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改委:力争到2025年风、光装机达到6300万千瓦以上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21-07-13 08:41:33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2021】641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近期,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部署了2021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工作,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的重要意义

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碳达峰碳中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明确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对风电和光伏发电提出了新目标和新任务。“十四五”期间,风电和光伏发电将进入高质量跃升发展阶段。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是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要举措,是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的具体行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的重要意义,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效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力争全省2025年风电和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300万千瓦以上。

二、精准把握我省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的重点方向

“十三五”期间,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我省风电、光伏发电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双双突破千万千瓦。到2020年底,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分别为1547万千瓦、1684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573万千瓦,占风电总装机37.0%,较2015年提高了25.8个百分点;分布式光伏788万千瓦,占光伏发电总装机46.8%,较2015年提高了18.4个百分点,风电、光伏发电结构持续优化。立足资源禀赋等省情实际,“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优化风电、光伏发电特别是风电结构,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严格控制新上陆上风电项目。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精准把握我省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的重点,尤其是沿海地区要全力推动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建设。要充分发挥光伏发电发展方式灵活性等优势,全力推动光伏发电与建筑、乡村振兴、农业、交通等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重点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机关学校等公共建筑屋顶整体规模化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大力发展户用光伏,在新建工商业企业建筑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

二是加快推进“光伏+”综合利用,鼓励利用农业大棚、鱼塘水面、沿海滩涂、采煤塌陷区等资源复合开发光伏电站,推动光伏发电在铁路沿线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交通领域应用,推动光伏发电与大数据中心等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对于利用铁路沿线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设施等建设的量多面广的光伏发电项目,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简化备案程序,可由项目单位编制整体实施方案,作为整体项目实施备案等手续。

三、正确处理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项目关系

保障性并网规模是指,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区域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和全社会用电量,测算本地区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进而测算本地区年度必须新增的并网装机规模,是完成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底线目标,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对于保障性并网规模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

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项目既有不同点,也有共同点,保障性并网项目需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市场化并网项目需通过落实并网条件确定,两者并网后享受同等权益,市场化并网项目不作为测算各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基础数据。

纳入国家能源局审定批复的省级海上风电规划内项目,由省级层面分年度统一组织竞争性配置,自动纳入保障性并网范围内;2021年1月1日之后的光伏发电项目(户用光伏除外),需全部通过竞争性配置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或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后纳入市场化并网范围。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执行。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细则和市场化并网条件另行发文通知。

四、加快推进存量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

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和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直接纳入我省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其中,平价风电和光伏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关于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执行,风电项目必须于2022年底前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必须于2021年底前并网,未在规定时限内并网的平价项目,将不再纳入我省保障性并网范围。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积极做好存量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服务工作,指导项目单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环评、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后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要充分尊重工程建设周期的科学规律,坚持安全第一,科学安排项目推进计划,合理制定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确保施工生产安全。省电力公司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445号)要求,加快配套工程建设,积极办理项目接入和并网手续,对于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经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后,电网企业要在适当时机依法依规回购。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以及我委《关于促进风电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苏发改能源发〔2014〕1334号)等要求,切实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五、加快构建可再生能源项目库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704号)明确,从2021年起,每年初滚动发布各省权重,同时印发当年和次年消纳责任权重,当年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按此进行考核评估,次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按此开展项目储备。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加快构建项目库特别是光伏发电项目库。要进一步加大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沟通衔接力度,强化与土地利用、生态环保、城乡规划等规划对接,对可再生能源资源进行全面勘查评估,准确掌握各县区可再生能源资源可开发资源、开发时序等重要信息,加快建立项目库,项目信息通过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填报(后续将及时发布操作指南)。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7月8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107/13/341543.html

责任编辑:gaoyuxi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浙江机制电价竞价结果:电价0.3929元/度,全部为集中式光伏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5-12-08 15:13:26

12月8日,国网新能源云公示浙江省机制电价竞价结果,0.3929元/度,入围项目共14个,机制电量为13.57亿度电。根据浙江省136号文竞价文件,本次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全容量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总规模为光伏发电147.4万兆瓦时,单体申报比例上限为90%。

