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其中风电项目1.42GW,风电配储能600.4MW;光伏项目4.574GW,光伏配储能961.5MW。
项目开发企业中阳光新能源在安徽新能源配套电化学储能装机250.7MW,占比16%排名第一,阳光新能源、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三峡新能源、特变电工五家企业储能装机占比超过50%。
文件要求做好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各投资企业要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除并网消纳受限原因外,光伏电站项目应于2022 年底前首次并网,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应于2023 年底前首次并网,2024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
通过配置电化学储能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的项目,鼓励合作共建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集中配置电化学储能电站。电化学储能电站应符合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我省新型储能专项规划和《安徽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1〕28 号)等文件要求。项目配置的电化学储能电站或开展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的相关建设内容,应在验收合格后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项目市场化并网条件落实情况,由省能源局会同省电力公司复核确认。
以下是原文件: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