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时间:2020-10-20 09:28:13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

用地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办,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光伏发电项目合理选址

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我省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实际,合理布局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积极引导企业按照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标准,统筹安排、科学选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严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二、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分类管理

(一)光伏发电项目类型。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根据土地利用情况,光伏发电项目类型分为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扶贫项目和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

(二)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分类。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集电线路用地和场内道路用地。

(三)用地管理及建设要求。

1.光伏复合项目,是指利用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除外)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方阵布设在农用地上,对土地不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占用旱地及水浇地的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用地可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和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集电线路杆塔基础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可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有关规定,按土地现状用途管理。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实行与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可按原地类、原用途管理。

新建农光互补项目的光伏方阵组件最低沿应高于地面2米,桩基列间距应不小于3.5米,行间距应不小于2.5米;场内道路用地应合理布局,可按农村道路管理,宽度不得超过4米;对使用旱地和水浇地布设光伏方阵的,光伏支架应采用螺旋钢管桩等新工艺做基础,避免破坏耕作层,严禁硬化地面,严禁抛荒、撂荒。新建渔光互补项目应在已有的坑塘水面上建设,严禁在农用地上挖塘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新建渔光互补项目(不含漂浮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组件最低沿应高于最高水位0.6米。通知下发前已建设的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复合项目,项目单位应按照光伏发电与农业生产、渔业养殖等相结合的方式使用土地,严禁抛荒、撂荒。

2.光伏扶贫项目,是指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其光伏方阵设在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除外)上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双方签订使用土地补偿协议;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和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集电线路杆塔基础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可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有关规定,按土地现状用途管理。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实行与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可按原地类、原用途管理。

3.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是指光伏复合项目和光伏扶贫项目以外的光伏发电站项目。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可以按照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双方签订使用土地补偿协议,报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备案,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其他用地部分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巡查监管

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光伏发电项目用地联合监管机制。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擅自对非桩基用地、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和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集电线路杆塔基础设施用地进行硬化或破坏耕作层的,按违法用地查处。对于布设后1年内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由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清理。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项目用地退出时,用地单位应恢复原状,未按规定恢复原状的,应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责令整改。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巡查,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要将相关情况通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由发展改革部门逐级上报国家能源局,将项目投资主体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

本通知印发后,国家对光伏发电项目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通知有效期二年。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010/20/331424.html
责任编辑:qyp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东隅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9 09:33:07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选址在山西省晋城市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米山工业园,依托康硕电气集团自有厂房屋顶及空地实施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600千瓦峰值(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即所发电量优先供企业内部生产与办公使用,富余电量则接入公共电网销售。该项目建设旨在提升企业绿色能源使用比例,降低用电成本,并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下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导向。作为康硕电气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稳定、清洁的电力供应能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出台来源:宁夏自治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04 09:13:45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于6月3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旨在落实能源强区战略、推进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2026年全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总规模为550万千瓦,其中风电480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按地域分:中卫市260.5万千瓦(含光伏60万千瓦)、吴忠市145.3万千瓦(含光伏10万千瓦)、固原市100万千瓦、银川市与石嘴山市各18万千瓦风电、宁东基地8.2万千瓦风电。方案规范了项目竞配、复核与审批全流程,强调用地合规、电网接入可行及生态保护要求,并提出推动风光储一体化、风光同场开发、集约用地及应用先进风电技术等举措,目标是确保项目在2027—2028年建成并网。(199字)

云南公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清单来源:云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04 09:11:59

云南省能源主管部门于2026年6月印发《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明确本批共274个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2094.43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118个(1111.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156个(982.935万千瓦)。方案围绕支撑能源安全与绿色低碳转型目标,提出六方面要求:一是规范程序、加快落地,明确光伏项目须1年内开工、风电项目1年内核准;二是推动源网荷储融合及绿电制氢等新业态,推广“光伏+”立体开发与火电联营模式;三是强化全周期调度监测与动态管理;四是严守生态红线和安全生产底线;五是破除地方保护,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六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源分配与建设过程依法合规。(199字)

取消!河北保定100MW光伏发电项目来源: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6-03 08:52:37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6月2日发布公示,拟对辖区内一个光伏新能源项目进行调整处置。该项目为徐水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由河北极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公司系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新能源项目规范管理的最新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徐水区决定取消该项目建设。公示旨在向社会公开拟处置意见,接受监督。此举反映了地方对光伏项目审批与实施的动态监管,强调项目需符合政策导向、资源匹配及实际推进条件等要求。目前该项目尚未建成,处于前期管理阶段即被终止。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120MW夕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来源: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02 17:01:32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20MW夕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公示。该项目位于昆明市晋宁区夕阳乡荒山荒地,由国能昆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约4.29亿元,环保投资335.95万元,新建120MW光伏电站及110kV升压站,不包含送出线路。报告全面分析了施工期与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重点管控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及固废,采取洒水抑尘、废水回用、低噪设备、分类处置等措施;运营期聚焦油烟与恶臭控制、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变压器油等危废防渗管理、噪声达标排放及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与风险防控。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可行,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众可依法提出意见或申请听证。(199字)

