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5元/千瓦时,连补5年!宁波市公布屋顶光伏补贴政策

来源: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1-25 07:51:47

1月24日,宁波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到2025  年,我市光伏产业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骨干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产业链配套协作能力显著提升,光伏发电成本下降明显,全市光伏产业产值超过260  亿元,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确保达到500 万千瓦,力争达到570 万千瓦,打造国内重要的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地。

市级财政对 2021 年至 2025 年期 间并网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按 0.45 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并网发电之后第二个完整抄表月起 12  个月。

同时还提到全面推进光伏多元化利用:实施“光伏+”十大工程,大力推进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开展光伏资源排查等。


 

原标题: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1/25/350397.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江苏:户用整村开发、集中汇流优先并网,新建工业厂房100%安装来源:江苏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30 09:24:22

《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提出未来五年全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系统性路径。方案明确以园区、整村、公共建筑和交通设施为重点场景,推行“集中汇流为主、分散接入为辅”的并网模式,优先保障户用整村开发和新建工业厂房100%安装光伏的项目并网。目标到2030年,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达1.2亿千瓦,较2025年翻番;2035年进一步提升至1.6亿千瓦。方案细化了园区统一规划与绿电直供、整村连片开发与惠农收益共享、公共建筑应装尽装、交通基础设施融合发展等举措,并同步强化电网升级、储能配套、项目选址规范、全过程安全监管及备案便利化等支撑措施,旨在统筹资源开发、消纳能力与民生保障,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地。(198字)

福建诗山镇: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来源:诗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29 09:58:40

福建南安市诗山镇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通告,启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聚焦光伏板下方屋面存在的违规围挡、封闭搭建、私自改造及杂物堆放等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光伏安装运维企业全面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并督促房屋产权人限期整改;业主须立即拆除违建、清理堆放物,恢复屋面空旷原状。通告强调,此类违规行为易导致疏散受阻、散热不良、荷载超标,进而引发坍塌、火灾、触电等安全风险。对逾期未改、拒不配合或整改反弹的,镇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追究相关企业及业主的经济、行政与法律责任,旨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建筑结构及电力运行安全。(198字)

内蒙古启动3GW级绿电园区牵头企业竞配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29 09:16:06

呼和浩特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启动和林格尔绿电园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牵头企业竞争性优选工作,面向全国遴选一家具备大型新能源开发能力的企业,负责牵头组建资产管理公司,统筹实施园区增量配电网、新能源发电(风电、光伏)及新型储能等一体化建设。该项目服务于国家“东数西算”战略下的算力枢纽需求,规划负荷由近期86万千瓦逐步提升至远期320万千瓦,配套建设多座220千伏变电站及数百公里输配电线路。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装机、增量配网或算电协同经验,且在资产管理公司中持股不得超过三分之二,确保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全部工程须于2026年底前开工,2027年底前完成主要设施并网投运。(199字)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公布来源: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28 10:27:23

拉萨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印发《拉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明确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指南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划分为四类:自然人户用(利用自有住宅、接入电压≤380伏)、非自然人户用(利用居民住宅、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6兆瓦)、一般工商业(利用公共机构或工商业建筑、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原则上≤6兆瓦)以及大型工商业(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专线供电,接入电压≤35千伏且装机≤20兆瓦,或接入110千伏且装机≤50兆瓦)。该指南统一规范了各类项目的适用范围与技术条件,由拉萨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逾期或将清退!安徽郎溪县发布分布式光伏长期在途清理公告来源:郎溪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发布时间:2026-07-28 10:21:41

安徽郎溪县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长期在途”清理公告,依据宣城市发改委与国网宣城供电公司联合印发的专项治理通知,对已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公告明确,相关项目须在公示期内(2026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向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申请,并于申请后15日内实质性开工——以现场安装逆变器或至少10%光伏组件为认定标准。逾期未提交合理建设计划,或虽提交但未按期开工的项目,将被终止并网流程,予以清退。此举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效率,规范并网管理秩序。

福建:暂不支持离网型绿电直连项目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8 08:31:26

福建省发改委于7月24日发布通知,明确有序推进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政策重点支持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开展并网型绿电直连,但除科技攻关试点外,暂不支持离网型项目。适用对象包括新增负荷配套新能源项目,以及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型外向企业、零碳园区和高耗能园区等存量负荷主体。绿电直连分为单一用户专线直供和多用户共用专线两种模式,禁止向居民和农业用电延伸,优先面向国家级或省级零碳园区及高耗能产业园。项目须由独立法人主体实施,可采用电源与负荷合资、园区管委会或单一投资方等形式;配套储能须与负荷投产节奏同步,并落实整体规划、同步投产原则,分期建设需匹配负荷增长,同时制定内部调节与应急保供预案并备案。(199字)

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23 09:24:11

本文介绍了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该方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印发的《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结合甘肃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提升报价科学性与合规性。公告面向相关单位及电力市场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并提供了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具体联系方式。此举标志着甘肃省正加快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建设。

安徽:新版竞价规则征求意见,工商业光伏2027年起无机制电价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3 08:53:29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

河北省进一步优化电网投资建设环境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印发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2 09:55:17

河北省发改委于7月21日发布《河北省进一步优化电网投资建设环境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快电网项目落地、支撑新型能源强省建设。文件围绕规划衔接、前期审批和属地协调三大方面提出14项具体措施: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将全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纳入省级电力专项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重点项目管理,保障用地用林用草需求;二是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涉河、生态红线、林地、用地、压覆矿产、规划许可及环评等环节,推行联合审批、“即报即审”等机制;三是压实属地责任,要求市县建立协调机制,压缩前期手续办理周期,落实征地补偿,加强市政与电力设施空间衔接,并维护电网建设秩序。全文聚焦提升电网建设效率与政策协同性。(198字)

吉林公布分布式光伏2026年3季度接入配电网可开放容量表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2 09:51:33

吉林省能源局公布2026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表,依据最新国标DL/T 2041-2025测算,面向全社会公开。此举为各地政府、电网企业及投资主体提供精准接入依据,有效期至下次公告发布,标志着分布式光伏并网管理迈向精细化、透明化新阶段。

浙江监管办征求2026年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来源:浙江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8:15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