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晚间,天合光能发布关于自愿披露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称,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乙方”)拟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15GW高效电池和15GW大功率组件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投资合作协议,属于公司自愿披露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该项目已于昨日(9月24日)举行签约仪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委书记陈之常,市长史志军,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纪凡等出席并见证签约。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名称: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淮
安经济开发区”或“甲方”)
(二)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三)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
(四)淮安经济开发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本协议拟于2022年9月24日在江苏淮安签署。
项目概况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的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等相关事宜订立投资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淮安市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招引鉴证方,三方同意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1.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计划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5GW电池+10GW组件,二期10GW电池+5GW组件。
2.项目选址:该项目建设地点选址拟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以南、开源路以西、开祥路以东、高雄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约1200亩,其中一期用地约515亩,实际用地面积以该宗用地规划红线以及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3.建设计划:一期项目自用地摘牌之日起至正式投产运营周期为12个月,具体根据协议安排及结合实际情况决定。二期项目根据一期项目建设情况及市场情况另行确定具体建设计划。
公告称,本次投资协议的签订,将有助于公司借助淮安当地的政策及产业配套优势,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高效电池和大功率组件领域的领先优势,扩大先进产能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