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禅城区:启动2021年光伏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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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蒙东新能源公司董事长李刚赴翁牛特旗50万千瓦光伏项目督导安全生产,提出五大硬核举措:强化班组安全交底、严控危大工程风险、压实三方主体责任、实施旁站闭环管理、坚守底线保按期投产,彰显央企安全治理高标准。
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正式启动170MW集中式光伏项目市场化配置工作,涵盖仁和(8万千瓦)、大栗树(5万千瓦)和都龙(4万千瓦)三个光伏发电项目。公告明确以公平、科学、高效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投资主体,要求申报企业具备合法资质、良好信用及新能源开发经验,并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体系,重点考察企业信用能力(10分)、项目建设运营能力(20分)、安全管理能力(10分)、电网接入消纳能力(10分)、带动乡村振兴能力(30分)、生态融合发展能力(10分)及土地综合利用能力(10分)七大维度。报名截止至2026年7月20日,后续将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面商谈判等程序确定中选企业,并签订投资协议,同步强化全过程监管与履约约束。(199字)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贵州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29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七星关区生团风电场等44个新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总装机规模达386.433万千瓦(即3.864GW),其中风电项目33个、装机245万千瓦,光伏项目11个、装机141.433万千瓦。项目覆盖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黔南州、黔西南州7个市(州),主要由国家电投、贵州能源集团及四川港投等企业投资建设。通知明确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22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6月22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办结者将取消指标。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统筹指导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有序落地实施。(199字)
鄂托克旗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工作,明确申报条件、开发要求及评审流程。项目聚焦就地消纳、不新增用地、不接入公网,优先支持工商业屋顶、农村牧区及基础设施场景。申报截止5月31日,入选项目将获政策与并网支持。
6月17日,农发新能源(巴彦淖尔市)有限公司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公告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数智化庭院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EPC项目(三期)中标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主体单位未如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拒收中标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经我方书而催告后仍未约,
西班牙巴利阿里群岛自2026年6月11日起正式暂停在乡村土地上新建光伏项目,依据为第4/2026号法案。此举旨在为编制全新的可再生能源与储能发展规划争取时间,该规划须在两年内完成并纳入《巴利阿里群岛能源行业总体规划》。暂停令不溯及既往,已获并网许可、自用型光伏、现有设施升级及混合能源改造项目不受限制。新规核心目标是协调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农业用地保护、自然景观维护及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之间的关系,未来将通过划定适宜开发区域、明确项目规模与土地适配标准,构建兼顾能源转型、乡村保护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制度框架。该举措延续了群岛自2019年确立的能源转型路径,即到2050年实现100%可再生电力供应,其中光伏发电为关键组成部分。(199字)
河北启动2026年风电光伏项目申报,总指导规模2376万千瓦。明确“不需指定投资主体、强化用地与选址审核、2029年底前全容量并网”三大原则,创新推行“双盲”评审招标,并鼓励零碳园区布局分散式风电,推动能源强省建设提速。
2026年5月,广东省新增备案光伏项目5385个,总容量1210.14MW(即1.21GW),总投资超50.22亿元。其中工商业光伏项目1127个,容量占比突出,总投资达22.29亿元。项目主要集中在东莞、中山、佛山、江门、惠州五市,备案数量均超90项;按装机容量排序,东莞(105.53MW)、佛山(80.12MW)、中山(57.46MW)位列前三,合计占当月工商业光伏总容量的37.06%,构成第一梯队;广州、江门、惠州则为第二梯队(均超40MW)。单体项目中,英德海螺水泥5.95MW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额最高(0.23亿元),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企业共978家,涵盖华能、广州发展等国企及多家民企;惠东县交投汇能新能源备案项目最多(24个),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投资额居首(0.85亿元)。
呼伦贝尔市于2026年6月11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工作。本次配置聚焦两类项目:一是仅限额尔古纳市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莫旗)开展的电网末端保供型分散式风电试点,旨在缓解当地电网末端网架薄弱问题、提升供电可靠性;二是面向全市一般工商业及大型工商业用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须依据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公布的2026年二季度各地区可开放容量,并扣除同期“驭风行动”拟建项目规模后确定。各旗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初审材料,并须于6月23日前将汇总文件报送至市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199字)
云南省普洱市启动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涉及白沙河与景迈机场两个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36.56兆瓦,总投资约6.01亿元。其中,白沙河项目位于镇沅县,装机110兆瓦,投资估算4.84亿元;景迈机场项目位于澜沧县,装机26.56兆瓦,投资估算1.17亿元。两项目均要求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优选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由社会投资人承担全部资金筹措、建设管理、招投标、并网接入、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工作,并自负项目建设及运营的全部费用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