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江西省电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到2025年,全省电力供应能力稳步提升,省内特高压主干电网基本形成;电力科技创新稳步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提升系统运行效率;电力绿色转型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不断提高;电力惠民力度稳步提高,电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统筹各级电网建设。发挥电网在电力系统中的枢纽作用,防范系统运行风险,确保电力“受得进、送得出、供得上”。加大全省电网建设资金投入,“十四五”期间资金投入不低于1000亿元。主网方面,重点解决特高压适应性不强、短路电流超标等问题,逐步建立“一个中部核心内外双环网+三个区域电网”的主干网架;配网方面,重点解决设备重过载、单线单变等问题。
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以先进技术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通过风光储一体化模式,为系统提供调节支撑能力。通过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提升重要负荷中心应急保障和风险防御能力。科学实施需求响应。推动需求侧响应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突破以工业用户作为单一主体的需求响应参与模式,实现小散用户资源聚合。探索利用跨省区购电差价或纳入输配电价等方式完善电力需求侧响应激励补偿机制,建立稳定持久的需求侧管理资金渠道。
详情如下: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江西省电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电力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我省电力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引领低碳转型,多措并举强化供应保障,科学开放推动消费革命,使电力事业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的双重需要。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从推进低碳转型、提升供应能力、优化用电环境、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等角度切入,着力解决我省电力在发展、运行、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
——系统思维。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梳理电力事业各项环节,统筹供应与需求两个市场,推动电力源网荷储融合发展。
——协调发展。坚持近期与远期并重,注重运行与发展相衔接;坚持电源与电网并重,促进产供储销协同发展;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统筹供应与需求市场平衡;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持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坚持守正与创新并重,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电力供应能力稳步提升,省内特高压主干电网基本形成;电力科技创新稳步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提升系统运行效率;电力绿色转型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不断提高;电力惠民力度稳步提高,电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到2030年,全省电力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形成;电力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用户用电成本不断降低,电力市场化改革走深走实;电力惠民水平进一步提升,电力服务覆盖基层农村;电力产业水平进一步提升,核心技术实现突破,智慧能源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提供坚强支撑。
二、坚持创新驱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四)重点推进抽水蓄能建设。推进奉新、洪屏二期等纳入国家规划的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开展抽水蓄能规划滚动调整,充分挖掘省内优质抽水蓄能资源。推动抽水蓄能多元化发展,探索小型、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各电力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以先进技术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通过风光储一体化模式,为系统提供调节支撑能力。通过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提升重要负荷中心应急保障和风险防御能力。(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各电力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电力大数据分析应用。通过“云大物移智链”等新技术,提升电力系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大数据+电力”分析推广应用,通过对用电数据的分析,为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供参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各电力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自建外引并举,保障电力供应安全
(七)积极引入区外电力。构建我省“交直融合”特高压骨干网架,推进与周边省份电网互联互通,推动南昌—武汉特高压工程建设。加快引入我省第二条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提升我省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建立区外电力长效保障机制,发挥长期送电协议作用,稳定入赣电量和电力预期。(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各电力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做好应急调峰电源建设工作。发挥省内电源对电力供应保障和新能源发展的“兜底”支撑作用,推进信丰电厂、丰城三期、新余二期及新增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项目建设。开展省内在运机组深度调峰、延寿等升级改造工作,提升系统保障和调节能力。(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各电力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统筹各级电网建设。发挥电网在电力系统中的枢纽作用,防范系统运行风险,确保电力“受得进、送得出、供得上”。加大全省电网建设资金投入,“十四五”期间资金投入不低于1000亿元。主网方面,重点解决特高压适应性不强、短路电流超标等问题,逐步建立“一个中部核心内外双环网+三个区域电网”的主干网架;配网方面,重点解决设备重过载、单线单变等问题。(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各电力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切实保障电煤运储。利用国内外市场资源、多式联运运输渠道,多措并举保障我省电煤调运。加强省内电厂电煤进耗存管理,挖掘电厂储煤潜力,推进南昌、九江、新余等煤储项目建设。(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各电力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