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各新增100GW!四川印发“十四五”光伏、风电开发指导意见

来源:草根光伏发布时间:2021-07-02 08:29:33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

(川发改能源规〔2021〕181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有关电网企业:

为科学有序加快推进我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根据国家和我省光伏、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制定了《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

2021年6月13日

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 

为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有序加快推进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光伏、风电开发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坚持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加快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更好发挥光伏和风电在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转型变革中的作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原则规划先行、有序实施。坚持系统观念,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开发规划及技术方案,明确建设规模及开发时序。

市场配置、公开优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选项目法人,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

分类施策、分级管理。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市场化方式确定项目法人;省上审定规划、安排年度规模,市(州)政府编制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统筹用送、多能互补。按照“优先自用,合理外送”的原则,统筹好自用与外送、水电与光伏及风电的关系,落实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风光水多能互补发展要求。

技术先进、绿色发展。创新资源开发模式,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推广智能运维;坚持资源开发生态优先,促进能源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建成光伏、风电发电装机容量各1000万千瓦以上。

二、因地制宜确定开发模式

按照国家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风光水多能互补发展要求,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州)政府科学合理确定光伏、风电项目开发模式。

(一)风光水互补开发将流域梯级水电站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光伏、风电就近接入水电站,利用水电站互补调节和其通道送出,提高送出通道利用率。按照国家“十四五”风光水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建设要求,规划建设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流域、大渡河中上游4个风光水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推进其他流域水库电站风光水互补开发。

(二)“1+N”开发通过光伏、风电资源开发,带动当地产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旅游业、制造业等)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形成“1+N”开发模式。鼓励通过光伏实证实验基地建设,打造开放公共服务平台,对先进设备、产品性能、技术方案等开展实证对比、实验检测,推广应用光伏发电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

三、市场化确定项目法人

按照市场化原则采用综合评价方式或电价竞争方式优选确定项目法人。

(一)综合评价采用多评价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优选项目法人,评价因素主要包括企业能力、技术方案、产业带动、上网电价以及当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要求等。

(二)电价竞争明确开发技术、环保水保要求、土地政策等开发边界条件,光伏项目以上网电价为唯一竞争因素,风电项目以上网电价为主要竞争因素,通过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配置。

市(州)政府明确拟采用的项目法人优选方式并编制初步实施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核后开展优选并形成实施方案,将项目法人优选结果建议和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鼓励开发企业与市(州)政府和省属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合资合作开发。

四、加强配套送出工程建设

支持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网接纳新能源的能力,保障系统安全,并根据光伏、风电基地规划同步建设配套送出工程,保障基地项目发电上网需要。项目法人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等有关协议,外送电量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负责结算。

五、完善有关电价政策

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相关要求,对新增光伏及风电项目,通过综合评价方式确定项目法人的,执行国家和省上网电价有关政策;通过电价竞争方式确定项目法人的,由竞价形成上网电价,且不得超过我省光伏、风电指导价。上述竞价方式确定的电价均为平、枯水期上网电价,丰水期上网电价按照我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政策执行。

适时提高光伏、风电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推动光伏、风电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稳妥实施结转项目

《四川省2017—2020年光伏扶贫实施计划》第一批项目中,若需利用其已建配套送出工程富余容量,原项目法人可与市(州)政府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增建容量有关安排,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实施。

已按照原“一县一公司”规定开展前期工作的风电项目,经市(州)政府同意,可由原项目法人继续开展前期工作,在2021年底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核准建设;尚未开展前期工作或未能在2021年底前核准的,由市(州)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式重新配置。

七、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加强规划引领。省能源局编制全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审查攀枝花市、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光伏基地规划(2020年—2025年),完善凉山州风电基地规划,明确年度建设规模及项目开发时序。其他地区按照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有序开发。

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市(州)政府督促项目法人加快前期工作,落实用地、环保、水保、安全评价等建设条件,在规定时限开工建设、按期投产发电。因项目法人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开发、不能履行相应责任义务或存在违规转让资源的,由市(州)政府无条件收回项目开发权。

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能源监管、电力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及时研究项目实施中的新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有关困难和问题。市(州)政府全面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监管,确保质量和安全。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107/02/341010.html
责任编辑:renmengqi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四川上半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同比增长7.6%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7-24 10:01:09

2024年1—6月,四川省工业开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9%,制造业增长7.6%,成为支撑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装备制造业占比达制造业总量的50.0%,增速为5.8%;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7.1%,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制造业分别增长47.1%、13.6%和11.9%。作为四川重点发展的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整体增长7.3%,细分领域中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增长7.6%,锂离子电池制造增长22.5%,并带动上游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大幅增长63.7%;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业增速尤为突出,达160.0%。

青海发布风电和光伏资源普查成果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26-07-17 16:01:21

本文介绍了青海省风电和光伏资源普查的最新成果。作为全国6个试点省区之一,青海于2024年参与国家清洁能源资源普查,系统评估了陆上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的资源禀赋与开发潜力。普查显示,青海风光资源可开发总量居全国第二(风电仅次于内蒙古,光伏仅次于西藏),光热综合开发条件全国第一。全省风电理论可开发量约4.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33亿千瓦,当前开发率仅12%;光伏理论可开发量达11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5.76亿千瓦,开发率仅为2.4%;光热资源优越,DNI超6480兆焦/平方米,技术可开发量9.7亿千瓦,开发率仅0.36%。青海正加快推进“中国光热之都”建设,目标到2030年光热在建在运总规模达800万千瓦,在运装机突破500万千瓦。

