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新能源青海海西州200MW 竞价光伏项目、海南州100MW 竞价光伏项目、海西州
100MW 平价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招标人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002)第二标段; (003)第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2 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3 第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07 月16 日 09 时00 分到2020 年07 月27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08 月06 日 10 时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08 月06 日 10 时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峡新能源青海海西州200MW 竞价光伏项目、海南州100MW 竞价光伏项目、海
西州100MW 平价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
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青海海西州200MW 竞价光伏发电项目为青海省2020 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
价申报资格招标项目海西州2020-1#地块100MW 光伏电站、2020-4#地块100MW 光伏电站。
项目位于海西州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内,场址距格尔木市直线距离约140km,场地平整开
阔,场区内规划有园区公路可接S303 省道,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本工程场址中心点坐标分
别为N36.7770°、E93.3668°(2020-1#地块)和N36.7807°、E93.3463°(2020-4#地块),
场地平坦开阔,海拔在2963m~2989m 之间。规划总用地面积分别为1.826km²和1.764km²,
总建设规模为200MW,以8 回35kV 线路接入本期新建110kV 升压站,通过1 回110kV 出线
接入乌图美仁330kV 汇集站,外送线路长度约为10km。
三峡新能源青海海南州100MW 竞价光伏发电项目为青海省2020 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竞
价申报资格招标项目海南州2020-2#地块标段100MW 光伏电站。项目位于海南生态太阳能发
电园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城约40km。场址海拔高度在2993m~3100m 之间,场地平坦开阔,
为草场或半退化草场。场址中心点坐标为N36.0618°、E100.4324°,规划总用地面积1.74km
²。总建设规模为100MW,以4 回35kV 线路接入35kV 汇集站,35kV 汇集站以35kV 电缆及架
空线路接入园区规划建设的330kV 汇集站,35kV 集电线路长度约10km。(35kV 汇集站、330kV
汇集站属青海省2020 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海南州共和县塔拉滩160 万kW 光伏项目基础设施
范围内,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三峡新能源青海海西州100M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海西州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内,海拔
介于2880m~2900m 之间。场址中心点坐标为E93°21′28",N36°51′19",场址区为荒漠
化国有未利用地,场址北侧约4km 处有S303 省道通过,可通过园区规划公路接S303 省道到
达场内,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规划总用地面积1.74km²。总建设规模为100MW。拟以4
回35kV 线路接入Ⅰ标段新建110kV 升压站,35kV 集电线路拟采用电缆接入方式,总长度约
12.5km。(110kV 升压站属青海海西州200MW 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内容,由建设单位
另行委托,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青海海西州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青海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
2.2 招标范围
三峡新能源青海海西州200MW 竞价光伏项目、海南州100MW 竞价光伏项目、海西州100MW 平
价光伏项目工程光伏区、35kV 集电电缆线路、110kV 升压站、110kV 送出线路及电网接入端
间隔的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
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本
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Ⅰ标段为海西州200MW 竞价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Ⅱ标段为海南
州100MW 竞价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Ⅲ标段为海西州100MW 平价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投标
人须按照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Ⅰ标段1#、4#地块分别报价,按标段汇总。
具体合同由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
署
Ⅰ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建设功能完整的光伏电站,主要包括光伏区、
35kV 集电电缆线路、110kV 升压站(储能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投标人需考虑1#地
块5MW/10.5MWh、4#地块5MW/10.5MWh 储能系统场区位置预留)、110kV 送出线路及乌图美仁
330kV 汇集站110kV 间隔扩建、施工电源(并网后作为电站备用电源)、公网通信线路等的
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1:500 地形图测绘,升压站1:500 地形图测绘、
地勘、初步设计报告(含审查)、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阶
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
图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
篇等;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
现场服务工作等。
(2)光伏方阵区设备和材料、35kV 集电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固定可调支架、
平单轴支架、逆变器(集中式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直流柜;35kV 箱式变压器;P 型高
效半片PERC 双面单晶组件440Wp 及以上组件(约197.180MWp)、TOPCon 单晶双面双玻N 型
410Wp 及以上组件(约1.407MWp)、异质结高效双面单晶组件325Wp 及以上组件(约1.404MWp);
汇流箱,通讯柜,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视频监控及站区采集
数据所需的相关设备,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3)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箱逆变设备基础施工(含事故
油池),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及场外防洪及场区
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及该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4)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箱逆变设备,汇流箱,通讯柜,电缆,
接地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
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
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35kV 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
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
工程的协调费用。
(6)110kV 升压站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110kV 设备(主变、GIS)及其附件、35kV 母线
桥、35kV 屋内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水冷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
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
封堵、电气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及远动系统、二次安防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
用电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和光功率预测系统、计量设备、机房动力环境监测系统、快频响应
装置、集中监控系统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包括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
及转发青海西宁集控中心、备用电源、消防及给排水、污水处理、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明、
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和材料,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7)110kV 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楼及配套设施、车库、专门检
修库房、危废库、深井及泵房工程、所有设备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
门、局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防洪、检修道路、给排水以及接入到升压站
内的公网通信线路施工等。
(8)110kV 升压站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安装工程,包括:主变、SVG、接地变、站用电设备、35kV
和110kV 设备(室内GIS)、电缆、消防及给排水、污水处理、环境监测系统和光功率预测
系统、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设备、集中监控系统硬件设备及软件系
统、电力生产管理系统、全场防雷接地、升压站变电架构等设备的安装、试验、监造、催交、
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9)安装调试工程包括:应承担项目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
监理人四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包括集中监控系统及电站数据接入
相关的调试服务(含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及转发青海西宁集控中心)、
电力生产管理系统)﹑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
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9)110kV 外送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送出工程及接入到对侧国网青海电力公司乌图
美仁330kV 汇集站110kV 间隔(扩建)的所有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
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直至验
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
并移交投运。同时还包括乌图美仁330kV 汇集站110kV 间隔侧光缆敷设、架设安装,通道校
验连接;乌图美仁330kV 汇集站110kV 间隔设备采购、安装、试验、调试等;线路参数试验;
线路跨越施工费;标示牌制作及安装;外送线路涉及的各类专项验收(环评、水保等)的报
告编制、审查、验收并承担相应费用。
(10)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
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角比差试验、35kV 集电
线路及110kV 送出线路参数实测、新能源电站耐受能力实测建模、快频响应测试、SVG 首年
性能测试(须签订满足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要求的合同文件并承担合同费用)、等保测评及
安全评估、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检验报告,承担本项
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11)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
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办理项目防雷和消防等批复文件;办理项目安评、
