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新一轮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 加快各行业领域“光伏+”综合开发利用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1-18 14:06:47

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2022年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出台新一轮可再生能源、充换电设施扶持政策,推动杭州湾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全面开发,加快各行业领域“光伏+”综合开发利用。制定出台并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低碳新赛道。

原文如下:

沪府办〔2022〕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2022年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2022年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11日

2022年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营造更好投资环境,为稳定经济发展基本盘提供有力支撑,提出以下若干政策措施。

一、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一)全力落实重大项目年度投资目标。预先安排2022年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初步计划,计划完成投资2000亿元以上。按月细化投资计划,狠抓工程进度,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扩大有效投资的支撑和牵引作用。

(二)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依托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精准对接”服务机制,形成以项目为中心的工作链,及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预先做好节后复工计划,优化施工组织,保持施工强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三)加大计划新开工项目协调力度。优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对于列入“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改扩建项目和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房建领域全面实施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合并审批改革,城市基础设施领域部分节点工程继续试点开展审批程序由三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优化为两阶段改革。市政线性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实际,在总体方案稳定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分期(段)供地、分期(段)核发规划土地许可,推动重大项目及早开工建设。

(四)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长三角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加快推进上海洋山深水港小洋山北作业区开发、大芦线东延伸、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防御能力,积极推进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浦南东片南排海通道骨干河道整治工程、中心城区三大片区污水厂升级扩容和跨区域输送管网建设,以及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围绕新网络、新设施、新平台、新终端,加快拓展5G应用,布局工业互联网集群。

(五)加大重点项目储备。加强重大项目谋划论证,深化重大项目专项规划、建设方案等研究。依托“十四五”重点项目库、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储备库、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储备库,不断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动态调整更新,有序滚动实施。市级建设财力安排专项研究经费,做深、做细、做实重大项目前期工程。

二、强化项目资金要素保障

(六)加强政府财力资金保障。统筹调度市、区两级政府预算,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建设财力、土地出让金、公交专项扶持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政府性专项资金投资计划,其中市级建设财力1月底前下达2022年市级建设财力第一批次计划,上半年提前下达全部在建项目市级建设财力投资计划。

(七)加快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确保一季度完成财政部提前下达的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并按照进度及时拨付至项目单位;争取上半年完成全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加强已发行项目监测调度,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

(八)加大投资政策精准供给。切实加强政府投资牵引作用,积极吸引全社会投资。加快发挥“十四五”重点基础设施市对区支持政策、新城土地出让收入支持政策和上海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20条的政策成效,推动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投融资政策体系、“十四五”保基本养老机构支持政策落地;出台实施“十四五”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补贴政策、重点绿化项目建设支持政策、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建设支持政策。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REITs试点工作。

(九)加强资源性要素指标统筹平衡。全力支持建设项目资源要素供给保障,加强市重大工程涉及土地、水面积、绿地、林地、工程渣土消纳和征收安置房源等六项资源性要素指标统筹调配。通过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深度、简化手续、优化流程、限时办理等方式,建立资源性指标统筹使用新机制。

三、激发社会投资动能

(十)全面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持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商业银行建立规模1000亿元以上的“新基建”优惠利率信贷专项,推进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政策,并适度延长政策执行期限,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新基建”投入力度。加快在未来医院、智能工厂、智能交通领域布局实施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重大示范项目,加紧研究布局未来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交互平台。统筹用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用能指标,加强绿色数据中心指标保障。

(十一)发展壮大新兴产业能级。用好新时期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软件产业支持政策,实施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相关信贷专项优惠政策。鼓励市场化融资担保机构为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担保费给予一定补贴。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落实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推动全市加氢站规划建设,强化“终端带动”,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发挥好技改专项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撬动引导作用,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旅游高峰工程”,建设完善一批旅游度假区。落实国家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对于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设且在“十四五”投产达产的有关国家重大项目,争取在能耗双控考核中对相应项目能耗量实行减免,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消费总量控制。

(十二)加快推动能源安全低碳发展。以煤电等容量替代和“三改联动”改造为重点,加快推动全市煤电转型升级。以上海LNG站线扩建工程为重点,加快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同步建设一批天然气调峰电源。以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为重点,加快提升城市能源安全韧性。出台新一轮可再生能源、充换电设施扶持政策,推动杭州湾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全面开发,加快各行业领域“光伏+”综合开发利用。制定出台并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低碳新赛道。

