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950MW光伏项目分配方案

来源:新疆发改委发布时间:2021-03-23 08:53:01

2月18日,新疆发改委发布关于有序推动2021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相关工作的通知。近期,阿克苏、喀什、巴州、伊犁州先后下发本地区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关键信息如下表所示。

 

各地区的具体要求如下文。

关于组织开展伊犁州直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

各电力企业,国网伊犁供电公司:

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有序推动2021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科学合理开发州直太阳能资源,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现就做好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根据伊犁州直能源发展规划,统筹电网和消纳空间条件、光照资源条件、地区经济发展,申报企业应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认真测算建设成本和配套储能设施。申报项目建设应符合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等有关行业部门管理要求,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严守生态红线,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按照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能力确定申报项目规模。

(一)建设地点。为深入贯彻实施“两霍两伊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完善“两霍两伊区域一体化”要素条件,发展霍城县农牧光互补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合理利用图开沙漠地理环境条件,高质量开发利用光照资源,以光伏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布局、环境保护、土地、规划等原则,确定首批次建设地址为霍城县(图开沙漠)。

(二)接网消纳。本着稳妥科学的原则,认真测算区域电网消纳空间,经与国网新疆公司确定首批次建设装机规模5万千瓦。国网伊犁供电公司需协助出具申报项目消纳市场及接入系统方案的论证材料,以及接入系统建设承诺、消纳保障承诺等。

(三)用地条件。申报项目应具备土地(场地)建设条件,提供霍城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及规划选址支撑性文件。

(四)并网时间。申报项目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将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

(五)标准规范。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要求。

(六)项目业主。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暂行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业主。由我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由霍城县人民政府做好衔接工作,我委监督指导。

二、竞争要素

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包含企业投资实力、历年业绩、技术方案、设备先进性、储能调峰措施、社会及经济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竞争要素。

1.企业能力。包括投资能力、业绩、技术能力、企业诚信履约情况评价。

2.设备先进性。包括太阳能面板技术、逆变器技术、电气主要设备选择、就地升压变压器技术等。

3.电网接入条件和地区消纳评价。包括厂址选择和土地利用情况、电网接入条件、电网送出条件、电网安全和地区消纳情况等。

4.技术方案。包括充分利用资源条件、优化技术方案、利用小时测算、智能化控制运行维护、退役及拆除方案、经济合理性等。

5.储能调峰措施。

6.社会及经济效益分析。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税收、拉动地区经济发展情况。

7.申报企业其他竞争支持材料。企业自愿提供包括可体现企业投资实力和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材料。

三、工作步骤

(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0号)规定发布。

(二)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和投标,各投标企业按照招标公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在投标时如因支撑性文件等不符合要求,造成时间耽误或超过报送时间节点的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申报企业自行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三)项目招标和中标结果公示

本项目开标,综合评选中标单位,公示中标结果。

(四)项目备案和开工建设阶段

本次光伏竞争性配置确定项目业主后,需立即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完成备案申请后立即依法依规建设。若未按时间建成并网发电,将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

四、其他事宜

(一)霍城县人民政府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月5日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在项目建设、验收、运营等过程中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严查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其他未尽事宜,遵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联系人:阮宝军 联系方式:0999-8020933

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1日

关于巴州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项目业主工作公告

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有序推动2021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州新能源产业发展实际,为确保巴州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项目业主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综合巴州各县市电力消纳和接入条件,及光照、土地、平价上网对单体项目规模要求等情况,确定巴州2021年首批新增光伏发电项目1个,总规模15万千瓦,其中若羌县10万千瓦,和硕县5万千瓦。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建成并网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

(二)项目建设标准,项目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要求。

(三)并网要求,项目需提供国网巴州供电公司出具的送出方案,明确接入站点、站点容量和送出工程投资的证明资料。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为在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三证合一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证明及2017-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法人或其他组织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营业执照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发布于巴州人民政府网站

(二)领取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8日

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

(三)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12楼。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携带法人盖章、签字的投标委托书(格式自拟,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邮箱)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日10:30(北京时间),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澄清文件以邮箱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2日10:30(北京时间)在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12楼开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瑞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英文 贾斐斐

联系电话:13565745151 18997622512

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12楼。

喀什地区叶城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为确保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圆满完成,保障项目投资建设和带动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按照《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1号令),叶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委托新疆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喀什地区叶城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叶城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5万千瓦,配套储能设施充电小时数不低于2小时。

项目建设地点:叶城县。

项目建设时限:2021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运行(具体由业主与中标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二、竞争优选要求

(1)具备较强的技术、资金实力,具有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建设业绩和运营管理经验,推动产业发展、行业技术进步、发电成本较低的开发企业。

