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9日,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公告信息显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卖方一”)于5月18日签订了《单晶炉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标的为直拉单晶炉,将应用于公司的包头大尺寸单晶硅片项目。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40,530万元。
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与连城凯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二”)于5月18日签订了《单晶炉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合同标的为直拉单晶炉,将应用于公司的包头大尺寸单晶硅片项目。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4,590.10万元。
两份合同预计总金额为225,120.1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8.67%,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75%,将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
公司于2021年正式进军单晶硅片业务,本次单晶炉采购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公司包头大硅片项目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的战略计划。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