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晚 ,福斯特(603806)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的3亿元,对“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不增加滁州福斯特的注册资本,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福斯特在公告中称,本次增资完成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滁州福斯特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公司在光伏封装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今年2月,福斯特发布了该项目投资公告,拟通过自筹资金投资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项目由福斯特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投资地点位于安徽省滁州市。
根据当时公告,项目总投资约16.03亿。其中土地与厂房投资为6.66亿,设备投资及其他配套为7.88亿,配套流动资金及不可预见费用为1.5亿。项目建设期4年,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的生产能力(包括2.5亿平方米POE胶膜和2.5亿平方米EVA胶膜)。
5月14日,安徽发改委发布了滁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报核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请示,据公告显示,准予行政许可。
光伏胶膜作为光伏电池组件产业链中的重要辅材,需求量将随着下游组件厂商的大幅扩建进入高速增长时期,作为行业排名第一的胶膜龙头企业,福斯特受益首当其冲。
根据福斯特此前发布的财报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福斯特实现营业收入54.69亿元,同比增长19.14%,实现归母净利润8.71亿元,同比增长47.06%。其中三季度单季实现归母净利润4.15亿元,环比增长38%,毛利率呈现快速抬升的趋势。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