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时间:2020-10-20 09:28:13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

用地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办,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光伏发电项目合理选址

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我省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实际,合理布局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积极引导企业按照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标准,统筹安排、科学选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严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二、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分类管理

(一)光伏发电项目类型。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根据土地利用情况,光伏发电项目类型分为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扶贫项目和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

(二)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分类。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集电线路用地和场内道路用地。

(三)用地管理及建设要求。

1.光伏复合项目,是指利用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除外)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方阵布设在农用地上,对土地不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占用旱地及水浇地的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用地可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和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集电线路杆塔基础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可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有关规定,按土地现状用途管理。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实行与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可按原地类、原用途管理。

新建农光互补项目的光伏方阵组件最低沿应高于地面2米,桩基列间距应不小于3.5米,行间距应不小于2.5米;场内道路用地应合理布局,可按农村道路管理,宽度不得超过4米;对使用旱地和水浇地布设光伏方阵的,光伏支架应采用螺旋钢管桩等新工艺做基础,避免破坏耕作层,严禁硬化地面,严禁抛荒、撂荒。新建渔光互补项目应在已有的坑塘水面上建设,严禁在农用地上挖塘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新建渔光互补项目(不含漂浮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组件最低沿应高于最高水位0.6米。通知下发前已建设的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复合项目,项目单位应按照光伏发电与农业生产、渔业养殖等相结合的方式使用土地,严禁抛荒、撂荒。

2.光伏扶贫项目,是指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其光伏方阵设在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除外)上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双方签订使用土地补偿协议;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和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集电线路杆塔基础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可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有关规定,按土地现状用途管理。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实行与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可按原地类、原用途管理。

3.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是指光伏复合项目和光伏扶贫项目以外的光伏发电站项目。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可以按照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双方签订使用土地补偿协议,报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备案,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其他用地部分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巡查监管

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光伏发电项目用地联合监管机制。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擅自对非桩基用地、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和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集电线路杆塔基础设施用地进行硬化或破坏耕作层的,按违法用地查处。对于布设后1年内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由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清理。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项目用地退出时,用地单位应恢复原状,未按规定恢复原状的,应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责令整改。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巡查,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要将相关情况通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由发展改革部门逐级上报国家能源局,将项目投资主体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

本通知印发后,国家对光伏发电项目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通知有效期二年。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010/20/331424.html
责任编辑:qyp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山东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共20个装机规模183.3073万千瓦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31 06:59:34

山东省能源局于8月28日公布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名单,共纳入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83.3073万千瓦。这批项目经企业申报、市县审核及省级评审等程序确定,须于2027年前实现全容量并网;逾期未投运的将被移出名单,并影响企业后续项目申报及所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知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落实三级责任人机制,推动项目如期开工投产;国网山东电力需优化电网接入流程,促进接网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开发企业须依法合规建设,同步建成配套储能,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及时完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色电力证书申领工作。(199字)

江苏120MW光伏发电项目签约落地!来源:中节能太阳能华东区 发布时间:2026-08-28 06:22:06

8月20日,江苏省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与中节能太阳能华东区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正式落地中节能如皋吴窑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位于如皋市吴窑镇,采用“水上光伏发电、水下渔业养殖”的复合开发模式,旨在统筹利用闲置坑塘水面资源,在保障清洁能源发电的同时,兼顾水产养殖功能。通过空间立体化利用,项目推动新能源产业与传统农业融合发展,提升土地(水面)综合产出效益。作为重点清洁能源项目,其建设将助力当地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并为区域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

浙能兰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招标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8-27 10:41:19

浙能兰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8月24日启动太阳能光伏组件公开招标。招标方为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采购单块尺寸为2382mm×1134mm的光伏组件共计3810块。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参与投标,强调供应商须具备直接供货能力。投标及远程开标统一通过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和“浙江能源投标管家”系统在线完成,全流程实行数字化管理。投标截止与远程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时30分。该项目是浙能集团推进清洁能源布局、实施厂内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重要环节,旨在提升自有厂区绿色电力自给能力。(198字)

