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又有3地广西、山东、河南虞城启动了整县屋项分布式光伏工作。6月30日,广西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为了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作用,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广西结合“十四五”时期国家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要求各市发改委组织试点条件相对较好的县(市、区)编制整县屋顶光伏分布式开发试点方案。
明确了试点县(市、区)由政府牵头,同电网企业和相关投资企业,开展试点方案编制工作;此外,试点方案应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运行模式、进度安排、接网消纳、运营维护、收益分配、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
同时,试点方案要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注意保护和美化城镇景观、村容村貌,并于7月10日前报送广西发改委。
山东省能源局也在6月30日正式下发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于7月12号前将申报试点县工作方案行文报送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如申报试点县多于1个,按照开发优先顺序排序。事实上,此前6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到山东省座谈调研,听取有关方面对整县推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山东省本次文件通知,要求试点县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开发企业和电网企业,编制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方案,促进电源、电网统一规划和源网荷储协调发展。试点方案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充分沟通衔接,确保方案科学可行。
试点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背景、工作思路和目标、主要原则、开发企业情况、建设规模、进度安排、电网接入、电力消纳、运营维护、商业模式、保障措施等内容,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理念,明确整县分布式光伏“集中开发汇集、就地就近消纳”为主的实施路径。
同时,整县试点要与“百乡千村”低碳发展行动相统筹,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综合开发,逐步实现一体化解决农村用电、取暖、炊事等清洁用能问题;探索 “光伏+”多元发展模式,推进清洁能源与种植业、养殖业、第三产业等。
除此之外,6月30日河南省虞城县发改委也发布了推进整县屋项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明确要求,详细统计各乡镇、各单位、单位所属辖区内、单位所负责、管辖领域内的所有屋顶面积,只要房屋较坚固、完好的,均要分门别类统计到位。并于7月4日前上报完毕,未按时上报的视为放弃。
此外,该项统计要遵照“尽统则统”的原则,所有涉及到的屋顶,均要统计到位,不可漏报。屋顶光伏项目的实施将会大大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提升综合利用能力,增加政府、企业、农民收益。希望各单位积极、按时上报,确保虞城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争取成功。
广西文件如下:
山东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