1.72亿!浙江新能增资光伏子公司来源:卡片光伏 发布时间:2025-12-05 17:14:51

12月4日,浙江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与浙能国际等股东共同对控股子公司文成光伏按持股比例增资,将原注册资本由50万元人民币增至17,228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26%新增认缴出资4,466.28万元,累计认缴出资4,479.28万元;浙能国际按持股比例25%新增认缴出资4,294.5万元,累计认缴出资4,307万元。浙江新能司与浙能国际为一致行动人,浙能国际不参与文成光伏的经营和管理,浙能国际委托公司就有关文成光伏经营发展的任何事项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故文成光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告表示,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快项目建设

欧达光电获评浙江省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重点企业研究院来源:钙钛矿工厂 发布时间:2025-12-05 08:59:37

12月3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就2025年度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拟认定浙江省可信数据智能重点企业研究院等211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和浙江省亿达时智能灯光企业研究院等1442家省企业研究院。

浙江“十五五”规划建议: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 加大光伏等开发力度来源:卡片光伏 发布时间:2025-12-04 16:07:54

日前,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印发。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加快甘电入浙、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深远海风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沿海核电,加大光伏开发力度,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有序发展。

浙江:1.64GW光伏项目过审参与机制电价竞价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5-12-04 14:17:07

12月1日,国网新能源云浙江公示了第1次竞价资质和履约保函审核结果,共1643.38MW光伏项目参与第一次竞价,共15个项目全部为光伏项目。

浙江77个县区公布2025年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来源:卡片光伏 发布时间:2025-12-04 11:13:01

日前,浙江各地市公布2025年四季度备区、县(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明细表,根据目前已公开8个地市,77个县区预警等级为黄色15个,绿色62个。具体来看,金华四季度可开放容量1868.98MW;温州四季度可开放容量2690MW;宁波四季度可开放容量4524.23MW;舟山四季度可开放容量1042.64MW;台州四季度可开放容量1728.94MW;杭州四季度可开放容量10850MW;丽水四季度可开放容量1211.21MW;绍兴四季度可开放容量1804.62MW。

中国电建河南工程申请撤销浙江40MWp林光互补光伏项目工资专用账户来源:瑞安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03 15:03:38

兹有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因其总承包浙江大唐瑞安马屿镇4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向我单位申请撤销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现依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之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在公示期限内,如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均可向我局来电来函反映,在反映时应实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国家发改委:风、光、储项目,可申报基础设施REITs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2-02 08:23:05

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行业范围清单〉的通知》,旨在拓展基础设施REITs的发行范围,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并发布了符合条件的15类可申报项目,包含能源基础设施。我委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并结合各方面意见,适时修订《清单》,并动态完善有关项目申报要求,更好发挥基础设施REITs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浙江大学薛晶晶Nat Rev Chem:有机A位阳离子在金属卤化物钙钛矿光伏中的应用来源:知光谷 发布时间:2025-12-01 15:56:27

有机A位阳离子丰富的选择性和可设计性,为通过化学相互作用调控金属卤化物钙钛矿的多种性能提供了巨大机遇。结构-性能关联机制:系统阐明了A位阳离子的分子结构如何影响其与钙钛矿骨架的相互作用,并最终决定器件的效率与长期稳定性,为理性分子设计提供了理论基础。低维/3D协同策略:通过引入大尺寸有机阳离子构建2D/3D钙钛矿异质结构,在保持高效率的同时,显著提升了器件的环境稳定性与离子迁移抑制能力。

浙江电力现货电能量交易:需求侧管理期间虚拟电厂不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来源:电联新媒 发布时间:2025-11-28 11:26:41

11月26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等7份细则,适用于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结算及市场管理等。《浙江电力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提到,日前电能量交易组织方式采取“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的模式组织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需求侧管理期间虚拟电厂不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加总后的全体申报负荷曲线,扣减虚拟电厂调节量申报曲线后,纳入日前市场出清。

黑龙江:到2027年,力争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6GW以上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24 14:30:47

11月21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实现规模化建设,源网荷侧新型储能多种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新型储能发展从“单兵作战”向“集成应用”转变,市场机制、商业模式基本健全成熟。力争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00万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