(2)投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

(3)投资企业提供项目申请文件,企业资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4)投资企业须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信用报告,及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资企业出具申报项目资金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银行保函、企业承诺1年内不得转移余额等证明材料),资本金额度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20%。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3日每日10:30至14:00;16:00至19:00(北京时间),在新疆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12-6-1)领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叶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3月27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叶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竞争性配置工作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叶城县

联系人:魏东 联系方式:13579059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12-6-1

联系人:邓涛 联系方式:13779889669

关于喀什地区莎车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工作公告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规范光伏发电市场投资开发秩序,充分发挥市场在光伏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自治区《有序推动2021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相关工作的通知》和《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暂行办法》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喀什地区莎车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莎车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

建设规模:新建20万千瓦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光伏侧储能设施,且充电小时数不低于2小时。

建设地点:莎车县

建设时限:原则上电站和接入工程同步建设,全部在2021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

标段划分情况: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喀什地区莎车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一标段(10万千瓦)

第二标段:喀什地区莎车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二标段(10万千瓦)

二、竞争优选要求

1.投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

2.具备较强的技术、资金实力,具有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建设业绩和运营管理经验,推动产业发展、行业技术进步和发电成本较低的新能源开发企业。

3.投资企业提供项目申请文件(注明标段),企业资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

4.投资企业须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信用报告,及近三年财务报表(告)或审计报告。

5.投资企业出具申报项目资金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企业承诺1年内不得转移余额等证明材料),资本金额度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20%。

6.存在擅自变更投资主体、转让倒卖前期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争性配置。

7.需具备按时缴纳社保(含工伤、失业、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仲裁无纠纷、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资质等级等相关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发布于莎车县人民政府网。

2.领取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3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均为北京时间)。

3.领取地点和方式:在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厦11楼或莎车县城西街道办事处明珠社区团结路23号中辉大厦513室)现场领取。

4.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11:00时(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综合办公楼2楼265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3月30日 11:00时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莎车县综合办公楼2楼26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陈鹏飞 联系电话:0998-8512521

地 址:莎车县综合办公楼2楼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公司: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玉婷 联系电话:18209986000

地 址: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厦11楼

喀什地区巴楚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招标公告

为确保2021年平价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圆满完成,保障项目投资建设和带动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按照《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1号令),巴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委托新疆中标城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喀什地区巴楚县2021年平价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巴楚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地面集中式平价光伏发电项目25万千瓦,配套储能设施充电小时数不低于2小时。

标项一:喀什地区巴楚县2021年平价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一包(15万千瓦)。

标项二:喀什地区巴楚县2021年平价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二包(10万千瓦)。

项目建设地点:巴楚县。

项目建设时限:2021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运行(具体由业主与中标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二、竞争优选要求

(1)具备较强的技术、资金实力,具有光伏发电建设业绩和运营管理经验,推动产业发展、行业技术进步、发电成本较低的开发企业。

(2)投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

(3)投资企业提供项目申请文件,企业资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4)投资企业须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信用报告及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资企业出具申报项目资金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银行保函、企业承诺1年内不得转移余额等证明材料),资本金额度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20%。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5日每日10:30至14:00;16:00至19:00(北京时间),在新疆中标城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中亚商贸第一城1幢5层21号)领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31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巴楚县唐城宾馆3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3月3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巴楚县唐城宾馆3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竞争性配置工作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巴楚县委联合办公大楼二楼

联 系 人:周作波 联系电话:1874275211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标城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中亚商贸第一城1栋5层21室

项目联系人:陈小琴 联系方式:15569185591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招标公告

为确保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圆满完成,保障项目投资建设和带动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按照《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1号令),塔什库尔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委托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竞争性配置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竞争性配置。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5万千瓦,配套储能设施充电小时数不低于2小时。

项目建设地点:塔什库尔干县。

项目建设时限:2021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运行(具体由业主与中标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二、竞争优选要求:

(1)具备较强的技术、资金实力,具有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建设业绩和运营管理经验,推动产业发展、行业技术进步、发电成本较低的开发企业。

(2)投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

(3)投资企业提供项目申请文件,企业资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4)投资企业须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信用报告,及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资企业出具申报项目资金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银行保函、企业承诺1年内不得转移余额等证明材料),资本金额度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20%。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3日每日10:30至14:00,16:00至19:00(北京时间),在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市香城大厦4单元1202室) 领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6日11: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西域大道塔县办事处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3月2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西域大道塔县办事处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竞争性配置工作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塔什库尔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二楼

联系人:杨珍 联系电话:1357908870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香城大厦4单元1202室

项目联系人:刘春阳 联系方式:1899785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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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修复堆填区中规模最大太阳能发电设施启用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6-05-29 09:32:07

