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用地“困境” 山东、河北、广东等地面临光伏复合项目土地收紧问题!

来源:光伏們发布时间:2022-04-29 09:45:50

一边是双碳目标下,新能源项目的密集开发与快速上马,另一边则是粮食安全与土地红线的不可逾越,对于中东部省份,尤其是农业与新能源发展兼顾的省份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从光伏們调研的情况来看,目前包括山东、河北、陕西、山西、广东、安徽等多个中东部省份面临着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收紧的问题。纵览我国光伏电站发展历史以及土地政策的管理,各种利弊与矛盾依然存在。这一问题也已得到了相关主管部门的关注,国家能源局相关领导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十四五”期间要持续加强政策供给,力争进一步改进影响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用地、电网接入等关键性要害性的堵点难点问题。

但面对当前的问题,中东部省份的光伏项目用地,仍然面临着诸多的不确定性与待解难题。

光伏复合项目用地“开口”

我国光伏电站开发重心转移与光伏用地政策是相伴相生的。在2017年之前,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光伏用地大多参考2015年下发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以下简称“5号文”)。

该文件对于光伏用地政策的表述为,“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按照这一文件,占用农用地的光伏电站,所有用地均按建设用地管理,即要求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对于光伏电站用地来说,这一规则严苛且实操难度大。众所周知,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流程漫长且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对于中东部地区来说,未利用地量少且大部分建设条件较差,多为坡度较大的山地或者沟壑扽地形,也会进一步提高电站的建设成本,影响发电量。

直到2017年,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以下简称“8号文”)。8号文最大的变化在于明确了光伏扶贫项目、光伏复合项目的特殊用地政策。

8号文规定,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的,省级能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含光伏方阵架设高度)、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趁着这一政策的“东风”,在西北地区限电愈发紧张的情况下,我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重点开始转移至中东部省份,中东部省份大多为农业大省,平坦连片的大规模未利用地较少,而与农业相结合的复合项目模式便横空出世。

实际上,8号文的出台相当于打开了光伏电站使用一般农用地的“口子”。但由于8号文并未给出具体的操作细则,在这一文件之后,各省又陆续出台了针对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认定标准等具体操作事项的相关用地政策。

8号文的出台被行业称为“光伏扶贫、光伏复合项目的重大利好”,也是从8号开始,光伏复合项目如雨后春笋般的启动申报,油牡丹、蘑菇、中草药甚至水稻等农作物都是光伏+跨界探索的目标对象。但由于电力投资与农业经营跨度之大,导致大部分复合电站中,农业项目仅仅成为光伏电站的附属,而未实现真正的农作物增产与市场化运作。

此前,在光伏們调研中,过去几年,光伏复合项目中的农业或者渔业部分,一部分是通过电力投资商与农业公司合作,将复合部分的经营完全交由合作方;另一部分则有部分电力投资商跨界经营农业板块业务,但这部分复合项目的产出也大多供给了集团内部食堂餐厅等,真正实现农业部分市场化经营的尚在少数。

除此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光伏复合项目,仅仅是打着复合项目的名义进行备案申报,建成之后复合项目部分随即荒废,即并未在运营阶段实现光伏复合部分的作用与价值。这也是直接导致部分省份在后期严查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的“导火索”。

政策收紧

进入“十四五”之后,光伏复合项目的趋势尤为明显,在多个省份的“十四五”规划中都明确鼓励采用光伏+的方式建设电站,但随着新能源发展速度的加快,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收紧的问题开始凸显。

2021年11月2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对光伏项目用地进行核查的通知》,核查光伏项目土地使用是否符合鲁国土资规〔2018〕4号文件规定要求,是否履行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备案程序,永久性建设设施是否取得合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光伏设施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抛荒、撂荒、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况,并且要求即日起停止光伏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备案工作。

深陷用地“困境” 山东、河北、广东等地面临光伏复合项目土地收紧问题!

