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华北监能市场〔2018〕497号)规定,经审核,中广核新能源发电张家口张北有限公司(中广核张北新胜风电场,装机容量50MW)、中广核(尚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尚义东山风电场三期,装机容量200MW)、中广核张家口察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广核察北友谊二期,装机容量50MW)、沽源县中广核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广核沽源九连城风电项目,装机容量50MW)、龙源(张家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龙源尚义陈所梁项目,装机容量300MW)、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太平沟风电场,装机容量120MW)、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顺堂风电场,装机容量99MW)、张北华源风电有限公司(华源张北兴盛茂风电场装机容量150MW、华源张北三号乡风电场装机容量50MW、华源张北三号乡风电场100MW工程项目装机容量100MW)、承德围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御道口牧场200MW光伏+牧光互补平价上网试点项目装机共计200MW)、张北禾润能源有限公司(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二期装机共计260MW)符合市场化交易准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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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