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11月10日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签订《光伏发电开发建设项目招商框架协议书》。大祥区人民政府同意东南粤水电在邵阳市大祥区罗市镇投资建设50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项目总投资20亿元左右。
东南粤水电签订湖南省邵阳市光伏发电开发建设项目招商框架协议书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弘元绿能12天高效交付华电甘肃腾格里沙漠80万千瓦光伏项目320MW组件,彰显全产业链协同与紧急履约硬实力。文章揭秘其快速响应机制与沙戈荒基地供应保障能力,并预告10月22日兰州“新能源大基地+算电协同”零碳大会。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贵州省能源局下发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共涵盖纳雍县羊场永和风电场等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43万千瓦。该计划依据国家及省级新能源产业政策制定,旨在统筹推动省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其中,风电项目须于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核准或备案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开展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贵州电网公司及有关新能源企业需协同配合,保障建设进度与并网条件落实。(199字)
湖南省耒阳市东湖圩乡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由葛洲坝机电公司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近日顺利完成反送电,标志着项目进入投产发电冲刺阶段。该项目位于耒阳市东湖圩乡,占地约2540亩,总投资约6亿元,建设内容涵盖光伏阵列(共40个方阵)、35千伏集电线路、11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等全部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与系统调试工作,并配置了初步按5兆瓦/10兆瓦时规划的储能系统。目前电气设备运行稳定,继电保护、智能监控、电能计量等配套系统均满足电网并网技术规范。项目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1.21877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3.6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89万吨、二氧化硫19.5吨、氮氧化物21.82吨。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爱旭中标浙能甘肃腾格里沙漠120万千瓦光伏项目II标段,首批ABC高效组件已交付。作为国内单体最大BC集中式光伏项目(677.99MW),ABC组件凭借26.5%+转换效率、优异低辐照与耐沙尘性能,25年年均等效利用小时达1674h,度电成本降低1.87%,全面适配沙戈荒极端环境。
昭通市能源局于2026年9月8日发布公告,依法收回永善县马楠兴隆、莲峰营盘两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权。两项目分别装机18万千瓦和3.5万千瓦,合计21.5万千瓦(即215MW),均于2024年2月4日完成招标,中标单位为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二局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收回原因为中标企业未能按期推进项目建设,导致严重滞后,未实现如期建成并网。此举系依据相关能源管理规定作出的行政决定。后续,昭通市能源局将重新组织上述两个光伏项目的公开招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山东省能源局于8月28日公布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名单,共纳入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83.3073万千瓦。这批项目经企业申报、市县审核及省级评审等程序确定,须于2027年前实现全容量并网;逾期未投运的将被移出名单,并影响企业后续项目申报及所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知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落实三级责任人机制,推动项目如期开工投产;国网山东电力需优化电网接入流程,促进接网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开发企业须依法合规建设,同步建成配套储能,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及时完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色电力证书申领工作。(199字)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甘肃省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中提出,以“源网荷储制”协同布局为核心路径,统筹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有序规模化开发光热资源,加快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持续打造“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其中,酒泉市将建设特大型基地,张掖、武威、金昌、庆阳等地建成千万千瓦级基地。同步实施“新能源+”行动,在酒泉、嘉峪关等六市及兰州新区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绿氢、绿氨、绿醇等绿色能源衍生产业。此外,着力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推动大兆瓦风机、逆变器、电解槽、氢燃料电池等关键设备本地化生产,并引导储能制造向金昌、酒泉等重点区域集聚,配套建立老旧设备与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体系。(1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