几个月之后,与山东同样作为农业、光伏发展大省的河北省也开启了光伏用地核查,据光伏們了解,在通知下发之前,河北主要相关部门已经就光伏用地问题进行过讨论。

此外,在海南省一份拟发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农光互补项目不得在永久基本农田、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耕地和新增耕地上实施,估计在“三调”恢复属性地类上实施。据海南相关开发人员介绍,目前海南省的光伏复合项目在发改委获得备案之后,还需要通过海南省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办公室的农光方案审查。

在此前海南省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快光伏蔬菜大棚设计方案审查的函》中明确,建设的光伏蔬菜大棚必须满足《示范性光伏蔬菜大棚技术规范规程》的技术指标要求(即"624"技术规范)。省平价菜专班组织省发改、农业农村、资规、测绘等部门成立2个小组赴相关市县对农光互补项目开展实地核查,主要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核查指导,确保按技术要求整改后,能种菜、种好菜,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农光互补项目以涉嫌违法违规占用农用地进行立案调查。

针对光伏复合项目的用地规则,各省在实施细则中亦是不尽相同。例如,辽宁省明确不允许光伏项目占用一般农田;多年不曾主动发展光伏的河南省是近几年风电发展的热门区域之一,据当地资深人士介绍,“风电必须用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可以调,过去一般耕地调建设用地还比较好办,现在难度较大,分管领导批的特别慢”。

另一中部省份安徽亦面临光伏用地收紧的趋势,“目前允许,但是政策是在逐渐收紧,对一般农用地种植有一定的要求。非农化、非粮化的政策导向是收紧的,原来种粮油作物的现在也要继续种植,之前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和能源局联合发布的文件在今年9月22日就到期了,光伏用地有一刀切的趋势”,一位深耕安徽光伏开发市场的资深人士告诉光伏們。

但也有省份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规定,在《云南省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云南自然资源厅明确,对光伏复合项目利用25度以上耕地(水田除外)或其他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不破坏耕地耕作层及农用地生产条件的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光伏复合项目以外的其他光伏发电项目,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按建设用地管理,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用地问题

在一系列严查光伏用地的背后是我国粮食安全与土地红线问题的严峻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了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今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就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作出深刻阐述,强调要未雨绸缪,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三农”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凸显。面向未来,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需要进一步巩固增强,保障粮食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确保农田只能用来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要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落实好“农田必须是良田”,努力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为稳定保障粮食产能进一步夯实基础。

在全国粮食安全的战略抓手下,以中东部地区为主的农业大省或将进一步收紧光伏电站用地政策。事实上,光伏用地一直是光伏电站投资的的主要约束条件之一。2016年之前,光伏电站建设主要集中在拥有广阔土地的西北地区时,这一矛盾尚未凸显。但在农业发达的中东部省份,找地便成为光伏电站建设的“首要任务”,甚至成为项目进度的关键,而这一矛盾实际上从领跑者时代就已存在。

在2018年第三批领跑者项目中,某地在原本规划好的土地中出现了大量的基本农田、未成林造林地、公益林地等土地性质以及沟壑、山脊等地形地貌问题导致了土地整体利用率过低。众所周知,领跑者项目的主导方是地方政府,在由地方政府主导的规划方案中尚且出现土地性质不一等问题,所以用地问题在普通项目的落实中挑战更为巨大。

在中东部地区普遍面临着未利用地地形复杂、土地利用率低的问题,所以相当一部分的光伏电站用地中均使用了一定比例的一般农田,甚至在更早期的光伏电站建设中还出现了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

有设计院资深规划人士透露,一般来说设计院会建议投资企业不要使用一般农田,“虽然从政策来看并不冲突,但目前国家土地政策普遍收紧,国土资源部在核查基本农田占补平衡,所以很多地方相关部门的说法会提到,需要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继续研究论证已经具备基本农田标准的一般农田,需要预留作为后备储备可转为基本农田的后备耕地,需要等待研究结果”。

标准缺失

此除了形式上的占用,光伏复合项目的问题还在于土地性质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的认定等。一家位于广东的光伏电站投资商告诉光伏們,下图中的土地性质虽然为一般农田,但已经荒芜多年,当地农民不愿意去进行耕种,“在我们投资建设光伏电站之前,这片土地荒草都有半人高了,光伏电站并网之后,我们在县供销社及镇农资保供的技术指导下,与合作农户在年前就开始春耕备耕,目前各项种植工作正有序推进,打造真正的生态农场。”

深陷用地“困境” 山东、河北、广东等地面临光伏复合项目土地收紧问题!

