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0.5元/瓦!泰顺县下发分布式光伏补贴意见

来源:泰顺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5-19 16:31:49

最高0.5元/瓦!泰顺县下发<a href=分布式光伏补贴意见"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能源结构,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提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和浙江省关于加快光伏应用发展有关要求、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部署,结合《浙江省整县(区、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实施指南》文件精神,现就推进我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鼓励发展领域及发展目标

支持优质光伏企业投资泰顺县域内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结合项目特点和条件,鼓励推进对县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市场)和工业厂房等单位及居民屋顶实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2022年实现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5万千瓦,2025年实现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5万千瓦。

二、建设原则和补贴标准

属地政府按照“一单元一方案”的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屋顶光伏规模化建设方案,单元内规划光伏安装总量规模原则上应在500千瓦以上,景区、集镇、沿街道路等重点区域屋顶光伏安装原则上须按照“平改坡”美丽工程实施,光伏组件需与建筑有机结合,高度不得超过3米。

(一)居民(家庭农场)屋顶光伏规模化建设。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不实施平改坡的,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1元/瓦、0.08元/瓦;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按照政府“平改坡”美丽工程要求实施的,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一次性平改坡建设补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

(二)政府统一组织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委托能源企业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实施平改坡建设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建设补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不实施平改坡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不享受补贴。

三、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泰顺县域范围内的居民、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以及家庭农场。

(二)补贴条件。1.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2.项目按照“一单元一方案”规划内容实施。3.在县域范围内新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且按规定备案、建设、并网和验收。

四、项目申报和补贴程序

(一)项目申报。属地政府按照“一单元一方案”要求统一规划设计,方案须报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联审小组审查通过后,由居民统一委托能源企业实施并报属地政府备案登记,鼓励和支持整体打包备案项目。

(二)补贴程序

1.居民(家庭农场)屋顶光伏规模化建设模式。项目并网量完成规划设计方案任务三分之一以后,由属地政府根据联审通过后的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建成并网后,国网泰顺县供电公司及时统计反馈屋顶光伏发电并网数据至属地政府。(1)居民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不实施平改坡的,属地政府根据国网泰顺县供电公司统计反馈的屋顶光伏发电并网数据及时将补贴方案报县发改局审核,县发改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请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至属地政府,属地政府收款后30个工作日内向居民个人拨付到位。(2)居民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按照政府“平改坡”美丽工程要求实施的,验收通过后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属地政府将补贴方案报县发改局审核,县发改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请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至属地政府,属地政府收款后30个工作日内向居民个人拨付到位。

2.政府统一组织建设模式。项目建成并网后,国网泰顺县供电公司应及时统计反馈屋顶光伏发电并网数据至组织实施的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实施单位自行组织项目验收。验收通过后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实施单位将补贴方案报县发改局审核,县发改局审核后报请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至实施单位。

五、政策支持

(一)县财政统筹安排分布式光伏发电扶持专项资金。

(二)居民实施平改坡改造需先行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在房屋安全等级达到建设要求的前提下由施工单位按照政府“平改坡”美丽工程要求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完成后须通过光伏建设联审小组审核方可实施,实施建成后所形成的使用面积不计入房屋产权面积。属地政府成立光伏建设验收小组,按相关要求对平改坡的实施进行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按补贴发放程序发放补助。

(三)鼓励各类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做好区内低碳化改造规划,集中连片实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新建或拓展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要做好区内低碳化规划,光伏发电项目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建设光伏应用项目的企业,其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指标中予以抵扣。

(四)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商场及公共建筑等项目按照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并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投资额纳入工程概算。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用房要率先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五)国网泰顺县供电公司应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因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

(六)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的支持,企业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可押抵融资,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国家基准利率,不得增加额外融资条件。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泰顺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府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国网泰顺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泰顺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日常工作以及协调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二)明确责任。属地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建设监督和指导工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屋顶开发光伏发电系统,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支持、配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服务,协调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各类矛盾和问题,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

