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推广“光伏+”模式 在厂区屋顶布置太阳能发电设施

来源:国家发改委发布时间:2022-09-29 09:43:22

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到其中提到:推广“光伏+”模式,在厂区屋顶布置太阳能发电设施。积极推广建设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建立行业采信机制,畅通污泥资源化产品市场出路。

原文如下:

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推进资源化利用,是深入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取得显著成效,污 泥无害化处理能力明显增强,但仍然存在“重水轻泥”问题,污 泥处理设施建设总体滞后,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 甚至出现污泥违规处置和非法转移等违法行为。为深入贯彻习近 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经国务院同意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 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满足近远期需求,兼顾应急处理,尽 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规划设施布局,补齐能力缺口。根据本 地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处理路径和技术路线。 稳定可靠、绿色低碳。秉承“绿色、循环、低碳、生态”理 念,强化源头污染控制,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积极回 收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引导,严格 监督问责,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价格机制,拓宽投融资渠 道,创新商业模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 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 置设施规模不少于 2 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以 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 95%以上,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 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污泥土 地利用方式得到有效推广。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部地区城市 和县城,黄河干流沿线城市污泥填埋比例明显降低。县城和建制 镇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二、优化处理结构 

(三)规范污泥处理方式。根据本地污泥来源、产量和泥 质,综合考虑各地自然地理条件、用地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和经 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污泥处理路径和技术 路线。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焚烧、土地利用、建 材利用等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除焚烧处理方式外,严禁将 不符合泥质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污泥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混合 处理。 

(四)积极推广污泥土地利用。鼓励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产生的污泥经厌氧消化或好氧发酵处理后,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 剂,用于国土绿化、园林建设、废弃矿场以及非农用的盐碱地和 沙化地。污泥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时,应严格执行相关国家、 行业和地方标准。用于林地、草地、国土绿化时,应根据不同地 域的土质和植物习性等,确定合理的施用范围、施用量、施用方 法和施用时间。对于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混合处理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不能采用土地利用方式。 (五)合理压减污泥填埋规模。东部地区城市、中西部地区 大中型城市以及其他地区有条件的城市,逐步限制污泥填埋处 理,积极采用资源化利用等替代处理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 图。暂不具备土地利用、焚烧处理和建材利用条件的地区,在污 泥满足含水率小于 60%的前提下,可采用卫生填埋处置。禁止未 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采用污泥协同处置方 式的,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前提下,卫生 填埋可作为协同处置设施故障或检修等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六)有序推进污泥焚烧处理。污泥产生量大、土地资源紧 缺、人口聚集程度高、经济条件好的城市,鼓励建设污泥集中焚 烧设施。含重金属和难以生化降解的有毒有害有机物的污泥,应 优先采用集中或协同焚烧方式处理。污泥单独焚烧时,鼓励采用 干化和焚烧联用,通过优化设计,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余热利用 技术等手段,提高污泥热能利用效率。有效利用本地垃圾焚烧 厂、火力发电厂、水泥窑等窑炉处理能力,协同焚烧处置污泥, 同时做好相关窑炉检修、停产时的污泥处理预案和替代方案。污 泥焚烧处置企业污染物排放不符合管控要求的,需开展污染治理 改造,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七)推广能量和物质回收利用。遵循“安全环保、稳妥可 靠”的要求,加大污泥能源资源回收利用。积极采用好氧发酵等 堆肥工艺,回收利用污泥中氮磷等营养物质。鼓励将污泥焚烧灰 渣建材化和资源化利用。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污泥沼气热电联 产技术,实现厂区或周边区域供热供冷。推广“光伏+”模式,在 厂区屋顶布置太阳能发电设施。积极推广建设能源资源高效循环 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 建立行业采信机制,畅通污泥资源化产品市场出路。 