水保(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招标人承担)、环保、洪评、防雷、消防、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
价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办理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手续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
担相应补偿、恢复等费用;委托满足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完成建设及运营期生产生活用水的水
资源论证报告、取得报告的审查意见(或批复)、办理取水证等打井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12)投标人负责场区用地红线内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和征地工作并支付相关协调费用,完成
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
证的办理工作(包含委托地方住建部门质量监督及房屋测绘等工作)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
(13)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预)许可证、配合招标人办理转商业运营手续、配合招标
人完成并网手续(包括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
等)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
(14)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包
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15)本期升压站设计接入容量为300MW,其中包含本标段200MW 光伏项目以及Ⅲ标段100MW
光伏项目,升压站整体设计时需按照500MW 进行规划,预留200MW 相关设备安装位置。
(16)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
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Ⅱ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建设功能完整的光伏电站,主要包括光伏区、
35kV 集电电缆线路等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1:500 地形图测绘、
地勘、初步设计报告(含审查)、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阶
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
图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
篇等;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
现场服务工作等。
(2)光伏方阵区设备和材料、35kV 集电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包括:固定可调支架、平单
轴支架、逆变器(集中式逆变器和组串式逆变器)、直流柜;35kV 箱式变压器;P 型高效半
片PERC 双面单晶组件440Wp 及以上组件(约98.590MWp)、TOPCon 单晶双面双玻N 型410Wp
及以上组件(约0.70356MWp)、异质结高效双面单晶组件325Wp 及以上组件(约0.7020MWp);
汇流箱,通讯柜,电缆、电缆头;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全场防雷接地;承担本项目所有设
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3)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箱逆变设备基础施工(含事故
油池),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及场外防洪及场区
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及该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4)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箱逆变设备,汇流箱,通讯柜,电缆,
接地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
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
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35kV 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
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
工程的协调费用。
(6)安装调试工程包括:应承担项目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
监理人四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
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7)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
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角比差试验、35kV 线路参
数实测、新能源电站耐受能力实测建模﹑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
最终监督检验报告,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8)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
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办理项目防雷和消防等批复文件;办理项目安评、
水保(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招标人承担)、环保、洪评、防雷、消防、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
价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办理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手续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及费
用;办理项目场区永久土地(含林地、草地等)征用手续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协调费
用(征地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9)其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Ⅲ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建设功能完整的光伏电站,主要包括光伏区、
35kV 集电电缆线路等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1:500 地形图测绘、
地勘、初步设计报告(含审查)、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阶
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
图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
篇等;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
现场服务工作等。
(2)光伏方阵区设备和材料、35kV 集电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包括:P 型高效半片PERC 双
面单晶组件440Wp 及以上组件(约124.467MWp)、固定可调支架、集中式逆变器、直流柜;35kV
箱式变压器;汇流箱,通讯柜,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全场防
雷接地;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3)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箱逆变设备基础施工(含事故
油池),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及场外防洪及场区
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及该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4)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箱逆变设备,汇流箱,通讯柜,电缆,
接地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
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发包人
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35kV 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
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
工程的协调费用。
(6)安装调试工程包括:应承担项目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
监理人四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
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7)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
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角比差试验、35kV 线路参
数实测、新能源电站耐受能力实测建模﹑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
最终监督检验报告,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8)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
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办理项目防雷和消防等批复文件;办理项目安评、
水保(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招标人承担)、环保、洪评、防雷、消防、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
价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办理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手续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
担相应补偿、恢复等费用。
(9)其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期要求
Ⅰ、Ⅱ标段:2020 年8 月15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0 年12月31 日全部并网。
Ⅲ标段:2020 年8 月15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1 年6 月30日全部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4 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 个标段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
以上资质;
③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①具有至少3 个100MW 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 总承包业绩;
②设计单位必须具有3 年内至少5 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3年内累计容量至少300MW 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施工单位必须具有3 年内至少5个独立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3 年内累计容量至少300MW 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至少担任过1 个50MW 级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 年7 月16 日 9 时整至 2020 年7 月27 日17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0 元,售后不退。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作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2:00,13:30~17:30)进行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完成标书款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8 月6 日10 时00 分。本
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
台。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斌 18617750068
邮箱:server@chinazbcg.com
网址:www.chinazbcg.com
索比光伏网声明:此招标信息系转载自索比光伏网合作媒体,索比光伏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