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天津规范新能源项目用地政策,部分地区严禁占用草原、林地!

来源:光伏們发布时间:2022-01-21 08:21:16

近日,天津、内蒙相继印发光伏项目规范用地文件,分别明确了两地新能源项目用地、用海等相关标准及规范。

其中,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能源局、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和规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风光项目开发要有效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重点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丰富的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支持新能源发展。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应严格执行风电光伏用地控制指标,合理利用土地。

文件明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和年度计划指标,积极保障风光项目用地,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支持风电光伏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对于使用戈壁、荒漠、荒草等未利用地的、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可按原地类认定。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该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鼓励风光项目利用露天矿排土场、采煤沉陷区土地,对于因采煤沉陷无法恢复的农用地经审批核定后可变更为其他类型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对于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于使用耕地的,除桩基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此外,农光复合项目用地则按照国土资规【2015】5号文和内国土资规【2017】626号文执行。

文件还明确提出4项要求规范项目选址。一是严格控制在永久基本农田内选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二是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选址,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新建风电光伏项目应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保留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已建成风光项目不得扩大规模;三是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外基本草原内选址要求;四是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外林地内选址要求。

根据内蒙古此前印发的《关于实行征占用草原林地分区用途管控的通知》文件,东部地区呼伦贝尔、兴安盟、通辽、赤峰、锡林浩特等地的基本草原、林地严禁新建风光发电项目,已有项目的配套电源送出工程应尽可能避让该区域或利用原有外送通道,严格控制已批准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各类项目新增占用林地;保障中部地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和鄂尔多斯市重点能源建设和战略资源项目使用林地需求,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天然林;支持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高效利用风光资源全区各地新建风电场项目禁止占用天然林、乔木林地,新建光伏电站项目阵列组件只能占用无林地。

文件强调,要加强风光项目用地监管,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于线路布设后未并网的项目,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处理。《通知》的印发是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依法依规支持风电光伏产业健康发展,保障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需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根据天津市发改委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能源结构调整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表示光伏项目选址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及储备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以及各类管控区、保护地等区域选址布局。

严格光伏项目用地(海)标准,一般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复合项目光伏组件最低沿要高于地面2.5米、高于最高水位0.6米;桩基间列间距要大于4米,行间距大于6.5米,严禁破坏耕作层;变电站、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非复合类一般光伏项目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号文的规定,使用农用地的要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原则上支持在工矿通信用海区域布置海上光伏发电项目,要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权审批手续;占用林地的光伏项目只可使用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低于30%的灌木林和降雨量400毫米以下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

要严格执行光伏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加强用地(海)监管,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按照违法用地查处,并将相关失信信息层层上报至国家能源局。

事实上,随着风光经过近十年的高速发展,其项目用地问题正日益突出,一方面较为平整的未利用地越来越少,项目用地不得不转向山区、林地等建设环境较为复杂的土地;另一方面,随着各省地市用地政策的出台,光伏用地成本正在急剧升高,用地条件也愈发严苛,对于项目落地带来更多的挑战。

天津相关文件见下:

原标题:内蒙、天津发文规范风、光用地、用海标准,部分地区严禁占用草原、林地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1/21/350297.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100MW!内蒙古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8-12 08:55:15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启动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由中峰岳盛(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项目已获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总投资约3.5亿元,建设范围覆盖四子王旗、兴和县、化德县等多个县域。项目采用“农户庭院+分布式”模式,光伏组件直接安装于农户自有院落内,逆变器、并网柜等电气设备依托壁挂或光伏支架就地布置,不额外占用耕地或公共空间。工程地质条件暂按天然地基设计,最终基础方案将在施工图阶段依据实地勘察报告优化确定。该项目旨在推动农村能源结构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是内蒙古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重要实践之一。(198字)

拿指标后1年内实质性开工!山西晋中风、光项目建设征求意见来源:晋中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11 09:05:20

晋中市能源局于8月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风电、光伏等已获开发建设指标项目的全周期管理。通知明确,项目单位须在取得指标后1年内实现实质性开工——光伏项目需完成升压站基础或10%支架基础浇筑,风电项目需完成首台风机基础浇筑;并网时间以省能源局下达计划为准,部分并网项目须在首次商业并网后6个月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对未按期开工、无故延迟并网或主动退出等情形,将依规核减或废止项目指标,并将企业履约情况纳入后续申报审核。文件还要求建立月度调度机制,压实属地监管与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跨部门协同服务,以提升项目落地效率和资源利用水平。(199字)

风、光总规模667万千瓦,蒙能集团牵头投建和林、察哈尔两大绿电园区电力基础项目来源: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官网、乌兰察布市察哈尔高 发布时间:2026-08-11 09:02:18

