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印发《浙江售电市场履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知 履约保函首缴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发布时间:2021-09-30 14:41:27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印发《浙江售电市场履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售电公司按照以下原则计算并确定履约保函首缴金额:
(一)履约保函首缴金额由售电企业根据本年度预计售电量计算确定
(二)履约保函首缴金额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暂按5元/兆瓦时的预计年售电量进行计算:
履约保函首缴金额=预计年售电量*5元/兆瓦时
履约保函首缴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
(三)售电企业应在本年度交易组织前,按要求向资金结算机构首缴履约保函。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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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ouzhen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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