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鼓励风光等企业“走出去” 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

来源:国家发改委发布时间:2022-03-29 15:55: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银保监会、证监会、铁路局、民航局: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载体。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绿色丝绸之路5年来,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理念引领不断增强,交流机制不断完善,务实合作不断深化,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同时,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突出,生态环保国际合作水平有待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约束条件更为严格。为进一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会议要求,践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更紧密的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

绿色引领,互利共赢。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不断充实完善绿色丝绸之路思想内涵和理念体系。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充分尊重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实际,互学互鉴,携手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绿色发展政策支撑,搭建绿色交流合作平台,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好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积极性,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

统筹推进,示范带动。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部门、地方、企业联动,完善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统筹推进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完善绿色发展合作平台,扎实开展绿色领域重点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依法依规,防范风险。严格遵守东道国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则标准,高度重视当地民众绿色发展和生态环保诉求。坚持危地不往、乱地不去,严防严控企业海外无序竞争。强化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加强企业能力建设,切实保障生态安全。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共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与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绿色丝绸之路理念得到各方认可,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绿色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更加紧密,“走出去”企业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统筹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

(四)加强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导企业推广基础设施绿色环保标准和最佳实践,在设计阶段合理选址选线,降低对各类保护区和生态敏感脆弱区的影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实施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断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维护过程中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引导企业在建设境外基础设施过程中采用节能节水标准,减少材料、能源和水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废弃物排放,加强废弃物处理。

(五)加强绿色能源合作。深化绿色清洁能源合作,推动能源国际合作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深化能源技术装备领域合作,重点围绕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智能电网、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开展联合研究及交流培训。

(六)加强绿色交通合作。加强绿色交通领域国际合作,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发展绿色交通。积极推动国际海运和国际航空低碳发展。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推广智能交通中国方案。鼓励企业参与境外铁路电气化升级改造项目,巩固稳定提升中欧班列良好发展态势,发展多式联运和绿色物流。

(七)加强绿色产业合作。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领域投资合作,推动“走出去”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企业赴境外设立聚焦绿色低碳领域的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多种方式灵活开展绿色产业投资合作。

(八)加强绿色贸易合作。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

(九)加强绿色金融合作。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等多边合作框架下,推广与绿色投融资相关的自愿准则和最佳经验,促进绿色金融领域的能力建设。用好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撬动民间绿色投资。鼓励金融机构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十)加强绿色科技合作。加强绿色技术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鼓励企业优先采用低碳、节能、节水、环保的材料与技术工艺。发挥“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等机制作用,支持在绿色技术领域开展人文交流、联合研究、平台建设等合作,实施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转移专项行动,建设“一带一路”绿色技术储备库,推动绿色科技合作网络与基地建设。

(十一)加强绿色标准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绿色标准制定,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标准对接。鼓励行业协会等机构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行业绿色标准、规范及指南。

(十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推动各方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积极寻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最大公约数”,加强与有关国家对话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继续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推进低碳示范区建设和减缓、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实施,提供绿色低碳和节能环保等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物资援助,帮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三、统筹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

(十三)规范企业境外环境行为。压实企业境外环境行为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严格遵守东道国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鼓励企业参照国际通行标准或中国更高标准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定期发布环境报告。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企业境外投资环境行为准则,通过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规范环境行为。

(十四)促进煤电等项目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停止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稳慎推进在建境外煤电项目。推动建成境外煤电项目绿色低碳发展,鼓励相关企业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采用高效脱硫、脱硝、除尘以及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先进技术,升级节能环保设施。研究推动钢铁等行业国际合作绿色低碳发展。

四、统筹完善绿色发展支撑保障体系

(十五)完善资金支撑保障。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鼓励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和跨国公司在境内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投资。

(十六)完善绿色发展合作平台支撑保障。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积极搭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政策对话和沟通平台,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加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及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合作,强化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规则研究。发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等合作平台作用,建立多元交流与合作平台。

(十七)完善绿色发展能力建设支撑保障。支持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基地、绿色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和绿色科技园区等平台建设,强化科技创新能力保障,加强“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示范作用。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加强环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互动交流,提升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环保能力和水平。开展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专题培训,提高对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人才支持力度。建设绿色丝绸之路新型智库,构建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智力支撑体系。

(十八)完善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支撑保障。指导企业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境外项目环境管理,做好境外项目投资建设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时识别和防范环境风险,采取有效的生态环保措施。组织编制重点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指南,引导企业切实做好境外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工作。通过正面引导、跟踪服务等多种措施,加强项目建设运营期环境指导和服务。

五、统筹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各地方和有关部门要把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确保相关重点任务及时落地见效。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和改进“一带一路”国际传播工作,及时澄清、批驳负面声音和不实炒作;强化正面舆论引导,讲好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中国故事”。

(二十一)加强跟踪评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各项任务的指导规范,及时掌握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各地方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

外交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2022年3月16日


 

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3/29/352977.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河北: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光项目参与村镇微能网试点建设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07 15:04:14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上市企业拟筹不超120亿元用于风光项目来源:格隆汇 发布时间:2026-08-03 08:55:39

