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法 光伏组件回收体系建设或将纳入!

来源:国家发改委发布时间:2021-09-14 10:36:38

9月10日,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意见和建议,该征求意见涉及10方面,其中,专门提出,对废旧物资特别是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等进行回收体系的建设。

此次公开征集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为期30天。

全文如下:

640.webp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我委已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研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律修订意见和建议(提纲附后)。

此次公开征集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为期30天。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wym@chinacace.org。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10日

征求意见提纲

一、循环经济的定义、实质、特征等。

二、发展循环经济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意义。

三、国际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比较。

四、现行《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原因等。

五、需要法律进一步重点规范的内容,包括:

(一)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绿色供应链管理;

(二)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的减量化;

(三)材料、产品、建筑物、包装物等的绿色设计;

(四)工业、农业、建筑业、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构建;

(五)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

(六)废旧物资特别是废弃电子信息产品、动力电池、风机叶片、光伏组件、汽车及零部件、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回收体系建设;

(七)资源再生循环利用、再制造及再生原料和再制造产品推广使用;

(八)水资源循环利用;

(九)垃圾分类与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

(十)互联网+资源循环利用、二手市场、共享经济、绿色消费等。

六、现行《循环经济促进法》具体修订意见,包括法律名称、框架结构、立法目的、循环经济定义、基本管理制度、激励和约束机制、奖惩措施、相关方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及具体条款修改建议等。注:以上意见和建议请尽量观点鲜明、数据翔实、论证充分。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1.52GW!山西公示2026年第三批拟废止风光项目规模清单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30 09:40:42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9月29日公示第三批拟废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清单,共涉及17个项目、总规模151.7万千瓦(其中风电99.4万千瓦、光伏52.3万千瓦),包括大唐惠科杏花岭100MW风电等项目。此举旨在加快推进存量新能源项目建设,优化电网接入条件与资源配置,提升项目落地转化率。公示前,省能源局组织各市对存量风光项目开展梳理,汇总各地上报的拟废止项目形成清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相关单位或企业如有异议,须在期限内通过所在地市能源局向省能源局提交书面意见。

2027年起大型工商业光伏不纳入!海南新能源机制差价结算细则批复来源:海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30 09:06:48

本文介绍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批复的《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核心内容。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5年6月1日后投产且未纳入既有机制的风电、光伏等增量新能源项目。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新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电价竞价主体范围;此前已明确电价的光热项目及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亦不参与。细则规定了竞价组织方式、主体登记、申报与出清规则,并建立严格履约约束:未投产项目若实际并网时间较申报时间延迟超6个月,将作废竞价结果并取消三年内参竞资格。同时配套差价结算机制,强化信用管理与并网保障,旨在通过市场化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价,引导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贵州:下发20个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30 09:01:59

贵州省能源局下发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共涵盖纳雍县羊场永和风电场等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43万千瓦。该计划依据国家及省级新能源产业政策制定,旨在统筹推动省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其中,风电项目须于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核准或备案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开展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贵州电网公司及有关新能源企业需协同配合,保障建设进度与并网条件落实。(199字)

7类禁建+7类限建!浙江衢州就集中式光伏项目风貌管控公开征求意见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30 08:50:51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集中式光伏项目风貌管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统筹光伏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城乡风貌提升。文件明确“生态优先、风貌协调、全程管控”原则,鼓励在荒山荒坡、废弃矿山等非耕地上布局项目;划定7类禁止建设区域(如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区、Ⅰ级林地、水域管理范围等),严禁选址;同时设定7类限制建设区域(如优质耕地后备区、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山水景观通廊、传统村落周边等),确需建设须严格控制规模并开展风貌与视线影响专项论证。意见还对光伏方阵布局、组件色彩、复合利用模式、配套设施设计及生态修复等提出系统性风貌管控要求,并建立从方案编制、多部门联审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监管机制。(198字)

荣耀时刻 | 腾晖光伏亮相2026华夏ESG管理体系大会荣膺“ESG供应链履责优秀案例”奖项来源:腾晖光伏 发布时间:2026-09-24 09:50:02

9月22日,腾晖光伏荣膺2026华夏ESG管理体系大会“ESG供应链履责优秀案例”奖,彰显其在绿色采购、合规共赢、赋能协同三大维度的供应链ESG实践成果。作为全球光伏领军企业,腾晖以全产业链绿色转型践行“双碳”使命,树立新能源企业ESG标杆。

云南保山583MW风光项目优选开发业主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4 09:16:56

云南省保山市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竞争性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82.5MW风光项目业主。项目共分6个标段,含3个光伏标段(总容量240MW)和3个风电标段(总容量342.5MW)。公告明确差异化建设时限:光伏项目要求业主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可豁免最多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核准并开工,2028年10月31日前投产并网。优选工作由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严格依据云南省相关能源管理文件执行,对投资主体的资金实力、经营状况、信用记录及合规能力提出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及权属转让。(199字)

生态环境部:退役光伏组件按工业固体废物强化监管来源: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26-09-24 08:52:08

生态环境部于9月22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就退役光伏组件、风电设备和动力电池等“新三样”固体废物的监管与治理作出系统部署。针对其来源差异——光伏与风电设备主要来自发电企业,动力电池多属社会源产生——部门协同完善法规政策,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发电企业须自行或委托开展退役设备循环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动力电池生产者须落实延伸责任,建立匹配销量的回收体系。同时,生态环境部牵头制定多项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覆盖拆解、分离、焙烧等关键环节,并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打非法倾倒与小作坊式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下一步将按工业固体废物强化退役光伏及风电设备监管,推动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198字)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9月30日起“转正”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23 08:48:04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运行,标志着其历时七年多的探索实践进入新阶段。该市场自2019年6月启动模拟试运行,2025年3月起开展连续全月结算试运行,并于同年9月深化为连续结算试运行,迄今已平稳运行超18个月,经受了迎峰度夏、度冬、汛期、极端天气及重大活动保电等多重场景检验。评估显示,其规则体系健全,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信用管理等制度完善,技术系统与人员保障到位,且与省间及区域市场衔接有序。经第三方评估认定具备转正条件,并获省政府同意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备案。至此,全国正式运行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增至10个。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印发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4:3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9-18 09:36:57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安徽三部门于2026年9月15日联合印发《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带来的频率调节压力,并激励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主要内容涵盖市场成员、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八大章节及四项技术附录;重点优化了准入门槛(如将新型主体容量要求由10兆瓦降至1兆瓦)、申报与出清机制、单一制里程补偿价格体系,以及“谁受益、谁分摊”的费用传导机制。后续将加强宣贯实施与动态评估,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