山西:调整增补6个风光项目,规模1.6GW来源:山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5 09:46:35

山西省于2026年8月19日印发通知,公布2026年省级重点工程第二次季度调整项目名单,经省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调整共增补6个新能源项目,全部为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6吉瓦(GW),旨在加快清洁能源布局与重点工程推进。通知要求各市及相关部门强化服务保障,统筹协调用地、并网等建设条件,加强项目调度管理,确保增补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明确,对同步退出的重点工程项目,须按晋政办发〔2021〕39号文件规定,及时收回已配置的要素资源。该调整体现了山西省对新能源项目建设的动态管理和精准支持。(199字)

《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4:18:27

为应对新疆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扩大(截至2026年7月底达约1.8亿千瓦)带来的利用率下滑与投资积极性不足等阶段性问题,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该政策聚焦“扩投资”与“促消纳”双重目标,从三方面系统施策:一是科学释放投资潜力,涵盖盘活存量、优选新增备案、推进绿电直连、加快储能及光热建设等七项举措;二是多维度提升消纳能力,包括建立预警机制、压减燃煤自备机组发电、发展绿色氢氨醇、精准招商增负荷等;三是健全调度通报机制,压实各方责任。作为今年1月政策的深化拓展,本文件进一步细化实操路径,强化刚性约束,如明确新增项目备案门槛、设定重点行业绿电消费比例及考核问责机制,形成前后衔接、协同发力的政策体系。(199字)

云南50MW光伏项目公示!来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24 08:14:04

云南临沧市镇康县军赛乡中厂村拟建忙吉利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总投资约1.79亿元,由湘投国际电力(镇康)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为50MW交流侧装机容量的地面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达61.0896MWp,采用92560块660Wp单晶硅双玻高效组件,配套156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及相应箱式变压器、35kV集电线路和1座220kV升压站。光伏阵列按16个3.2MW子单元划分,组件以25°–30°固定倾角安装,结合地形采用2排13列竖拼布置;电气系统按“组件串—逆变器—箱变—集电线路—升压站”层级设计。项目施工周期为6个月,目前正处于环评拟审批公示阶段。

2.21元/W!云南保山48.78MW光伏发电项目EPC公示中标结果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8-24 07:55:47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近日,【莫卡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示中标结果。该项目中标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10789.219806万元,折算单价为2.21元/W。据悉,该项目招标人为云绿能(保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额定容量40MW,安装容量48.7816MWp。附招标公告:文章好看就点这里2026光伏热门项目、人脉资源部分素材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

贵州就做好风、光项目用林用草有关工作政策征求意见来源:贵州省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6-08-20 09:29:41

贵州省林业局联合省能源局于8月13日就《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林用草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聚焦新能源项目建设中涉及林地、草地使用的规范管理,强调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现行政策及技术标准,严禁超许可范围施工或违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单位被明确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施工单位的全过程管理与监督,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并主动配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该通知旨在统筹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生态资源保护,在保障风电、光伏项目依法依规落地的同时,守住林草资源安全和生态底线。(198字)

浙江温州洞头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征求意见来源:洞头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19 14:11:16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结果公示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18 08:53:05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并于8月12日公示优选结果。本次优选共确定7个中选项目,总装机规模9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1个,规模4万千瓦,由内蒙古华御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项目名为“华御新能源康巴什4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6个,总规模5万千瓦,中选企业包括鄂尔多斯市康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天耀能源有限公司及鄂尔多斯市泰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均位于康巴什区行政区域内,旨在推进当地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与分布式能源发展。(199字)

华电50MW光伏发电项目公示!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17 10:41:49

云南曲靖市会泽县绿坪村光伏发电项目近日进入环评公示阶段。该项目由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装机容量50MW(安装容量61.72MWp),选址于娜姑镇8个行政村附近的坡地,占地类型以未利用地和灌木林地为主。工程内容包括光伏方阵区、集电线路区、场内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及升压站区等,拟安装85722块720Wp单晶硅组件,配套157台逆变器和21台箱式变压器。项目总投资约2.29亿元,计划2026年8月开工,2027年1月建成,总工期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