三、加强设施建设 

(八)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建立健全污水污泥处理设施普查 建档制度,摸清现有污泥处理设施的覆盖范围、处理能力和运行 效果。对处理水平低、运行状况差、二次污染风险大、不符合标 准要求的污泥处理设施,及时开展升级改造,改造后仍未达到标 准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时,如厂区空间允 许,应同步建设污泥减量化、稳定化处理设施。 

(九)补齐设施缺口。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提高城 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解决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 浓度偏低的问题。因地制宜推行雨污分流改造。以市县为单元合 理测算本区域中长期污泥产生量,现有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加 快补齐处理设施缺口。鼓励大中型城市适度超前建设规模化污泥 集中处理设施,统筹布局建设县城与建制镇污泥处理设施,鼓励 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时,应同步配建污泥减量 化、稳定化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应同时满足污泥存量和增量处理 需求。统筹城市有机废弃物的综合协同处理,鼓励将污泥处理设 施纳入静脉产业园区。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保障 污泥处理设施用地,加强宣传引导,有效消除邻避效应。 

四、强化过程管理 

(十)强化源头管控。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 药制造(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 企业除外)等工业企业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 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排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 施。工业企业污水已经进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要加强排 查和评估,强化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管控,确保污泥泥质符合国 家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控制指标要求。地方城镇排水 主管部门要加强排水许可管理,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强化监管执法,推动排污企 业达标排放。 

(十一)强化运输储存管理。污泥运输应当采用管道、密闭 车辆和密闭驳船等方式,运输过程中采用密封、防水、防渗漏和 防遗撒等措施。推行污泥转运联单跟踪制度。需要设置污泥中转 站和储存设施的,应充分考虑周边人群防护距离,采取恶臭污染 防治措施,依法建设运行维护。严禁偷排、随意倾倒污泥,杜绝 二次污染。 

(十二)强化监督管理。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污泥产 生、运输、处理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结合信息平台、大数据 中心,做好污泥去向追溯。强化污泥处理过程数据分析,优化运 行方式,实现精细化管理。城镇污水、污泥处理企业应当依法将 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定期向城镇排水、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污泥填埋设施运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定期对污泥 泥质进行检测,确保达标处理。将污泥处理和运输相关企业纳入 相关领域信用管理体系。

 五、完善保障措施 

(十三)压实各方责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相关 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做好设施建设项目谋划和储 备,加强设施运营和监管。城镇污水、污泥处理企业切实履行直 接责任,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及技术规范,确保污 泥依法合规处理。 

(十四)强化技术支撑。将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关键技术 攻关纳入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等规划。重点突破污泥稳定化和 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协同处置、污水厂内减量等共性和关 键技术装备,开展污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创新技术应用。总结推 广先进适用技术和实践案例。健全污泥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污泥处理相关技术标准、污泥处理产物及 衍生产品标准,做好与跨行业产品标准的衔接。 

(十五)完善价费机制。做好污水处理成本监审,污水处理 费应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成本并有一定盈利。 完善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与污泥无害化稳定化处 理效果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污 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污泥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完善污泥资源化产品市场化定价机制。

 (十六)拓宽融资渠道。各级政府建立完善多元化的资金投 入保障机制。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污泥处理设 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支持力度。对于国家鼓励发展 的污泥处理技术和设备,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推 动符合条件的规模化污泥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 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通过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 (EOD)模式、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建立多元化投资和运营机 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9/29/359748.html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吉林省明确价格政策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来源: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10 17:29:36

本文是吉林省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发布的政策通知,旨在通过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文件明确了适用项目的界定标准:须以新能源为主要电源,接入用户侧产权分界点,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年可用发电量)和30%(年用电量,2030年起提升至35%),并具备分表计量条件。在电价政策方面,实行按容量(需量)缴纳输配电费,取消下网电量的系统备用费和电量电费;自发自用电量免缴系统运行费和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上网电量及购电行为均须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得由电网代理购电。通知还规定了执行过渡期、负荷率公示、项目退出机制及电网企业监管职责等内容,为新能源就地开发与绿色用能提供制度保障。(199字)

