用。加快农膜高效回收机械的研发和推广,拓宽农膜回收利用途径,积极示范推广生物可降解农膜,增加专用降解膜推广示范面积。(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黑土地绿色农业。紧盯耕地和科技“两个要害”,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落实黑土地保护建设硬措施,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稳步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实施粮食+“六大特色产业”+肉牛产业增量提质调结构工程,力争粮食产量稳中有增,确保特色产业产值达到140亿元。以“三园一体”为载体,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加工业,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着力提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梅花鹿创投园、松籽产业园等园区集聚功能和附加值,打造禽蛋、肉牛、林果3个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五节 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完善绿色交通体系。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空港,对已建成交通基础设施实施节能改造,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强化公共交通保障,优化重要交通节点设置,促进城市内外交通便利衔接和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城市自行车道、步行道建设,营造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优先的良好氛围,打造安全、通畅、舒适、宜人的绿色出行环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车辆升级优化。加大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公交汽车、出租车、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中心城区载货汽车、邮政用车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将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开展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应用。开展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推进氢燃料电池在公交车、轻重型货车领域的商业化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绿色流通体系。发展低污染、低消耗、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绿色物流,推进煤炭、矿石、钢材、石油、粮食、建材、焦炭等大宗货物中长途运输“公转铁”,中短途货物运输优先采用新能源车辆,城市货物运输推广使用新能源轻型物流车,鼓励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城市配送新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绿色发展工程

钢铁绿色智造产业链:打造以鑫达钢铁等为代表的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杆企业,做大做强以金刚水泥等为代表的“传统钢铁+冶金建材”企业,招商引资引入产业链上下游包括管材、型钢、中厚板、钢结构、大型铸件等配套企业,积极引进首钢、沙钢、杭萧钢构、新兴铸管等补链企业,建成附加值高的“钢铁+冶金建材”产业基地。

时尚纺织袜业产业链:通过打造东北袜业园、欧蒂爱袜业等标杆企业,吸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智能制造、品牌再造为重点,拓展产业链条,打造现代纺织产业智能制造基地。积极对接浙江天圣、山东明胜等企业,加快引入包括氨纶、涤纶、竹纤维、大豆纤维、玉米纤维等纺织原料生产补链企业和项目。

蛋品全加工产业链:围绕厚德食品等标杆企业,吸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配套集聚,实施蛋品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优质蛋鸡养殖、绿色饲料、生物质发电以及高卵磷脂蛋黄粉等补链延链项目,做大产业链现有企业。

玉米精深加工产业链:培育做大做强巨峰生化、双天现代农业、龙泉酒业等标杆企业,积极引进上海粮全其美、新希望集团等重点企业,招商引资引入生产变性淀粉、食品添加剂、膳食纤维、氨基酸等补链延链企业,围绕打造玉米精深加工全产业链和百亿级工业产业园,实施山梨酸、生物质发电、龙泉春酒厂改造等重点项目。培育打造巨峰乙醇、鴜鹭湖蟹稻米、东辽黑猪、东丰

梅花鹿、龙泉春酒等品牌。

新能源电池包产业链:推动鸿图锂电隔膜、中聚新能源、汇丰电机等现有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电解液、充电桩、汽车电子、控制器、车联网运营等补链企业,对接引入万安集团、三花集团等企业,合作共建供应配套项目,围绕浙江智能网联汽车等创新中心,建立汽车产业市场化招商机制。

汽车模具产业链:支持格致汽车、方大锻造等现有标杆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招商引资引入模具设计、模具制造、模具维保服务等补链企业,对接引入上海千缘、天津汽车模具等企业,合作共建供应配套项目,建立汽车产业市场化招商机制,全力打造汽车模具产业链。

汽车和轨道列车轻量化产业链:重点依托启星铝业、利源精制等标杆企业,进一步延伸拓展产业链条。建设轨道列车配套产业园,推进与绍兴轨道交通集团合作的铝产品供应项目。培育做大做强现有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引入铝板材生产、精密压铸、精密锻造等补链企业。

梅花鹿食品健康产业链:依托东丰国际梅花鹿产业创投园,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培育做大做

强现有企业,推动与北京同仁堂等企业深度合作,通过招商引资引入补链企业,逐步扶强做大梅花鹿医药健康产业链。

现代医药创新产业链:打造以博大伟业、博大制药、百康药业等为代表的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杆企业,做大做强以银鹰制药、泓源药业等为代表的传统医药健康企业,全力推动与宝石花医疗集团、华大基因等企业深度合作,通过招商引资引入天然化学药、生物发酵药、疫苗、诊疗治疗器械生产等补链企业,培育壮大现有企业和医药创新研发平台。

先进装备智能制造产业链:做大做强现有辽矿集团、隆盛源等企业,同时围绕居民消费升级,以生活电器、厨房小家电等产品为重点,加快引进和谋划一批骨干企业和项目,推动由工业类装备产品向消费类装备产品转变。积极对接中联重科、三一重工、中南建设等企业,合作实施矿山装备产业园、智慧安保、立体停车智能远程大数据管控服务平台、年产5000台单螺杆压缩机膨胀机等强链补链延链项目。

