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上网基础电费收益资金401730.07元,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德县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平均分配给全县51个建档立卡村,每村平均分配约7877元,现将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常牧镇23个村分配181171元,河西镇2个村分配15754元,拉西瓦镇5个村分配39385元,尕让乡12个村分配94524元,河东乡4个村分配31508元,新街乡5个村分配393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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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3日
公告单位:贵德县扶贫开发局
2021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