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2021年度嘉兴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发电量补助资金(第二批)发布,并网项目补助资金516682元。
原文如下:
根据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家庭屋顶光伏项目2021年度电量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主体进行了项目申报与核对,并联合区财政局进行审核汇总。现对补助对象和资金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我们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区发展和改革局产业能源科陈军82720217
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