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呼和浩特和林格尔、乌兰察布察哈尔两大绿电园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总规划风电与光伏装机规模达667万千瓦。两项目均采用“增量配电网+绿电直供”模式,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分近、中、远三期推进。其中,和林格尔园区将新建及扩建多座220千伏变电站,配套建设输电线路,用电负荷由近期86万千瓦提升至远期320万千瓦;察哈尔园区同步实施变电站新建扩建与线路铺设,负荷从127万千瓦增至347万千瓦。所有新能源、储能及电网工程须于2026年底前启动建设,2027年底前完成并网及电力业务许可申领。(199字)

新能源发电企业禁止“抱团”抬价!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8-10 08:50:07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出台《东北区域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范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方案明确,仅允许同一集团、同一省份内的新能源企业开展集中报价,严禁跨集团、跨省“抱团”报价,严防垄断协议及价格协同行为。集中报价主体的总装机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省单个最大燃煤电厂装机容量。对装机规模超限的发电集团,允许组建多个独立报价群组,但各群组须在场所、人员、决策、财务等方面严格隔离,禁止集团层面协调或统一指令报价。所有场站仍以注册主体独立申报、出清和结算,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与反垄断合规。(198字)

云南文山:启动290MW风、光项目优选来源:丘北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09:29:37

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于7月31日发布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公告,共涉及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290MW,统一划为一个标段——其中光伏项目3个、合计230MW,风电项目1个、60MW。本次优选坚持市场化原则,强调自愿参与、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旨在择优引入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新能源企业作为投资开发主体,拟配置1至2家合作单位。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成员单位须均为新能源开发企业,总数不超过3家,并需提交明确权责分工及牵头方的联合体协议书。

2.00元/W!内蒙古呼和浩特100MW分布式光伏EPC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29 10:01:59

内蒙古呼和浩特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EPC项目一期中标揭晓:山西四建联合浙江东禾以2.00元/W单价、2.0007亿元中标。项目覆盖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及托克托县,由内蒙古铎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标志着华北地区户用光伏规模化开发再提速。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启动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29 09:25:59

2026年7月28日,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正式启动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项目规划建设规模总计11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6万千瓦,全部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本次优选由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原则,面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且无违规记录的境内企业开放申报;允许单独或联合体形式参与,但对联合体牵头人及履约责任有明确要求。评审将综合评估企业实力、技术方案与保障措施等维度打分排序,择优确定开发主体。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8月4日上午,相关公告已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199字)

内蒙古启动3GW级绿电园区牵头企业竞配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29 09:16:06

呼和浩特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启动和林格尔绿电园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牵头企业竞争性优选工作,面向全国遴选一家具备大型新能源开发能力的企业,负责牵头组建资产管理公司,统筹实施园区增量配电网、新能源发电(风电、光伏)及新型储能等一体化建设。该项目服务于国家“东数西算”战略下的算力枢纽需求,规划负荷由近期86万千瓦逐步提升至远期320万千瓦,配套建设多座220千伏变电站及数百公里输配电线路。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装机、增量配网或算电协同经验,且在资产管理公司中持股不得超过三分之二,确保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全部工程须于2026年底前开工,2027年底前完成主要设施并网投运。(199字)

配套新能源15GW!汇能集团内蒙古两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开工来源:汇能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27 08:53:30

汇能集团在内蒙古准格尔旗和杭锦旗同步启动两大煤矸石与粉煤灰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总配套新能源装机达1500万千瓦(15GW)。其中,杭锦旗项目总投资696亿元,配套700万千瓦风光装机(600万千瓦风电、100万千瓦光伏),建成年产200万吨铝硅及硅铝钛高端合金的离网型绿色循环体系;准格尔旗项目总投资约675亿元,配套800万千瓦风光及余热发电、储能,首期投资360亿元,年消纳固废260万吨,预计年产值160亿元、税收22亿元,新增就业4000人。两项目旨在高效利用煤基固废、延伸高端合金产业链、优化能源结构,并打造国家级零碳产业园示范标杆。

内蒙古一项目入选国家级智能光伏典型案例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时间:2026-07-24 09:23:38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国家级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名单,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申报的“弘元新材智能光伏典型案例”成功入选,系内蒙古自治区唯一入选项目。该案例以“N型全产业链+数字智能赋能”为内核,构建覆盖智能生产、数据中枢、场景应用与智慧运维的全链条数字化体系,形成集绿色制造、智慧能源和智能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光伏生态,实现光伏产品制造到能源服务的全生命周期闭环。作为技术先进、模式成熟、成效显著的示范样本,该项目具备全国复制推广价值,代表我国在智能光伏、光储融合及绿色低碳应用领域的前沿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宣传推广,加快智能光伏技术落地,推动能源技术与人工智能、新材料、先进制造深度融合,助力本地光伏产业提质升级。(198字)

内蒙古500MW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被废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24 08:50:43

内蒙古自治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蒙东片区500MW)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因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而被废标。根据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严格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未达到法定最低竞标人数要求。依据相关招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该项目工程监理标段不具备继续评审和定标的条件,因此被正式宣布废标。此次废标仅涉及工程监理环节,不直接影响EPC总承包主体工作的推进;后续招标人将依法依规重新组织监理招标工作,以确保项目全过程监管合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