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辽源市第一调峰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家园锅炉房煤改气工程、辽源市热力集团用户智能室温采集项目、辽源市热力集团二网智能平衡项目等58个项目。

第四章 加强区域协同管控,实现大气质量新改善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突出抓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区域、时段、重点污染物差异化管控,突出秸秆、燃煤锅炉、柴油货车、工业企业、扬尘和餐饮油烟等重点污染源整治,加强其他污染物协同治理,逐步增加优良天数比例,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还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第一节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协同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大行业废气治理持续减量化排放,到2025年,城市空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平均值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1%,逐步实现空气清新、天空蔚蓝目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和省考核标准,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得到遏制,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控制在省目标考核范围内。(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市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进一步提升雾、霾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准确率。构建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完善预警应急的启动、响应、解除机制,畅通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工业企业“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推动企业主动提高治污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联防联控。持续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突出抓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实行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夏季重点治理臭氧污染,秋冬季重点治理细颗粒物污染,加强与其他城市间的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二节 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

突出不同时段污染治理重点。春秋季重点聚焦秸秆全域禁烧,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夏季重点聚焦臭氧污染防治,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秋冬季重点聚焦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完善燃煤供热锅炉错时启炉方案,实行水泥等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在保障冬季供热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优先调度可再生发电资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深度治理。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强化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管系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按照《挥发性有机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加快推进医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整治,以推进医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产业集中园区治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三节 突出重点污染源治理

加强煤炭总量控制。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重点耗能行业的发展措施,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努力引导高耗煤产业降低煤炭消费总量;加大提升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推进节能型农宅建设,加大农村建筑节能工作力度,促进农村用能方式向清洁、高效能源转变。

统筹规划火力发电项目,鼓励建设高效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停止建设大型煤电机组项目积极推进灵活性改造热电联产机组和纯凝机组;以集中供热为主,提高煤炭消费集中度,加强集中供热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运行管理,提高供热燃煤锅炉效率,同时努力实现按需供热。强化鑫达公司二次能源及余热资源高效回收利用;推进水泥粉磨、熟料生产等节能改造,提高水泥窑代替化石能源燃料比例;新建、扩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实施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支持既有项目实施能量系统优化改造,挖掘余热利用潜力。

建立健全煤炭质量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强化煤炭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管理,加大洗选煤比例,促进清洁煤炭利用,提高清洁煤炭供应水平。通过去产能压缩煤炭产能,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促进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继续推进“气化辽源”工程,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镇人口气化率;在落实气源的情况下,推进“煤改气”工作,加快天然气替代进度;因地制宜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等替代燃煤清洁供暖工程;拓展城市居民用气、天然气燃料代替以及电力等领域应用规模。大力发展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并举,调整优化开发布局,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大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力度,通过实施开展专项行动、严格监管执法,集中解决煤烟型污染制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突出难点问题。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积极推进单台出力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供热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扬尘和餐饮业油烟精细化管理。推广绿色施工,强化城市施工现场、堆场、裸地、门市装修等扬尘污染防控,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等规范化管理,逐渐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覆盖面,推进扬尘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强化餐饮业油烟监管,餐饮服务场所、机关、学校食堂等按规范要求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分工负责)

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等专项行动。强化非道路移动源治理,加强排放控制区管控,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现象。全面落实汽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严格落实柴油货车限行禁行规定,严厉打击柴油货车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等违法行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深入落实《辽源市“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持续开展“散乱污”及企业及集群排查整治,对已完成整治企业,组织开展复查,确保整治到位。对未完成整治企业,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全市“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按照国家及省部署和相关规范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未达标排放企业,实行一户一策整改,做到达标排放。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按时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突出抓好秸秆禁烧管控。实施秸秆全域禁烧,严格秸秆禁烧管控,完善秸秆禁烧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秸秆问题。建立健全火点处置体系,提高应对火情的快速反应能力,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秸秆露天焚烧现象高发的地区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四节 加强其他污染物防治

强化噪声污染治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以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等问题。建设完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加强对噪声敏感区的监管。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建成区人口规模及声环境功能区划适时调整监测点位。到2025年,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加强化工、制药、工业涂装等行业的恶臭污染综合治理,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等加大密闭收集力度,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恶臭污染问题。严格建设项目的有毒大气污染物环评审批,开展铅、汞、锡、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调查监测,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养殖业大气氨减排。(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辽源市第二调峰热源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对现状4台70MW机组进行改造。

开发区燃煤蒸汽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对开发区内能源进行整合,把袜业园区燃煤蒸汽对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与100吨天然气锅炉互为应急备用热源,从经济性考虑,采取双燃料备用,按照能源燃料成本启动备用成本低的备用热源。2022年待袜业重组完成后,对可行性、经济型进行分析论证。

东丰县供热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升级改造脱硫、除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碳设备工艺(2台120吨/小时角管式热水锅炉、1台13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65吨角管式热水锅炉、1台130吨角管式热水锅炉),清洁替代面积约650万平方米。

辽源市道路交通污染监测网络系统建设项目:本项目将在辽源市选择3个点位(主要物流通道)建设3套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