建设光伏电站前后对比(上图为荒芜的农田,下图为光伏电站建成之后开展春耕)

光伏电站用地政策应该实事求是,一般农田也有很多是农民不愿意去耕种或者不具备耕种条件的。光伏用的绝大多数都是农民不愿意种的荒地,稍微好用的土地农民都不舍得给别人种光伏,光伏也租不起。如果农业能跟光伏电站建设更好的融合发展,这也应该是未来新能源发展的一大趋势,而不能一刀切的认定所有的一般农田都不能建设光伏”,上述投资商的建议也代表了一部分投资企业的观点。

深陷用地“困境” 山东、河北、广东等地面临光伏复合项目土地收紧问题!

深陷用地“困境” 山东、河北、广东等地面临光伏复合项目土地收紧问题!

光伏+种植(来源:阳光新能源)

从土地利用角度,一位行业人士认为,光伏+农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应该支持才对,光伏前后排的间距能保障足够太阳辐射了,同时在太阳好的地方光伏板还能避免太阳直射。

“很多耕地都在山顶上,有些毫无植被的地区在土地性质商却被划归为宜林地”,一位光伏电站资深开发人士感慨道。

“光伏用地管理不能只是形式主义,比如有的省份,寸草不生的石头山也会被认定为基本农田或者为林地”,另一位了解河南省新能源情况的资深人士补充道。

这一问题的背后还涉及到光伏复合项目的认定标准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乐山太阳能研究院院长姜希猛在《关于农业光伏复合项目建立土地可持续管理体系的建议》提案中指出,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光伏产业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持续增加。要保障农业产出与光伏电力产出并重,就要建设一套光伏复合项目的土地可持续管理体系。农业产出水平应参考当地同类土地的产出水平,进行标定并分级管理。他建议农业部门和能源部门联合监管光伏复合项目,项目方定期向监管方上报各项数据,监管方负责发布更新数据和周期性监管报告,并制定奖励机制和惩罚机制。

尽管8号文在提出之时明确要求“各地区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含光伏方阵架设高度)、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但大部分地区只是出台了相关的建设要求,对于认定标准、监管措施等却一直未形成统一的要求。

在参与了多省新能源发展规划之后,某资深设计院人士认为,我国新能源发展的广阔空间仍然集中在中西部,东部地区的土地问题“难解”,与粮食安全相比,新能源发展的理由并没有那么充分。

实际上,光伏发展与土地政策的问题还不仅仅局限在土地性质上,土地税收亦是其中一颗“不定时炸弹”。截至目前各省并未出台统一的新能源用地税收认定标准,这也导致了不少地区被“随意”征税的情况频发,即征税范围、征税额度以及征收机构均不尽相同。从光伏领跑者、光伏扶贫到普通的光伏电站,征税因地区而异,也给新能源投资带来了不少的困扰。

进入“十四五”之后,国家主管部门多次强调要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意味着行业不能再继续此前的粗放发展态势。在当前的用地政策下,尤其是中东部地区,单一的光伏电站建设将不再受用。可以预见的是,合理利用土地、实现土地的节约利用以及空间利用、提高土地价值一定会是新能源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而对于投资商来说,这又是一堂考验跨界与实践的专业课。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4/29/354333.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重新发布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19 10:46:57

3月17日,贵州省能源局重新印发《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省能源主管部门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办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送出工程应依法依规做好电力质监工作。

山东:组织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19 09:38:05

3月18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次申报以线上为主,项目须承诺在2027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晚于2027年底的不在申报范围。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小型地面电站按集中式光伏管理,可参与本次申报;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海上光伏基地规划项目不参与本次申报。

广东佛山禅城区: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来源: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8 09:38:58

