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的通知。其中,8个风光项目进入2022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预备)进度目标责任表;2个光伏等新能源项目进入2022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进度目标责任表。
详情如下:
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区直、中直驻桂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强劲拉动作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1〕70号)《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遴选工作机制》(桂发改重大规〔2022〕8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项目推进工作。
一、本方案共154个项目,总投资2209.5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0.79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22个,总投资425.3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1.09亿元;续建项目21个,总投资110.5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9.7亿元;预备项目111个,总投资1673.56亿元。新开工、续建、预备项目均为预期性工作目标,所有项目均需在手续齐备情况下依法依规实施建设。
二、请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在“早抓快干一季度”、“紧抓实干二季度”、“抢抓大干三季度”基础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抢抓四季度施工的黄金季节,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重大项目建设目标。
三、请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督促、协助和指导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落实各项开工和建设条件,进一步创新推进工作机制,强化用地、用林、资金、建材、用水、用电、交通运输等要素保障,确保新开工项目按计划实现开工,力争预备项目提前实现开工,续建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竣工投产项目按期投产发挥效益。
四、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继续实行“随报随审”。自治区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重大项目,请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和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建设条件,按照滚动管理的要求,通过“壮美广西·发改云”项目管理平台组织项目申报。
五、请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加强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跟踪监管,每月2日前将重大项目上月进展情况通过“壮美广西·发改云”项目管理平台报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