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山东省能源局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开展山东省2022年度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经专家综合评审,现将各项目排名第一的推荐投资企业公示如下:


为加快推进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山东省能源局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开展山东省2022年度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经专家综合评审,现将各项目排名第一的推荐投资企业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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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华能灌云400MW海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PC)的招标公告。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G1-1区块C区,总装机容量400兆瓦,计划工期14个月,包含陆上升压站建设。招标范围涵盖全部设备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五类设备除外)、海上光伏平台组拼与安装、桩基础施工、35千伏及66千伏海缆敷设、电缆桥架与箱变平台施工、原海风场升压站改造、整体调试并网,以及全过程项目管理与专项验收服务。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海洋石油工程一级资质,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及同类大型海上新能源项目业绩;近五年须有至少一项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或光伏主体工程施工业绩,并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文介绍了江苏盐城市大丰区龙源江苏大丰H12#海上光伏项目一期工程的环评公示情况。该项目是《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遴选的风光同场试点项目,亦被列为江苏省2026年重大项目。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300MW(直流侧364.1616MW),位于已投运的200MW海上风电场西区,新建光伏阵列、220kV海上升压站、场内集电线路及两回220kV海底电缆;升压站与送出电缆在一期同步建成,并预留二期200MW接入条件。项目由龙源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建设,其控股股东龙源电力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一期工程已于2026年5月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公司临猗分公司于9月11日公示了临猗县1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光伏组件采购的中标候选人。该项目由国能山西新能源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计划采购单晶硅双面590W光伏组件约14.63MWp,涵盖组件本体、配套插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全流程服务,包括工厂试验、包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配合与竣工验收等。招标共设一个标段,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1006.56万元总价(折合0.688元/W)位列第一中标候选人,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1048.99万元(折合0.717元/W)位居第二。公示标志着该光储一体化项目关键设备采购进入落地阶段。(199字)
福建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印发《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明确当年全省光伏开发总规模为3436.2兆瓦(3.44GW),涵盖60个正式纳入建设方案的项目;另有32个、总容量4345兆瓦的项目因电网消纳受限暂列储备库。方案依据国家能源局104号文及福建省资源禀赋制定,强调项目须按期完成备案与全容量并网,并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申领要求。电网企业需统筹配套电网建设,保障“能并尽并”。各级发改部门须强化前期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对滞后项目动态跟踪、适时调整,以推动光伏高质量有序发展,支撑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实现。(198字)
本文介绍了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政府控制资源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招标因投标人异议而暂停的事件。该项目总装机容量83.081MWp,拟利用全区14个街道/镇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等公共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及管理人员须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完成资质与人员信息录入并提供截图,但多家潜在投标人反馈:电力行业设计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因平台审核范围限制无法录入或办理更新,且主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导致无法满足形式要件。招标人于8月19日发布公告,确认暂停全部招标活动。该事件折射出新能源项目在跨行业资质管理与地方信用平台衔接中存在的系统性梗阻。
8月18日,华能灌云500MW海上光伏项目(G1-2区)正式完成备案。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依托现有海上风电用海海域建设,规划装机容量500兆瓦,用海面积约700公顷,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7亿千瓦时。作为江苏省首批海上风光同场试点项目之一,该工程与同区域已投决待建的G1-1区400MW海上光伏项目、已并网运行的300MW海上风电项目协同布局,共同构成总规模达1200MW的“海上风光同场”清洁能源基地。此举标志着华能在连云港地区规模化开发海上可再生能源迈出关键一步。
8月11日,国电电力淮能大基地(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在内蒙古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卫东。该公司聚焦新能源综合开发与生态协同治理,主营业务涵盖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储能、生物质能等技术服务,以及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和生态恢复服务。公司由国家能源集团旗下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联合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股权结构为:国电电力持股51%、淮河能源集团持股34%、中石油持股10%、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公司持股5%。该合作标志着多家能源央企与地方企业协同推进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的实质性落地。
8月18日,华能灌云500兆瓦海上光伏项目(G1-2区)正式完成项目备案。该项目与已通过投资决策待建的G1-1区400兆瓦海上光伏、以及已并网运行的300兆瓦海上风电同处连云港灌云海域,共同构成总规模达1200兆瓦的“海上风光同场”综合能源基地。叠加区域内其他已投产及待建光伏项目,华能江苏公司在连云港的新能源总装机规模接近2000兆瓦。此举不仅强化了公司在该区域的新能源布局优势,也提升了风、光资源协同开发与利用效能。项目推进过程中,华能江苏公司规划部统筹协调,清洁能源分公司与灌云发电公司协同联动,高效完成前期关键工作,标志着“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取得新进展。
云南师宗县柠檬谷光伏发电项目于8月18日公示社会投资人中标候选人,云南省绿色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位列第一。该项目位于曲靖市师宗县,总投资约3.2亿元,规划建设装机容量8万千瓦。中标社会投资人将全面负责项目从开发到并网投产的全过程,包括资金筹措、招投标管理、建设实施、并网接入及25年运营维护等。项目要求开工后8个月内实现部分并网、12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资金覆盖范围广泛,涵盖前期立项、可研报批、技术评审、质量检测、验收以及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监理造价等全部建设与运维费用。
晶科能源飞虎3组件高价中标国家能源湖南公司133.36MW项目,适配渔光互补水域与山地复杂场景。凭借85%双面率、670W高功率、-0.26%/℃优温度系数、强抗遮挡能力及首年衰减<1%、30年质保等五大优势,显著提升全周期发电收益,印证高效N型组件价值跃升。
本文介绍了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启动的四个集中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8月10日,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涉及炉房、花山、白马厂和茂租四个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300兆瓦。其中,炉房与花山项目各为5万千瓦,白马厂为9万千瓦,茂租为11万千瓦。所有项目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投资主体,建设资金全部由中标投资人自筹。项目建设周期要求严格:前三个项目须在开工后6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茂租项目投产时限放宽至开工后8个月,但全容量并网仍需在1年内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