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22年各省非水消纳权重及2023年预期目标发布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22-11-06 11:34:33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各省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以及2023年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引导跨省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和全国范围优化配置可再生能源的作用。落实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多元并网保障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本省保障性并网规模。严格落实西电东送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要求,2022年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21年实际执行情况。

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从2022年起,逐步建立以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计量可再生能源消纳量的相关制度。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704号),现将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3年预期目标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进行考核评估;2023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开展项目储备。202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见附件1, 202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期目标见附件2。

二、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引导跨省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和全国范围优化配置可再生能源的作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落实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多元并网保障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本省保障性并网规模。严格落实西电东送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要求,2022年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21年实际执行情况。

三、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从2022年起,逐步建立以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计量可再生能源消纳量的相关制度。

四、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积极推动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推动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落实消纳任务。2023年2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五、各电网企业要切实承担组织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组织调度、运行和交易等部门,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跨省跨区输送和市场交易。2023年1月底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和国家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报送2022年本经营区及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

六、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积极协调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和跨省跨区交易,对监管区域内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开展监管。2023年2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2022年监管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组织电规总院、水电总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等单位按月跟踪监测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进展及消纳利用水平,按年度通报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11/06/361280.html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发改委:各省最新输配电价发布!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13 09:13:12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7月8日发布《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77号),正式核定新一轮输配电价。该通知依据2025年修订的输配电定价办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和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部署,明确第四监管周期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区域电网输电价格,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通知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执行监测与问题反馈;电网企业须严格执行核定价格,并按年度统计报送资产、电量、线损率、投资进度等关键基础数据,于每年5月底前分别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和省级主管部门。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价格表。

TCL中环牵头制定的国家标准《硅单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发布,以能效约束护航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来源:TCL中环 发布时间:2026-07-09 09:16:41

6月27日,国家发布光伏领域首项强制性国标《硅单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TCL中环牵头制定。标准首创三级能耗分级与G12/210R半片差异化折算体系,直击行业能耗对比难题;锚定“反内卷”与双碳目标,以刚性约束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绿色工艺升级,夯实中国光伏全球竞争力。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服务新能源发展报告2026》来源:国家电网 发布时间:2026-07-06 09:29:34

《服务新能源发展报告2026》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发布的年度履责报告,系统梳理了“十四五”收官之年(2025年)及整个规划期内公司在服务新能源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成效。报告围绕电源并网、电网建设、调度运行、市场交易、技术创新五大维度,介绍其关键举措:全年新增新能源装机3.3亿千瓦,累计达14.6亿千瓦,占总装机近50%;建成多项特高压直流工程,跨区输电能力达3.7亿千瓦;抽水蓄能与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达4488万千瓦和1亿千瓦;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22.8%,出力峰值占负荷近60%;市场化交易电量超1万亿千瓦时,占比升至58%;并发布多项重大技术成果及“十五五”服务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倡议。(199字)

重磅新政落地!可再生能源 “消费 + 消纳” 双考核8月起实施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16:28:05

本文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联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自2026年8月起施行)的核心内容与政策逻辑。《办法》构建“消费+消纳”双考核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强化消费侧刚性义务;另一方面,对省级行政区域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刚性约束的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压实属地消纳责任。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兼顾现实基础与统计能力分步推进。配套建立监测评估、绿证补充、约谈通报及信用惩戒等落实机制,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激发绿色消费需求、支撑“十五五”碳达峰攻坚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5:48:29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是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支撑碳达峰目标而制定的顶层制度安排,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构建“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电力、非电两类核算,并动态纳入新兴高耗能领域;另一方面,面向省级行政区域明确总量及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同步下达2026年与2030年指标)和刚性考核。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范围,兼顾发展基础与统计能力稳妥推进。配套建立责任分工、奖惩机制(约谈通报、信用约束、绿证补充)及全过程监测监管体系,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绿色消费需求,夯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根基。(199字)

水规总院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管理报告2025年度来源:水规总院 发布时间:2026-06-17 17:48:32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于2025年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管理报告2025年度》,系统梳理了近年我国风电、光伏、水电及新型储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工程造价变化趋势与影响因素。报告基于大量实际项目数据,分析了设备价格、建设安装成本、土地与接入费用等关键构成要素的变动情况,并对比了不同区域、技术路线及项目规模下的造价差异。同时,报告指出政策调整、供应链波动、原材料价格变化及标准化水平提升对造价管控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此外,还提出了加强全过程造价管理、推动数字化手段应用、优化设计与施工协同等针对性建议,旨在为行业投资决策、成本控制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与实践参考。

国家能源局:2026年4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01 17:42:11

2026年4月,国家能源局共核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2.37亿个,覆盖181.48万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其中可交易绿证1.77亿个,占核发总量的74.85%;核发电量对应时段主要为2026年3月,占比72.16%。当月全国绿证交易量达7110万个,包括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972万个和单独交易绿证4138万个。在单独交易中,电量生产年份为2024年、2025年和2026年的绿证分别成交422万、3512万和204万个,对应平均价格依次为1.12元/个、4.63元/个和5.84元/个,呈现随生产年份临近而价格上涨的趋势。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光伏产业发展座谈会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09 06:53:30

为统筹抓好全省光伏产能调控和光伏产业发展工作,4月29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武民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光伏产业发展进行了座谈交流,4月30日,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省光伏产业发展座谈会。

国家能源局:重点监管“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运行、新能源消纳等情况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08 13:37:55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作内容包括节能降碳任务落实、自然垄断环节规范运营、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秩序、电力基础设施运营和用电营商环境四个方面。重点监管2025年以来新能源外送和就地消纲情况,促进新能源消纳的重点电网工程建设情况,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可再生能源调度运行情况,新能源利用率监测统计报送情沉等。“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运行情况。

非洲为何亟需设立绿色银行以资助气候行动及发展本土可再生能源技术来源:Green Building Africa 发布时间:2026-03-24 18:11:49

绿色和平组织非洲分会志愿者在内罗毕集会,呼吁为非洲提供气候资金。图源:Simon Maina/AFP/Getty Images 气候变化对许多非洲国家民众的生计构成了严峻挑战,而这些国家对造成气候变化的贡献微乎其微。更频繁发生的极端天气事件(如洪水、热浪和干旱)加剧了饥饿、安全局势恶化以及人口流离失所等问题。该大陆拥有约占全球总量 30% 的矿物资源,这对未来摆脱化石燃料至关重要。然而,非洲大多出口这些原材料,使得其他国家的公司得以从低碳技术和数字基础设施的制造中获利。 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家迈克尔·阿德塔约·奥拉比西和霍华德·斯坦提出了一种新的非洲“绿色银行”作为解决方案。他们的构想是,该银行应...

国家能源局2026年重点工作:扩大可再生能源消费、加大投资,解决好消纳问题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2-13 06:50:07

近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1月)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协调解决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既定节奏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