香港将军澳新界东南堆填区太阳能发电场于28日正式启用,是该市已修复堆填区中规模最大的太阳能设施,也是首个接入上网电价计划的同类项目。该电站占地约1.3公顷,安装约1850块太阳能板,预计年发电量达120万度,可满足约360户家庭年用电需求。项目由内地、香港与海外企业组成的联营公司自资建设并运营,属香港第二个在已修复堆填区建成的太阳能发电系统。其多功能设计整合了堆填区修复、沼气利用与太阳能发电,每年可减少碳排放53万公斤,相当于种植约2万棵树。特区政府强调,此举助力落实《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推动2035年前零碳能源占比升至60%—70%,最终实现2050年净零发电目标。

光储系列产品菲律宾首发!来源:隆基 发布时间:2026-05-28 09:47:55

隆基在2026年菲律宾太阳能及储能展上首次发布光储系列产品,包括LONGi One户用光储一体机及Hi-MO系列场景化组件(如Hi-MO 9龙渊、Hi-MO X10防积灰与轻质组件、安澜沿海系列),精准适配菲律宾低倾角屋顶积灰、屋顶承重敏感等实际应用痛点。展会期间,隆基宣布签约DJ SOLAR CORP为菲律宾分布式市场独家代理商,强化本地服务网络与售后保障,并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拓展合作,获取多项高质量项目线索与战略意向。依托菲律宾光照资源丰富但传统能源高度依赖进口的现实背景,以及国家可再生能源计划提出的2030年35%、2040年50%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目标,隆基持续深化本地布局,已成功参与多个大型地面与分布式项目,并于2024年获评“菲律宾年度最佳光伏组件厂商”,致力于推动该国能源结构绿色转型。(199字)

7.8GW!澳大利亚第7轮招标开标来源:PV光圈见闻 发布时间:2026-05-27 16:30:44

澳大利亚公布容量投资计划(CIS)第7轮招标结果:共授予19个可再生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达7.8GW,显著超出5GW原定目标。其中风电占4.8GW、太阳能占3GW;8个为风光储混合项目,提供超2GW/7.9GWh储能容量,凸显系统集成与可调度性趋势。新南威尔士州获最多份额(3.9GW,含6.4GWh储能),但已用尽CIS分配额度,不再参与后续轮次;昆士兰州次之(2.7GW)。项目预计创造逾1.9万个建设岗位及1500余个运维岗位,并承诺超14亿澳元社区收益、原住民福利与本地钢材采购。CIS通过容量付款机制保障开发商收入,降低融资风险。目前第9轮招标已启动,目标5GW,但新州 ineligible,维州对纯光伏设限;第8、10轮则聚焦可调度容量支持。

深能集团:新疆500MW光伏PC中标候选人公示!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5-27 16:15:13

深能疏勒2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50万千瓦)光伏区及储能系统建安工程于5月26日公示中标候选人,项目位于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工程光伏部分按直流侧容量划分为A、B、C三个标段,总装机约649.74MWp,其中A标段214.5MWp、B标段212.16MWp、C标段223.08MWp;B标段 additionally 包含配套储能系统的建筑与电气安装工程。招标范围涵盖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并网验收、360小时试运行及质保服务等,但组件、逆变器等关键设备由业主方(甲供)提供。此前,东方日升以0.692元/W中标全部653MW光伏组件供应;本次建安工程三标段投标报价区间为0.474—0.726元/W。(199字)

印度: 光伏电池ALMM清单6月1日到期后不整体延期来源:光伏情报处 发布时间:2026-05-27 16:05:56

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MNRE)明确,光伏电池ALMM清单二(ALMM List-II)的强制执行截止日期——2026年6月1日——不予整体延期。自该日起,并网投运的净计量及开放准入类可再生能源项目,须同时采用ALMM清单一的组件和清单二的电池。尽管行业曾呼吁延后实施,政府仍坚持原时间表以稳定政策预期、支持本土制造业发展。为兼顾现实困难,MNRE推出两项针对性豁免机制:一是对已全部安装组件但未并网的项目,允许个案审批延期;二是对实质性推进的在建项目(满足用地、融资、并网批复、图纸审批及组件到货/安装等硬性条件),可申请2至4个月履约宽限期,并免除违约责任。所有申请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NISE线上平台提交,由专家委员会统一评审。

分布式光伏执行三大严控!浙江开化县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6 17:14:07

开化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加强全县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文件明确将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管控重点,提出“三大严控”:一是严控安装高度,区分坡屋面与平屋面设定0.3米至1.5米的垂直高度上限;二是严控风貌协调,要求组件色彩材质与乡村环境融合,优先选用薄膜、彩色或仿古瓦组件,并利用建筑构件进行视觉围挡;三是严控违法建设,禁止借光伏之名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建,严禁在露台、消防通道等敏感区域布设。同时,文件划定了十大重点管控区域,涵盖古村落、生态红线、老旧房屋及电网承载力不足区域等,并对集中式光伏用地、生态兼容性及审批流程作出细化规定,构建起覆盖备案、建设、验收、接入、市场及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