中国宏桥(01378.HK)公告,其非全资附属公司宏桥控股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配售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约138.63亿港元)。该资金将用于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项目及铝深加工项目建设,并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已于2026年7月31日批准该配售方案。若实施完成,中国宏桥在宏桥控股的持股比例将被摊薄不超过10%,但宏桥控股仍为其附属公司,财务业绩继续并入集团合并报表。公司认为,此次融资有助于推进宏桥控股的绿色能源转型与业务扩张,同时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增强流动性,从而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尼日利亚 9MW 光伏项目竣工落地!尤利卡高效组件持续稳定供电,助力西非绿色能源发展!来源:尤利卡太阳能 发布时间:2026-07-27 09:52:41

尼日利亚拉各斯9MW工商业光伏项目投运,全部采用尤利卡高山浮光双玻组件。直击当地94%电力缺口痛点,LCOE仅0.06–0.10美元/kWh,不足柴油发电一半,年发电超1000万度。组件通过TÜV高温高湿风沙全项认证,实证西非严苛环境长期可靠运行。

荒漠“种”下绿色能源——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正酣来源:凉州融媒 发布时间:2026-07-22 10:05:53

本文介绍了甘肃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建设进展与生态效益。该项目位于腾格里沙漠边缘荒漠地带,占地约5.85万亩,总投资91亿元,是我国首个面向沙戈荒地区、集成防沙治沙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的新能源大基地示范工程。作为“陇电入浙”特高压外送通道的配套电源,项目采用“点对网”模式,建成后年发电量约50亿千瓦时,可替代标准煤150.7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12.8万吨。目前工程正高效推进,已完成大部分场地平整与基础施工,计划2026年11月底全容量并网。项目创新实践“板上发电、板下治沙、板间种植”立体开发模式,兼顾清洁能源生产与荒漠生态修复。(199字)

推动光伏+农业等领域更多优质项目落地!中广核与云南政府签署“十五五”战略合作协议来源:中国广核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07 09:05:45

7月6日,中国广核集团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昆明签署“十五五”时期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和“三个定位”建设目标,明确深化绿色能源领域合作:中广核将依托央企优势,加大在滇投资力度,重点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国际能源合作、医疗康养、“光伏+农业”、绿电直连、算电协同及乡村振兴等项目落地;同时加快“绿电+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云南省表示将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中广核在滇发展。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将在绿色低碳转型与区域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方面展开系统性、长期性合作。

曲江签约零碳园区项目:光伏+储能+绿电直连,构建绿色能源体系来源:韶关曲江 发布时间:2026-06-22 10:10:24

曲江区与欣旺达签约共建韶关曲江零碳园区,首创“源网荷储云一体化”模式,布局分布式光伏、绿电直连、110kV变电站、重卡充电站、储能及能源管理平台,实现高比例绿电直供与碳排放深度削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节点标杆零碳园区。

首届光伏行业ESG价值落地与实践峰会在协鑫举行 共绘绿色能源可持续发展新蓝图来源:协鑫集成 发布时间:2026-05-19 09:32:01

5月15日,首届光伏行业ESG价值落地与实践峰会在协鑫能源中心盛大启幕。本次峰会聚焦光伏行业ESG体系建设、绿色转型、合规发展与价值创造,汇聚政企学界专家、光伏行业领军企业高管、ESG专业机构代表等百余位嘉宾,共探光伏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路径,筑建绿色能源生态新标杆。本次峰会的成功举办,不仅搭建了光伏行业ESG交流合作的高端平台,更推动了ESG理念与产业实践深度融合,为光伏行业规范化、绿色化、全球化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山西:拟纳入2026年第一批竞争性配置风光发电项目35个,449.5万千瓦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5-14 14:51:43

5月13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山西省2026年第一批竞争性配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评审结果,保障性并网项目35个、规模449.5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23个,规模达到268.5万千瓦,光伏项目9个,规模146万千瓦,风光项目3个,规模35万千瓦。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3至5月19日。

三峡拟转让200MW光伏治沙项目 系第一批风光大基地来源:三峡能源 发布时间:2026-05-06 17:43:21

4月30日,三峡能源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第二十三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甘肃武威200MW光伏治沙项目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目于2023年9月实现了全容量并网发电,每年可为电网提供约为38159.124万千瓦时清洁电能,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1.6万吨左右,减少烟尘排放量约12.2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约31.7万吨。

这家光伏上市企业在美2GW TOPCon电池片项目建成后拟出售来源:光伏前沿 发布时间:2026-04-22 14:48:38

4月21日,博威合金发布博威合金2025年年度报告。新能源业务:销量同比下降13.04%,净利润同比减少142.42%。随后公司积极开展了开发新市场及搬迁合资经营的调研、论证工作,以减少损失。博威尔特美国年产3GW组件及2GW电池片项目:组件项目已经投产,电池片项目仍然在建设之中。据了解,2024年4月,博威合金发布公告称,公司计划在越南投资建设3GWTOPCon太阳能电池片扩产项目,并在美国增加2GWTOPCon电池片扩产项目。

爱旭ABC助力芬兰112MW光伏项目落地,赋能北欧高纬度地区绿色能源转型来源:爱旭 发布时间:2026-03-26 00:30:11

近日,芬兰本土重点可再生能源项目——芬兰萨沃省北部苏奥内约基太阳能公园112MW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正如火如荼建设中。芬兰萨沃省北部地处高纬度区域,气候条件极其严酷。该项目投运后,每年可输出约6220万度的清洁电力,有效减少约4900吨二氧化碳排放,将成为芬兰北部地区能源转型的标杆工程。未来,爱旭将持续凭借全气候、全场景的技术适配能力,为全球不同纬度、不同气候区域的能源转型提供高效、可靠且低碳的光伏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