四川凉山州“十五五”规划:力争新增风光装机10GW以上来源:先锋凉山 发布时间:2026-07-15 09:56:12

《凉山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以清洁能源为核心的发展路径,聚焦“水风光氢储”综合能源开发,力争“十五五”期间新增风电、光伏装机超1000万千瓦,水电新增装机220万千瓦以上,并加快盐源白乌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统筹资源布局,打造西部、东部、南部、中北部四大风光基地及“三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和绿电就近消纳。同时延伸产业链,发展储能、氢能、新能源装备制造及动力电池等新兴产业,目标清洁能源产业链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配套推进电网智能化升级、城乡配网改造与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并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系统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构建资源开发、特色产业与国际化协同的开放发展格局。(198字)

荒山种 “太阳” 滩涂生 “绿金”:闲置地块集中式光伏开发方案选型指南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26-07-14 17:25:10

本文围绕荒山丘陵、滩涂水域等闲置低效土地的集中式光伏开发,系统阐述了其现实挑战与场景化解决方案。文章指出,此类非耕用地虽光照条件好、不占耕地,但面临地形复杂、生态敏感、电网配套弱、产业功能需兼顾等多重约束,难以套用平地电站标准化模式。为此,阳光新能源提出差异化路径:荒山项目采用“山地光伏+生态修复”模式,依坡就势排布组件,协同水土保持与板下种植;滩涂项目则分渔光互补与盐光互补两类,通过抬高支架、优化间距等方式实现“板上发电、板下生产”。全文强调数智化设计(如激光雷达勘测、智能排布算法)与光储融合配置对降本增效、提升消纳能力的关键作用,并以湖北洪湖200MW渔光互补电站为实证案例,验证了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与综合效益。(199字)

国投江苏新能源获取500MW光伏开发指标来源:国投江苏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7-14 08:44:49

国投江苏新能源近日成功获得江苏省50万千瓦(即500MW)海上光伏开发指标,系其在长三角地区迄今单体容量最大的海上光伏项目。该项目是落实国家电投集团新能源发展战略、深度参与江苏沿海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建设的关键举措。项目采用集约立体开发模式,严格避让生态敏感区,兼具环境友好性与资源高效利用特征。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6.1亿千瓦时,可年节约标煤18.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8.9万吨。目前,公司正加快推进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备案等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投产,助力江苏省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双碳”目标实现。(198字)

四川省征求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7 13:52:48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浙江公开征求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6-07-07 10:02:23

浙江省经信厅发布《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双碳”战略部署,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意见提出以“能装尽装、自用优先、结余上网”为原则,统筹电网消纳能力、厂房结构安全与企业实际需求,明确“十五五”期间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安装率达100%,存量厂房“能装尽装”,力争新增装机1000万千瓦。文件要求各地经信部门牵头,联合发改(能源)、自然资源、住建、电力及园区管委会协同推进,重点落实五项举措:审批环节“能批尽批”,建设实施“能建尽建”,设备选型“能优尽优”,系统融合“能融尽融”,并网接入“能上尽上”,全面提升工业光伏开发质效。

安徽霍邱县启动北部片区集中式光伏投资开发及新型储能运营合作单位二次比选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07 09:46:33

霍邱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6日启动北部片区集中式光伏与新型储能项目合作单位的二次竞争性比选。该项目旨在依托当地光照资源,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并服务“双碳”目标。其中,集中式光伏装机规模约120MW,由中选单位与比选人霍邱县蓼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从申报、投融资、建设到运营维护的全流程;新型储能项目由比选人投资建设,中选单位承担为期20年的兜底运营。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要求申报企业具备50万千瓦以上控股光伏电站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比选响应文件须于2026年7月27日前通过优质采平台电子提交。(199字)

云南大地基光伏项目重新开展市场化竞争性配置来源:云南楚雄州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30 10:02:37

云南楚雄州发改委近日重新启动大地基光伏发电项目的市场化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装机容量6.5万千瓦,位于楚雄市(东经101.1428°、北纬24.9143°),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此前在首轮配置中因无市场主体报名而流标,现依据《能源法》及云南省多项新能源管理政策文件,依法依规重启配置程序,旨在优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推动项目有序开发与加快投产。公告明确了报名资格条件(包括独立法人资质、良好信用记录、禁止联合体及关联方重复参与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8日)、申报截止时间(7月15日17:30)及评审规则(少于三家报名则不予评审)。配置工作由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托组织实施。(199字)

国家能源局:5月光、风新增8.68GW、3.79GW,同比降91%、86%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6-25 12:08:10

国家能源局于6月25日发布1—5月全国电力统计数据:截至2026年5月底,全国发电装机总容量达40.1亿千瓦,同比增长11.0%;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12.62亿千瓦、风电装机6.64亿千瓦,合计19.26亿千瓦,占总装机的48.1%。1—5月光伏新增装机5959万千瓦、风电新增2505万千瓦,同比分别下降70%和46%;仅5月单月,光伏新增868万千瓦、风电新增379万千瓦,同比降幅扩大至91%和86%。这一显著回落主要源于2025年5月受政策驱动出现“531抢装”高峰,导致基数偏高,形成同比大幅下降的统计效应。同期,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155小时,同比下降95小时。

I Squared Capital 与 GS E&C 成立合资企业,将在韩国开发1.5 吉瓦光伏及电池储能项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25 10:14:39

基础设施投资公司I Squared Capital与韩国建筑企业GS E&C签署谅解备忘录,拟成立合资公司(DevCo),共同在韩国开发总计1.5吉瓦的光伏及电池储能系统(BESS)项目,目标于2035年前完成。其中光伏装机约820兆瓦,占比超一半。GS E&C将主导新项目开拓、审批办理、土地收购及前期架构搭建,并提供项目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该合作契合韩国政府加速能源转型的战略:政府已设定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20%的目标,并计划将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从当前37吉瓦提升至2030年的100吉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