3月16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发布。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提升负荷精准调控能力和系统调节弹性,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支撑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云南砚山县一光伏项目征地补偿方案公布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8 07:29:19

3月16日,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差黑光伏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该项目拟征收砚山县稼依镇店房村民委员会龙潭寨村民小组。逾期未登记的,以现状调查结果和《差黑光伏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河北、青海、辽宁等12省披露20.6GW绿电直连项目,国家电投、宝钢、中石油等领衔来源:风芒能源 发布时间:2026-03-17 06:49:56

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12个省份披露绿电直连项目,共计80个项目,已明确的新能源规模共计2060.013万千瓦。2025年12月31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下达河北省2025年绿电直连项目的通知》,正式下发河北2025年绿电直连项目指标。2月6日,河北省发改委先后发布《河北省2026年绿电直连拟安排第一批项目情况公示》、《河北省2026年绿电直连拟安排第一批项目情况补充公示》。

晶澳科技携手河北塞航把握山东电改“脉搏”,开启价值新高度来源:晶澳科技 发布时间:2026-03-16 09:16:31

继DeepBlue5.0在扬州完成全球首秀后,晶澳科技于3月8日携创新成果落地济南,联合河北塞航新能源、电拾汇等合作伙伴成功举办“星链·智网·拾光——2026冀鲁光储绿能科技联合生态体验会”。晶澳科技,将全国经销商巡演首站落子济南,恰逢其时。晶澳科技与河北塞航新能源等合作伙伴携手,构建了一个区域性的虚拟电厂雏形。这场在济南举办的生态体验盛会,是晶澳科技“全面突破”精神的延续。

备案0.64GW!广东2026年2月工商业光伏项目备案清单出炉来源: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发布时间:2026-03-13 09:21:33

2026年2月,广东省共新增502个工商业光伏项目,总投资额超15.54亿元。项目主要分布在东莞、佛山、江门、广州、惠州、中山这6个地市,备案数量均超过40项。从容量的角度来看,2026年2月工商业光伏建设容量排名前三的地市分别为广州44.32MW、佛山43.39MW、东莞40.99MW,占2026年2月工商业光伏备案容量的35.68%,是工商业光伏发展的第一梯队。

润建股份:中标8.4亿元河北阜平县晶晖500MW光伏项目来源:润建股份 发布时间:2026-03-12 10:02:16

3月11日,润建股份披露公告称,公司中标《保定市阜平县晶晖500MW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8.4亿元(含税)。公告显示,中标项目服务内容为EPC总承包,包括光伏电站建设及运维服务。润建股份表示,本次中标项目是公司能源网络业务的重要拓展,系公司智能管理运维技术在新能源领域的场景化落地。

云南大渡岗乡大干坝亮塘光伏电站项目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0 09:54:57

据景洪市人民政府消息,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已正式核发“大渡岗乡大干坝亮塘光伏电站(升压站)”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标志着该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手续已完备。根据公告,该项目主要信息如下:-项目名称:大渡岗乡大干坝亮塘光伏电站(升压站)-用地面积:6942.00平方米-建设规模:项目装机容量75MW,占地面积约2447亩,将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全部配套设施、道路。

刘汉元代表:建议延续光伏用地税收优惠政策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6-03-06 08:43:20

刘汉元代表认为,在扩大消费、拉动内需成为了当前首要任务的背景下,税务机关要采取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举措来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更精准的扶持政策减轻企业压力,给与企业喘息时间,支撑经济建设,服务国家大局。基于以上分析,刘汉元代表有以下建议:一是建议优化土地税收政策,尽快明确计征标准,完善征收程序。

刘汉元代表:建议优化光伏用地税收政策、延续“三免三减半”来源:通威 发布时间:2026-03-05 10:46:59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针对优化光伏发电用地税收政策提出了相关建议。刘汉元代表表示,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动能源转型的主力军,光伏产业也面临上述问题。基于以上分析,刘汉元代表有以下建议:一是建议优化土地税收政策,尽快明确计征标准,完善征收程序。二是建议明确光伏发电项目继续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