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开鲁县荣达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6年7月6日发布的光伏电站破产重整期间运营单位招募公告。该电站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辽河镇,为49.66MW牧光互补型屋顶光伏电站,2017年建成并网,目前全容量正常运行。招募旨在引入具备专业能力的运营单位,提升发电效率与收益,保障债权人权益,助力企业完成破产重整。公告明确要求意向单位须具备5年以上经验、至少2个30MW以上项目业绩(含1个蒙东地区同类项目),并承诺年发电量不低于7000万kWh,补足差额电费;报价须覆盖全部运营成本,包括运维、安保、设备更新、涉网改造及政策性费用等;运营方还需确保安全生产、协调国补资金发放,并维持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2026年7月16日,内蒙古赤峰市国峰新能源100万千瓦荒漠风光储基地项目正式并网。该项目是国家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重点工程,由赤峰市国资集团与内蒙古国龙能源合资建设,总投资33.5亿元。项目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含85万千瓦风电、15万千瓦光伏,并配套150MW/300MWh储能系统;新建220kV升压站和500kV汇集站,接入通辽奈曼金沙变电站。项目采用“风电+光伏+储能+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开发模式,践行“板上发电、板下治沙”理念,推动荒漠化治理与清洁能源协同发展。作为赤峰落实“双碳”战略的标志性工程,其投运将提供稳定零碳电力,兼具生态修复、产业升级与乡村振兴综合效益,为全国荒漠地区新能源开发提供可复制实践范本。(199字)
敖汉旗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辖区内村级及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的收益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光伏帮扶收益属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须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脱贫户与监测户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奖励补助与临时救助、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及集体经济发展等五类方向。文件严格划出“负面清单”,禁止将收益用于行政开支、福利发放、债务偿还、“简单分钱”等非生产性用途,并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收益分配实行“村申报、乡镇审核、旗级审批”三级程序,村级须经“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可持续。(199字)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启动的一项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该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总装机容量为100兆瓦(直流侧),全部采用户用分布式模式,单户备案容量为60至80千瓦,预计覆盖约1430户居民。招标于7月16日发布,旨在通过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统筹推进项目建设。项目聚焦农村或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屋顶资源利用,属典型的整县推进类户用光伏工程,强调规模化、标准化实施。招标内容涵盖从前期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到施工安装、并网调试及后续质保的全过程服务。该项目是内蒙古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推动分布式光伏下乡的重要实践之一。
截至7月12日,内蒙古今年特高压外送电量达1146亿千瓦时,首次突破千亿千瓦时大关。这一成果依托“五交三直”特高压交直流输电通道,通过优化电网运行、强化设备运维、精准组织电力交易等举措,保障了跨区输电的安全稳定高效。随着大型风光新能源基地加快建设,外送电力结构持续优化,清洁电力占比已达30.16%。这些绿电跨省消纳,既替代了中东部地区部分火电、助力减碳和能源转型,又有效缓解当地用电缺口,支撑工业发展与民生需求。未来,国网蒙东电力将进一步完善特高压布局、优化跨省调度、提升新能源外送能力,推动绿色电力规模化输送,服务全国能源转型与区域协同发展。(199字)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通辽市一项2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的公开招标信息。项目由内蒙古铎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选址于通辽市居民集中、庭院及屋面条件适宜的区域,全部采用户用光伏形式,单户备案容量为50–70kW,共覆盖约3334户居民,直流侧总装机规模200MW,总投资约4.3亿元。项目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后730日历天内建成投产。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明确了招标文件获取(2026年7月7日至13日)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9:30)。此外,招标人近期还在赤峰、呼和浩特、巴彦淖尔、呼伦贝尔、鄂尔多斯等内蒙古多地同步推进同类户用光伏EPC招标工作。
近日,2026 年内蒙古自治区零碳工厂建设培育名单正式出炉。按照自治区多部门联合部署及专项工作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盟市初审、专家终审多环节严格考评,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包头基地)凭借成熟的绿色智造体系与突出的低碳建设成果,成功获评自治区级零碳工厂建设培育单位。作为弘元绿能光伏全产业链布局的重要制造基地,内蒙古包头基地以单晶硅拉晶、切片为核心业务,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围绕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白振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其存在多项问题:丧失理想信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和房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在干部选拔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及下属钱款,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持续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严重。依据相关规定,白振英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锡林浩特市计划使用256.4万元专项资金,实施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资金来源包括2025—2026年中央及自治区多批次结余和新增财政资金共229.2万元,以及受益牧户自筹27.2万元;另从中央第二批资金中列支2万元作为项目管理费。项目主要为巴彦宝拉格、朝克乌拉、宝力根三个苏木及阿尔善宝拉格镇的牧户配套安装20千瓦光伏发电设备,旨在改善牧区能源供应条件。该计划已于2026年6月29日获市政府批复同意,并于7月2日至11日向社会公告,由锡林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文介绍《内蒙古现代能源经济发展蓝皮书》核心内容,聚焦内蒙古“十四五”期间以风光氢储为支柱的新能源发展实践。依托丰富风光资源,内蒙古加速推进风电、光伏、绿氢、储能全产业链布局,截至2025年末,新能源总装机超1.7亿千瓦,风电装机率先突破1亿千瓦,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32%;建成2727万千瓦“沙戈荒”一体化项目,创新推广“光伏+生态治理”模式,实现能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绿氢产能达8万吨,年产量首破1万吨,建成全国首个省级绿氢管道网络;新型储能装机达2026万千瓦,涵盖多技术路线,抽水蓄能项目有序推进;通过引进链主企业,基本贯通风光氢储全产业链,推动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十五五”期间将持续提升消纳能力、拓展绿电绿氢应用,强化新能源作为现代能源经济“新引擎”的支撑作用。(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