1.89GW!华能23个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数字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2 16:40:21

5月31日,华能糯扎渡水光一体化基地23个光伏发电项目全面开工,总装机容量达189万千瓦(1.89GW)。该项目依托糯扎渡水电站585万千瓦装机容量和大型水库的灵活调节能力,探索水电与光伏智能互补、绿电集中外送的协同开发模式,旨在打造云南省水光融合清洁能源示范样板。项目分布于澜沧县9个乡镇,占地约34476亩,涵盖小芒令、巴代、大梁子、富角村等多个具体场址。目前现场施工人员超2700人,桩基施工与混凝土浇筑已全面展开,部分示范区同步启动支架及光伏组件安装。全部项目计划于2024年11月实现整体并网发电。

年均发电量可达9.12亿千瓦时!镇康县草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如火如荼来源:云南网 发布时间:2026-06-02 09:05:48

镇康县草山光伏发电项目是华能澜沧江公司在云南投资建设的单体最大光伏项目,总装机590兆瓦,占地约1万亩,总投资26.55亿元。项目分三期推进,自2026年1月开工以来,正全力冲刺年底全容量并网目标,目前已完成大量桩基打孔与基础浇筑,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建设同步就绪。项目坚持生态优先,采用掏挖式成孔等绿色施工工艺,最大限度减少对草山地形与植被的扰动。建设过程中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带动群众“家门口就业”增收。建成后年均发电量达9.12亿千瓦时,将显著增强地方税收与能源供给能力。作为镇康县“十四五”期间15个集中式光伏项目之一,该项目助力全县形成207万千瓦光伏装机集群,成为推动县域绿色转型与“双碳”目标落地的重要支撑。(198字)

晶科能源申请光伏组件及其制造方法专利,提升光伏组件的加工良率和工作稳定性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6-05-29 17:58:44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申请了一项名为“一种光伏组件及其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公开号CN122121332A),聚焦太阳能电池技术领域。该专利提出一种新型光伏组件结构,通过优化互联条与电池串的空间布局——使第二互联条沿垂直方向设于电池片背光面并部分重合,从而压缩排布空间、提高屏占比和输出功率;同时设计特殊互联部,在保证电性连接的前提下,于第一方向上与电池片预留空隙,有效降低电连接件弯折断裂、焊点开裂及层压隐裂等风险。整体方案旨在提升光伏组件的加工良率与长期工作稳定性。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35.7亿元,已累计申请专利逾千项。(199字)

云南禄丰市绵羊龙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拟占用林地公示来源: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05-27 14:04:34

云南禄丰市绵羊龙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拟占用林地1.4061公顷,用于建设进场道路、升压站及输电塔基等配套设施,项目位于禄丰市彩云镇境内。建设单位为中煤绿能(禄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所涉林地分属彩云镇多个行政村及村民小组,共覆盖19个权属单位,面积从0.0040至0.7788公顷不等;项目建设需采伐活立木蓄积25.59立方米。林地及林木补偿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各林权权利人协商签订协议后支付。根据规定,该事项已由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1日至5月28日,公众如有异议可在期内向该局反映。

分布式光伏执行三大严控!浙江开化县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6 17:14:07

开化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加强全县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文件明确将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管控重点,提出“三大严控”:一是严控安装高度,区分坡屋面与平屋面设定0.3米至1.5米的垂直高度上限;二是严控风貌协调,要求组件色彩材质与乡村环境融合,优先选用薄膜、彩色或仿古瓦组件,并利用建筑构件进行视觉围挡;三是严控违法建设,禁止借光伏之名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建,严禁在露台、消防通道等敏感区域布设。同时,文件划定了十大重点管控区域,涵盖古村落、生态红线、老旧房屋及电网承载力不足区域等,并对集中式光伏用地、生态兼容性及审批流程作出细化规定,构建起覆盖备案、建设、验收、接入、市场及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199字)

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取得高稳定性光伏发电柔性防风支架专利,能进一步避免光伏发电板被较强的台风损坏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6-05-26 09:22:38

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近日获得一项名为“一种高稳定性光伏发电柔性防风支架”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号CN224289678U),该专利于2025年6月申请。专利核心在于通过中柱桩、中柱、预埋桩、钢丝绳索、安装板及三角架等结构协同作用:中柱系统从边缘对光伏支架提供刚性固定,钢丝绳索与三角架则发挥柔性拉伸功能,在强风或台风条件下形成刚柔结合的双重防护机制,显著提升光伏板抗风稳定性。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总部位于杭州,主营电力与热力生产供应,注册资本约4.14亿元,已累计拥有37项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