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风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公示,现将优选项目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为推动风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实现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本着“应纳尽纳”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规划项目纳入优选清单,纳入优选清单的项目需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核准工作。请各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督促开发企业继续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开工建设条件,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并按承诺时限建成投运。
二、切实履行优选承诺。纳入优选建设清单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承诺事项推进相关工作,项目要同步建设储能设施,对承诺建设的储能设施未达要求或项目未按期建成的,电网企业不保障接网消纳,同时对违约项目予以惩戒。项目在全部建成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投资主体及主要建设内容,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优选建设资格。
三、严格规范项目实施。各开发企业要充分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细化各项生产举措,确保项目安全实施;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及时采取防治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做到风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协同发展;要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在项目主体工程及储能设施实施过程中要依法依规执行建设程序和质量标准。
四、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各地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要保持项目开发的连续性,不得随意暂停项目申报或建设,不得出台与国家规定相悖的文件限制新能源发展,一旦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支持风电项目发展的有关政策,为项目开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五、加强接入消纳服务。各级电网企业要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列入本次优选清单风电项目的接网和消纳服务,要统筹协调、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能力,加强对汇集接入项目的组织指导,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周期,保障项目及时并网,对配套储能项目完善并网和调度管理流程,充分发挥新型储能系统作用。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超前研究、提前谋划,通过持续开展主网架、配网建设,不断提升新能源项目接纳能力。
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在落实安全和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生态修复的监管,对本地区采用汇集方式接入电网的新能源项目外送工程要加强规划衔接和监管指导,推动项目按期建成投运,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各开发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积极配合各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和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的信息调度工作,明确专人定期报送项目前期工作、工程进展、投资进度等方面准确信息,在项目并网后及时将运行数据接入省可再生能源大数据平台接受监管。
附件:江西省2021年风电优选项目清单
原标题: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1年江西省风电项目竞争优选结果的通知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