油品质量及油气回收监督抽测技术支撑建设项目:监督抽测软件1套进一步加强对车用油品、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监管,统筹“油、路、车”治理,根据车用油品和油气回收监督抽测的工作特点,本项目构建一体化、闭环化的油品及油气回收监督抽测体系,实现前端监督抽测,后端综合监管的一系列闭环应用。包括成品油硫含量快速检测仪3套;油气回收现场快速检测仪3套;红外热像仪3套;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气体分析仪3套;检测移动终端3套。

机动车排放检验大数据分析与精细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监管平台系统以及视频智能分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通过视频智能分析、过程精细化管理、信用评价管理、多源数据融合分析、防作弊监管、机构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措施,将使在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更具科学性,监管手段更具自动化、精细化,最终提高环保部门对检验机构环保检测数据的综合处理、分析能力,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全面提升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监管水平。

辽源市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1、建设1套辽源市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支持加油站端的现场检测设备接入,实时全方位掌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动态变化,便于监管部门及时督促加油站整改、制定高针对性的巡检计划、完善地方监管法规,为加油站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积累经验。2、以10油站作为试点站,并安装配套的在线监测设备,带头规范辖区内加油站企业油气回收相关监测设备仪器的功能及数据标准,为后续的加油站在线监测建设提供技术和管理上的示范。

辽源市路检路查与监督抽测系统建设项目:按照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要求采购不透光烟度计、OBD诊断仪、便携式车用尿素浓度计、便携式林格曼黑度检测仪、成品油硫含量快速检测仪、执法移动终端、路检路查APP各10台,每个区县各配备2套,全部应用于各自辖区内的机动车路检、抽查工作。

辽源渭津金刚水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对除尘和脱硝系统进行全面的技术改造,在2023年底前达到超低排放的标准。

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辽源市第一调峰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家园锅炉房煤改气工程、辽源市热力集团用户智能室温采集项目、辽源市热力集团二网智能平衡项目等58个项目。

第五章 深化三水统筹,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以重点河流和湖泊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为统领,以污染治理为主向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保护并重转变,坚持和完善碧水保卫战经验,坚持系统思维,突出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及风险防范,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深化城镇、工业、农业“三源”水污染防治,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协同推进地表水和地下水、岸上和水里治理,力争“十四五”期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在“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上实现突破,满足百姓对“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美好水生态环境的期待。

第一节 统筹“三水”系统治理

系统实施“三水共治”。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坚持“减排”“增容”两手发力、同步施治。做好“增量”,提高流域水资源供给能力,重点加强生态保护带、水土保持林建设,做到“节流”,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推进节水型城市(县城)建设。做实“循环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雨水回收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根据国家控制断面水质保护阶段目标,排查国家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监管,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区。(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基本完成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并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在用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组织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突出水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实施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强化东辽河流域沿岸纺织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的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管控,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源头水保护区等敏感水体上游的移动源管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二节 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严格流域水质长效管控。健全完善河湖长制,加快推进东辽河流域治理工程建设,打造东辽河流域生态安全和绿色发展典型示范区。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和水灾害统筹治理,建设水监控智能化监管平台,构建流域系统化污染控制体系,推进域内河流实现长治久清。(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尽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在能形成地表径流的沿河乡镇村屯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鼓励以县为单位整县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县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推进污泥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污水管网建设、重点实施城镇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淤积管道清淤等工程,加快推进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对进水浓度明显偏低的污水处理厂开展收水范围内管网排查。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新城区管网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制。(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确保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正常运营并逐步向农村区域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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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涉及华能、南方电网、京能国际、英利、国家能源集团、中国能建等。业主涉及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华能等。近期,河北石家庄、元氏县、晋州市、赞皇县、井陉县等多地发布对风电、光伏新能源项目调整情况,涉及装机容量已达10.97GW。业主涉及石家庄国有资本投资、河北国九科技、晶澳科技、国家能源集团等保定市、元氏县、晋州市等地6个新能源项目被调整,涉及装机容量558MW。

3.46GW取消、2.3GW延期!河北风、光项目指标调整来源:石家庄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19 15:44:16

11月18日,石家庄市发改委发布《石家庄市风电、光伏项目拟调整情况公示》,对2025年底到期项目、储备库项目和资源开发协议情况进行了摸底,并结合企业投资积极性、土地资源落实情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施工进度等研究提出了处置意见。调整核心为“取消+延期”双向优化,其中,3455.99MW风光项目指标取消、2390MW项目延期。现将相关项目拟调整意见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名单及调整意见见附件。

涉国家电投、华能等,河北两地调整1.1GW风、光项目来源:赞皇县发展和改革局、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5-11-17 08:55:10

近日,河北赞皇县发展和改革局、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别发布《关于对2025年12月底到期和储备库风电光伏项目拟调整情况的公示》。其中国家电投调整规模最大,风、光合计250MW。具体项目名单及调整意见见附件。

广西:推动海上风、光等规模开发及重大技术攻关 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5-11-14 16:14:34

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制造业重点优势产业补链强链延链行动方案》,其中在新能源及储能产业链方面明确提出:推动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核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规模开发及重大技术攻关,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