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内蒙古电力公司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根据公告,2020年蒙西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消纳能力300万千瓦,其中风电100万千瓦、光伏200万千瓦。其中包括蒙西地区已取得建设指标暂未并网的风电89万千瓦、光伏125万千瓦。
根据公告,考虑到内蒙古地区风电装机已超出国家《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核定的“十三五”期末本地消纳规模2700万千瓦(蒙西地区1700万千瓦),建议将新增建设指标容量全部用于配置光伏发电。
原文如下:
内蒙古电力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要求,内蒙古电力公司会同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开展了蒙西地区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测算论证工作。经国家能源局审核同意,现公开发布相关情况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综合考虑前期电力负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低位运行导致新能源消纳困难等不可抗力因素,国家能源局对2020年一季度风电、光伏发电限发电量不纳入清洁能源消纳统计考核。按照完成《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重点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目标前提下,充分释放新能源消纳能力,按剔除一季度限发电量情形测算,蒙西地区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消纳能力300万千瓦,其中风电100万千瓦、光伏200万千瓦。预计2020年,蒙西地区已取得建设指标暂未并网的新能源项目中,可投产214万千瓦,其中风电89万千瓦、光伏125万千瓦。考虑到内蒙古地区风电装机已超出国家《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核定的“十三五”期末本地消纳规模2700万千瓦(蒙西地区1700万千瓦),建议将新增建设指标容量全部用于配置光伏发电约80万千瓦。(2020年新能源新增消纳能力是指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相关消纳目标要求下的合理新增并网新能源装机规模。)
如重大边界条件变化,将及时测算调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并按程序再次向社会公开发布。
内蒙古电力公司
2020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肖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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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发布《阿拉善盟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主体竞选公告》。
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光伏发电项目日前,甘肃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公告》,公告称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许可登记。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机组情况登记”同一栏目中可登记单台/个(以下统称台)机组/单元(以下统称机组),也可登记多台机组。登记单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机组首次并网发电的日期;登记多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多台机组中最后一台机组并网的日期。同一批次投产机组因机组型号不同分开登记的,投产日期均登记为该批次最后一台机组的并网日期。项目运营企业应对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
可再生能源发电光伏发电电力业务2月29日,浦北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浦北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因地制宜加快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发展公共机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项目建设,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扩大“绿电”利用规模。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促进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和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县乡村公共机构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更好的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
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零碳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整个新能源行业的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高峰。目前,光伏行业也已经迈入了700W+超高功率时代,而随着能源变革的深入推进、技术的不断进步、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在新能源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主体能源的远大目标下,光储氢系统作为一种新型、高效、环保的能源解决方案,受到了广泛关注。当下,发展光氢储系统一体化已然是大势所趋。
天合光能海上光伏发电光氢储系统一体化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光伏发电新能源并网消纳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光伏发电风电新能源消纳3月1日,山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2024年煤电和新能源一体化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本次评选出支持煤电灵活性改造保障性并网风电、光伏项目19个、总容量210.25万千瓦。其中,晋能入围规模超过1GW。
新能源一体化项目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光伏发电新能源并网消纳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内市监标准字【2023】461号),经自治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复审,由我协会、中节能、华为、山路能源等单位牵头编制的《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站运行维护规程(DB15-T 1428-2018)》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复审结论为修订
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站可再生能源2月19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要求自2024年2月22日起实施,《办法》明确,市场化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不实施竞争配置,由投资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按程序认定后由电网企业安排相应装机并网。
可再生能源竞争配置保障性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