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我国新能源不断发展。以青海省为例。光伏、光热、风电装机分别达到1500万千瓦、21万千瓦、717万千瓦,但也出现了电网调峰不足、弃电率上升、消纳困难等问题,制约了新能源集中高效发展。
储能作为智能电网、新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对缓解上述问题具有积极作用。推动储能发展不仅有利于实现大规模电能在时间上的平移,通过削峰填谷方式改善电源出力特性,提高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而且可以加大清洁能源输出,拉动相关产业发展。
以青海省为例。青海省电力消费市场自身需求小,大规模远距离外送需求突出,特别是2017年以来,在相关省份支持下,已筹建两条外送通道,目前“青豫直流”外送通道已建成投运,第二条通道正在积极推进中。此外,通过储能可直接拉动锂电、新能源和盐湖三大产业发展,促进地区装备制造业、工程建设业和咨询服务业创新能力建设,整体带动青海经济高质量增长。
截至目前,青海省电化学储能已建成并网44万千瓦时,在建68万千瓦时;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正在开展商业模式和电价机制等前期工作;光热已建成21万千瓦,其中包含全国首座商业化运行光热电站,等等。
鉴于青海电网规模小、网架薄弱,缺乏主力电源支撑,作为新能源示范省和国家清洁能源基地,面临着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新问题,需要国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利用储能的快速响应和灵活调节能力稳定系统出力曲线,提供调频调压响应,保障外送通道稳定运行。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建议:
一是调整新能源基准上网电价,对青海省新能源发展实施差别化政策,以燃煤标杆电价0.3247元/千瓦时作为青海省平价基准,延续新能源上网电价补贴政策,为青海清洁能源产业后续发展提供支撑。
二是出台储能上网电价政策,在储能上网电价成本的基础上出台储能上网电价政策,推动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解决部分储能运营模式难以盈利的问题,助推青海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
三是促进光热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支持青海建设百万千瓦级光热发电示范基地。
四是继续支持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支持青海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调整,将格尔木南山口、共和多隆、化隆上佳、尖扎古浪笛、乐都南泥沟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
注: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王绚。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