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云南发改委发文《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顺利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的专家评估。
2019年,云南能源工业增加值较2015年增长近90%,能源产业跃升为全省第一大支柱产业。太阳能及风能是云南省最丰富的绿色能源资源,是长远支撑我省绿色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资源保证。风电及光伏发电正在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其产业技术仍在快速进步,必将成为人类社会最廉价、最易获取的清洁可再生能源。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满足“十四五”省内社会用电快速增长需要,进一步巩固我省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是优化全省电源结构、提高枯期电力供给能力的重要措施。
我省东部及东南部地区风能资源丰富、贫困人口基数大、区内石漠化土地面积占全省一半以上、区内环境敏感因素相对较低、“十四五”新增用电量大,是我省适宜发展风电的重要区域。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区干旱少雨、土地贫瘠、太阳能资源丰富、现役水电规模大、贫困人口比例高,是我省适宜发展光伏发电的有利区域。为探索和创新我省新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在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严格控制和论证的基础上,在适宜地区适度发展风电及光伏发电是必要的。
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在昆明组织专家对《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规划提出了在我省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规划项目布局,是指导我省合理开发利用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重要规划成果。
评审中心依据标准及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严格把关,形成了评估意见,圆满完成了委托任务,强化了规划对云南省推进新能源项目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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