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陕西省2022年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参与交易的平价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超出绿电交易合同结算电量之和外的正偏差部分由电网企业保障性收购,执行政府定价;上网电量低于绿电交易合同电量之和的负偏差部分按照合同均价*0.1倍予以偏差考核结算,偏差考核结算电费纳入陕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明确的不平衡资金,按期分摊返还。
原文如下:
日前,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陕西省2022年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参与交易的平价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超出绿电交易合同结算电量之和外的正偏差部分由电网企业保障性收购,执行政府定价;上网电量低于绿电交易合同电量之和的负偏差部分按照合同均价*0.1倍予以偏差考核结算,偏差考核结算电费纳入陕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明确的不平衡资金,按期分摊返还。
原文如下:
12月12日,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紫阳县加快推进电力建设和涉电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科学有序推进光伏储能等其他涉电产业。各相关单位应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做好已获得全省保障性并网规模指标的农光互补项目等涉电产业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同时,对可用于农(林)光互补(储能)、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土地、林地和屋顶资源进行梳理,结合电网消纳条件,有针对性策划推进光伏、储能等项目,科学有序推动涉电产业发展,助力经济稳定增长。
陕西光伏市场农光互补光伏储能日前,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陕西省2022年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参与交易的平价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超出绿电交易合同结算电量之和外的正偏差部分由电网企业保障性收购,执行政府定价;上网电量低于绿电交易合同电量之和的负偏差部分按照合同均价*0.1倍予以偏差考核结算,偏差考核结算电费纳入陕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明确的不平衡资金,按期分摊返还。
陕西光伏市场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7月4日,陕西省汉台区举行光伏开发项目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内容,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计划在汉台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园区等公共设施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厂房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计划在宗营镇、武乡镇等区域的公共设施屋顶先行试点。下一步,双方将按照协议约定,在汉台区域内分期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华电分布式光伏陕西光伏市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系统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是新时代新征程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全会提出了369项重要改革举措,对未来5年进一步深化改革作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以更大力度推动能源改革,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能源力量。
新型能源体系电力市场近日,云南临沧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沧市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临政发〔2024〕9号)。其中提到,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加快推进10个续建及11个拟建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级2024年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力争年内开工和投产新能源项目各150万千瓦,完成能源投资100亿元以上。
新能源项目电力市场9月26日,在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崇礼)论坛上,中国华电董事长、党组书记江毅作主旨发言时指出,中国华电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积极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发展,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
新型电力系统电力市场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按规定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电力市场电力交易10月29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发电企业自愿入市名单的通知,涉及10家发电企业。文件提出,本市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满足政策规则和本方案要求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集中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符合基本条件并且完成市场注册的分布式(或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也可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后续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和本市电力中长期和现货市场开展情况可适时调整。
绿色电力交易分布式光伏近期,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依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发改能源〔2024〕1123号),修订形成《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经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进行了报备。现予以印发,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绿色电力交易光伏发电近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市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满足政策规则和本细则要求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集中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后续可适时探索引入分布式(或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具体范围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绿色电力交易发电企业自愿入市名单为准,原则上以绿证核发项目单位作为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交易单元和结算单元。
绿色电力交易电力消纳3月26日,重庆经信委发布《重庆市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选取典型行业、典型资源和典型园区(区县),开展充换电设施、冻库、铁塔基站、用户侧储能(光伏)和楼宇空调等领域试点建设虚拟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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