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光伏系统在建筑屋面上的应用,在确保建筑屋面的保温性能、防水性能、建筑美观的前提下,提高屋面光伏的发电效率,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装配式光伏屋面构件》(简称标准)已经完成立项。通过本标准的编制,将有效的规范装配式光伏屋面构件在防水、防火性能,结构安全性能、建筑美观性、光伏产品与建筑设计规范的适应性等关键指标,推进光伏产品的建材化和装配化,推动建筑能源结构优化,加快建筑领域的减排步伐,为建筑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技术支撑。
为保证标准编制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现邀请此领域技术积累雄厚的单位和专家共同参与本标准的编制。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申请参加编制工作(见参编回执表),请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前反馈至主编单位。
一、参编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参编单位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机构、设计机构、行业协会、材料设备企业、组件系统企业、检测机构、应用企业等相关单位。要求参编单位在业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优先考虑参与编制过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单位。
参编单位推荐的起草人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二、参编单位、起草人享有的权利
1. 在“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列入参编单位名称;
2. 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中,列入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每个参编单位限 1 人);
3. 标准参编单位、起草人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三、参编单位、起草人承担的义务
1. 出席本标准编制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本标准相关座谈会、审查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 共享本单位在行业统计指标和业务规则规范范畴内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编制工作组提供参考;
3.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四、参与原则
编制组成员单位对标准技术内容和编制质量全面负责,应为标准编制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或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编制工作如期完成。
五、联系方式
请有参编意向的单位将参编回执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主编单位。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科研创新楼(100044)
联 系 人:鲁永飞,13811890163
邮 箱:luyf@cad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