(十三)强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把好工业用地出让关,完善产业用地标准。全面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差异化的产业准入标准,鼓励产业用地混合利用,统筹产业基地、产业社区绿化布局,进一步支持存量产业用地提容增效,优化存量工业用地转型机制,优化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绩效监管。坚持“房住不炒”,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筹措建设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围绕重点产业区和轨道交通沿线增加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优先供应,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地计划。

四、打造城市发展新空间

(十四)全力推进浦东新区打造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加快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加快集聚重点产业、推进重大项目,打造世界级创新产业集群。集中开工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持续推动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建设,启动建设浦东综合交通枢纽。

(十五)高标准建设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用好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加快打造国际数据港,布局一批核心载体和重点项目,加大新片区轨道交通、水务等重大项目推进力度,推进南汇支线(两港市域铁路)、临港水厂原水管、泐马河及出海闸新建工程,建设中芯国际临港基地、中国商飞总装基地、世界顶尖科学家社区、滴水湖金融湾。

(十六)高水平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用好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示范区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建设市域铁路示范区线、“水乡客厅”、元荡淀山湖岸线贯通工程,加快推进轨道交通17号线西延伸、2号线西延伸等项目建设,推进华为青浦研发基地等一批标志性产业项目建设。

(十七)高质量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聚焦大交通、大会展、大商务“三大功能”,推进落实政策、平台、项目“三个一批”,细化制订重大任务分工方案,建设高标准的国际化中央商务区,推进配套载体建设,加快构筑“一核两带”的发展格局。启动建设西交通广场平台、申长路申昆路贯通工程、71路中运量延伸工程。

(十八)高起点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市级建设财力、市级土地出让金收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新城发展建设。加快推进新城骨干河道贯通、区属外围泵闸、污水污泥处理设施、新城绿环、大型公共绿地、三甲医院、中运量交通、轨道交通和“一城一枢纽”等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产业项目落地实施。

(十九)打造“一江一河”世界级滨水空间。持续推进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贯通提升。优化滨江开发体制机制,加快虹口北外滩、浦东前滩等滨江区域开发,基本完成苏州河中心城区沿线贯通开放。全力打造沿岸各具特质的公共活动新地标,支持推进外滩历史风貌区城市更新和功能提升,积极完善黄浦江、苏州河等文旅配套服务设施。

(二十)加快推进“南北转型”发展。推动出台南北地区(宝山、金山)转型发展实施意见,制定实施相关行动方案。产业区块实行混合用地、创新性产业用地等政策,推进工业、研发办公、中试生产等功能混合。支持吴淞创新城、南大智慧城、滨海地区开发建设。支持金山区第二工业区深度调整,打造全市“二转二”转型升级示范园区。推动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泰和污水厂扩建、张泾河南延伸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

五、不断优化投资环境

(二十一)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听取企业意见,全面查找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集中解决一批影响企业投资发展的瓶颈难题,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激发企业投资活力。

(二十二)着力打造优质市场环境。召开产业促进投资大会,瞄准“3+6”新型产业体系的行业标杆企业,重点引进规模大、能级高、投资强度大的重大产业项目,协调解决引进项目土地、能源、环境容量等保障要素和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二十三)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发挥市重大外资项目服务制度作用,完善重大外资项目信息服务系统,提高协同服务效率。通过远程推介、集中签约、总部颁证、一站式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吸引更多高质量外资项目落地。落实《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所明确的大幅简化核准材料、全面实施告知性备案、保障外商投资自主权、高效协同管理等举措,为外商在沪开展项目投资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环境。

(二十四)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依托“一网通办”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实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完成、一次发证”。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土地出让阶段主动提供区域评估结果和普查情况,企业拿地后无需再提供清单内评估评审报告,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在临港新片区深化试点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行水电气通信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扩大施工图免审范围。深化推进“多测合一”,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事项,优化联合验收实施方案。

国家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上海遵照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本政策措施制定责任分解清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
 

原标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2022年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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