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局再次就2021年度风电、光伏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征求意见。
5月7日,广西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第二次征求广西2021年度风电、光伏竞争性配置评分及申报方案有关意见的函》详细介绍了:广西2021年度保障性消纳指标陆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广西2021年度保障性消纳指标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广西2021年度市场化消纳指标陆上风电、光伏项目申报方案。
在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评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中,关于配置储能的评分标准一致。
企业承诺在本次申报项目上新增配置本次申报项目装机容量10%储能装置的得 15分,储能配置比例低于5%的不得分,配置比例介于5%(含)-10%区间的按照插值法计算得分(例:储能配置比例为8%,则得分计算为8%×15/10%=12)。
企业承诺配置的储能装置需满足如下要求:
(1)储能设施要求按连续储能时长 2 小时及以上,储能系统满足10年(5000 次循环)以上工作寿命,系统容量10年衰减率不超过20%标准进行建设,且须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
(2)储能设施应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划,按照有利于提高利用效率、调度的原则建设。
在加、扣分项中,企业承诺配置高于10%的储能装置,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5 分,最多加 5 分。
这意味着,在广西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中,配置储能最高可占20分。而此前3月份下发的相关文件中则最高可占25分。具体体现在,之前的版本中规定属于风光储一体化项目的可得5分。 此外,其他细节处也有些许不同。比如,在此前版本中,储能配置比例介于5%(含)-10%区间的按与10%的比例得分,低于10%不得分;而此次文件中则为储能配置比例低于5%的不得分,配置比例介于5%(含)-10%区间的按照插值法计算得分。
附文件全文:
原标题:《广西2021年风电、光伏项目:至少配5%储能,时长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