从“发电站”到“能源管家”:TCL光伏科技在SNEC 2026上定义的行业下一站!来源:TCL光伏科技 发布时间:2026-06-10 09:45:08

在2026 SNEC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展会上,TCL光伏科技以“合光聚力 敢为不凡”为主题,系统展示了其从传统光伏电站开发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平台的战略升级。文章指出,面对行业迈向“源网荷储协同、电碳融合、AI数智运营”的新阶段,TCL光伏科技构建了覆盖户用、工商业、海外市场的多元化场景解决方案,并强化后端能源运营能力,涵盖数智化运维、虚拟电厂、售电服务及碳资产管理。其户用“墅野新居”、工商业“特能系列”及本土化光储方案,均体现高度适配性;AI技术则深度融入设计、分析与家庭能源管理全流程。展会期间,公司斩获三项行业大奖,并推进多项生态合作,标志着其全链路价值服务能力已趋于成熟。(198字)

大唐科研总院华东院:钙钛矿光伏实证技术在多地推广应用来源:大唐集团 发布时间:2026-06-10 09:30:43

大唐科研总院华东院自主研发的钙钛矿光伏实证技术体系,已在安徽肥东唐阳光伏电站成功推广应用,继三亚湿热带基地后实现多地落地。该技术聚焦钙钛矿光伏产业化中的核心难题——户外长期稳定性、发电性能及环境适配性,构建了涵盖技术验证、实证测试、成果转化与工程推广的全链条闭环。其创新点在于采用钙钛矿与晶硅组件双系统同步实证,在真实户外环境下长期对比发电效率、衰减特性与环境适应能力;配套建设多能流优化调度监测系统,实现智慧运维,并自主研发便携式户外IV测试仪以应对复杂工况检测需求。目前技术已通过长期实地验证,适配高温湿热、内陆分布式等多种场景,肥东项目正进入运行监测阶段,进一步检验其在内陆分布式条件下的实际表现。(198字)

巴西光伏太阳能协会及当地新能源企业代表团再访禾迈,共探拉美光储市场新机遇来源:禾迈 发布时间:2026-06-10 09:14:26

巴西光伏太阳能协会(ABSOLAR)、SEBRAE及多家当地新能源企业与EPC承包商共37人组成代表团,再度访问禾迈杭州总部,深化双方在拉美光储市场的合作。此次交流聚焦分布式光伏发展、储能需求增长、产品本地化适配及服务体系建设等议题,禾迈介绍了其在拉美十年来的业务演进——从微型逆变器起步,逐步拓展至户用与工商业储能、智慧能源管理,并已建成覆盖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的本地化运营体系,包括墨西哥制造基地和巴西子公司。代表团实地参观了智能制造基地与测试产线,直观了解禾迈技术实力与质量管控能力。目前禾迈稳居巴西最受关注光储品牌前十,正以巴西为战略支点,持续推动拉美能源转型。(198字)

2030年建成20个左右省级园区!浙江印发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6-09 17:31:54

浙江省于2026年5月印发《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以“全域覆盖、一园一策”为原则推进低碳园区建设,零碳园区则在低碳园区基础上优中选优,可覆盖园区全域或特定“园中园”。方案设定了到2030年建成约20个省级零碳园区的总体目标。实施路径上,要求各设区市于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低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与审核备案,其中年碳排放超100万吨的园区需经省级重点把关;零碳园区培育工作同步启动,各地须于6月15日前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省级将于7月15日前确定首批培育名单。该方案由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已获省政府批准实施。

