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温州发布储能补贴政策,对投运项目按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kWh的补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十余地区发布储能补贴政策(详见文末)。这些补贴政策能否推广到其他地区、是否会促进储能的规模化发展?
从目前已有的政策补贴方向来看,储能的市场需求和应用场景正发生着变化,从光伏+储能,到光储充一体化,又到储能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再到用电企业参与削峰填谷,这表明储能在电力系统各节点可以满足各端需求,也从侧面印证了储能应用场景丰富多样、价值有待挖掘。而各地规则、补贴力度各有千秋,但仔细对比补贴规则便发现,这些补贴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政策地域局限性也非常明显。
2018年,受国家退补政策影响、光伏行业陷入短暂低迷,而随着越来越多示范项目的落地、储能热度陡然上升。为促进光伏行业发展,安徽合肥对光伏储能系统的补贴,直接促进了光伏+储能的发展路线。
安徽、浙江等地新能源发电市场较好,如何友好接纳未来更大规模的新能源电力是当下面临的主要问题。而广东浙江江苏作为用电大省、用电端需求仍在不断攀升,电力供需时间和空间的不平衡正在成为这些地区电力系统的最大挑战。今年,广东几个地区补贴文件都是为促进用电企业有序用电而做出的决策。类似的浙江各地补贴政策也主要是面向用户侧储能。
当前全国范围内多地普遍面临电力缺口较大的问题,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文件明确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要求各地制定分时电价、建立尖峰电价机制,未来要形成更能反应电力供需关系的电力价格机制。在此背景下可以预见,未来峰谷电价差将辐射向更多地区,也将直接促进更多工商企业安装储能通过峰谷电价差套利节约电费,而尖峰电价机制也将进一步提升储能项目经济性。如此看来,广东地区的这些补贴条文也许只是政策过渡期的临时措施、不会是长久之策。
此外,从补贴发布地区来看,这些地区一大共同点是经济发展快、经济实力强,而其他地区未必能够类似的财政实力支撑出台补贴政策。
近日,在第八届中国国际光储充大会上,多位嘉宾就储能当下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发言,大家普遍认为储能的商业价值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储能的本质是工具,工具需要发挥其价值,无论是在储能应用模式的探索期,还是储能规模化发展的当下,补贴都不是长久之计。
南方电网公司创新管理部副总经理郑耀东指出:“储能命运由使用价值决定”,他认为这个价值应该由投资人、运营者、使用人的判断、感受和体会共同决定。
让各方对储能的评论实现“物超所值”,是储能人的目标、也应该是电力行业的共同愿景。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