(三)强化督查。泰顺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达装机容量任务,纳入年度考核工作,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本意见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最高0.5元/瓦!泰顺县下发<a href=分布式光伏补贴意见" width="600" height="239" style="max-width:300px" />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5/19/355003.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重庆巫山县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来源:巫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5:53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佛山市名创染织有限公司370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来源:光科能源 发布时间:2026-07-03 09:59:02

佛山名创染织370kW屋顶光伏项目并网发电,年发绿电42万度,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降低用电成本、减少碳排放330吨/年,等效植树1.8万棵;兼具屋顶隔热降耗、盘活闲置资产等多重效益,树立纺织业低碳转型标杆。

山西农光、渔光互补等分布式能源启动申报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09:04:43

山西省能源局于6月25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支持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及小型地面光伏等项目,并将部分参照集中式管理的光伏项目纳入申报范围。申报须立足本地资源条件与电网承载能力,突出就近接入、就近消纳特点,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农业、交通、文旅、建筑、油气等领域融合发展,呼应“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国家部署。通知强调项目管理规范性:要求申报与运营主体一致,光伏项目须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12个月内并网,严禁建设期及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对无实质进展项目,由市级能源部门联合电网公司予以废止或核减规模。跨市布局的交通、油气融合类项目可由企业集团打包直报省能源局。

北京通州: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等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来源: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1:20:22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

山东明确:红区光伏不再是死局——山东光储新政(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全解读,20GW新增装机空间如何释放?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5-27 14:27:11

本文解读山东省最新发布的《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聚焦其对分布式光伏“红区”困局的突破性调整。针对全省53个县域因电网接入容量饱和被划为红区、新增项目实质冻结的现状,新政明确:在无开放容量区域,允许用户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实施“全部自发自用、不向电网反送电”的光储一体化模式,从而合规建设分布式光伏。此举直接破解了德州、烟台、滨州等地大量已签约却无法落地的项目困局。同时,文件回应了负电价频发(2025年午间负电价占比超51%)、结算电价畸低等现实挑战,提出光储统一报价、可靠容量补偿、台区及云储能等新型机制。新政标志着山东分布式光伏发展逻辑从“重并网”转向“重消纳”,为约20GW潜在装机释放了政策路径。

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27 14:08:23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依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呼发改新能字〔2026〕244号),组织开展了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审核,一批符合技术规范、接入条件及政策要求的项目通过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为期3天。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监督电话0471-7390593反映意见,联系人为穆楠、张盟,通讯地址为呼和浩特经开区金融中心2号楼2020室。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通过评审的项目清单。(198字)

安徽阜阳颍泉区推动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工作方案发布来源:颍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5-25 14:10:56

颍泉区发改委印发《推动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工作方案》,旨在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与个人信息安全。方案明确,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可采用纯租赁模式,即企业在居民自愿前提下租用屋顶建设电站,并支付合理租金;自然人参与的项目须签订权责对等、公平合理的合同,严禁转嫁不合理责任与义务。同时,方案严格禁止开发企业以光伏项目为名套取居民身份信息、违规办理金融贷款,或实施合同欺诈、诱导欺骗等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对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将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且问题未整改完毕前,项目一律不得并网。

安徽一地暂停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来源:长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2 17:12:07

5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陶楼镇区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宣布自2026年5月21日起,暂停受理长丰县陶楼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申请。

广东惠州惠城区:四类场景严禁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惠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21 17:30:47

第七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需按要求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其余情况不得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并备案。同一用地红线内,通过分期建设、不同项目单位分别开发等形式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新增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第九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信息的重要事项。

天津: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布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4-21 11:03:51

原文如下:2026年第二季度天津地区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告为促进天津市分布式电源科学有序发展,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天津市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红色区域进行公告。2026年第二季度天津电网承载力评估红色区域

广东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9 17:26:24

附件: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