从“发电站”到“能源管家”:TCL光伏科技在SNEC 2026上定义的行业下一站来源:北方网 发布时间:2026-06-09 17:20:42

在2026 SNEC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展会上,TCL光伏科技以“合光聚力 敢为不凡”为主题,系统展示了其从传统光伏电站开发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平台的战略升级。文章指出,面对行业迈向“源网荷储协同、电碳融合、AI数智运营”的新阶段,TCL光伏科技构建了覆盖户用、工商业、海外市场的全场景解决方案,并强化后端能源运营能力,包括虚拟电厂、售电服务、绿电绿证及碳资产管理。通过AI驱动的智能设计、运维与家庭能源管理,支撑多区域、多业态规模化服务;依托全球化布局与SunPower技术积累,已将光储一体化方案落地全球22国。展会期间获三项行业大奖,并深化生态合作,标志着其全链路价值服务能力趋于成熟。(198字)

浙江一光伏企业被申请破产!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6-09 16:46:27

浙江美尚光伏有限公司因经营困难,被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练市洪塘支行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该申请于2026年6月3日公开,案号为(2026)浙0503破申19号。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主营业务包括太阳能光伏技术研发、光伏应用产品设计与生产、光伏系统建设及运维、光伏电站投资运营等。自2026年初以来,企业涉诉频繁,已累计作为被告卷入13起诉讼案件,纠纷类型主要集中于买卖合同争议和员工劳动报酬追索,反映出其在供应链履约与劳资关系方面存在持续性压力。目前该案处于破产审查阶段。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6GW光伏治沙项目优选结果公示来源: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09 11:43:06

鄂尔多斯市于2026年6月7日公示2026年度光伏治沙项目优选结果,总规模达600万千瓦(6GW),由大唐、中广核、中节能、华润新能源、甘肃宝丰新能源及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六家企业各获1GW指标,项目集中布局于杭锦旗和鄂托克前旗。该项目严格遵循“光伏建设与沙化土地治理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原则,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或光伏治沙业绩,并确保电网接入消纳条件。此前,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于5月30日启动竞争性配置工作,明确申报流程及评审要求。同期,内蒙古阿拉善盟亦启动2026年光伏治沙项目,总规模550万千瓦,计划治理沙化土地22万亩,覆盖乌兰布和沙漠与腾格里沙漠多个片区,要求单体项目不低于100万千瓦、每万千瓦配套治沙400亩,目标于2027年底前完成建设与治理任务。(199字)

水发集团投资建设4.7MW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来源:山东国资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09 09:34:26

水发集团下属水发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宜昌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4.7MW屋顶高压分布式光伏项目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投产。项目装机容量为4.70307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有效利用企业闲置屋顶资源。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404.99万度,可年节约标准煤逾1547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337吨。面对厂区生产繁忙、交叉作业复杂及高压接入要求高等难点,项目团队通过“分段调试、分批验收”的精细化管理,统筹结构加固、设备安装、联调联试等关键环节,在保障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完成一次性成功并网。该项目标志着水发绿能与中船集团在绿色能源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深化。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东隅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9 09:33:07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选址在山西省晋城市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米山工业园,依托康硕电气集团自有厂房屋顶及空地实施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600千瓦峰值(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即所发电量优先供企业内部生产与办公使用,富余电量则接入公共电网销售。该项目建设旨在提升企业绿色能源使用比例,降低用电成本,并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下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导向。作为康硕电气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稳定、清洁的电力供应能力。

30%光伏税收抵免7月4日截止!来源:光伏见闻 发布时间:2026-06-09 08:54:31

本文介绍美国户用光伏30%联邦税收抵免政策的关键过渡期安排。原适用于业主自购自持的第25D条补贴已于2025年12月31日终止,但依托仍在有效期内(至2027年底)的第48E条企业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光伏企业可通过持有系统产权、再以租赁或PPA购电协议方式服务用户,将最高30%的税费优惠让渡给终端业主。为足额锁定该抵免,项目须在2026年7月4日前完成“安全港”开工认定——即满足实质性施工或累计支出达总投资5%任一条件,并确保建设连续性。此后开工的项目面临更严苛的并网时限(2027年底前),落地风险上升。文章强调,政策红利虽仍存在,但窗口收窄,用户需借助专业安装商与财税顾问审慎评估合作模式与实际收益。(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