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0-HD-ZDGJ-0000-1-0033-1/8
一、 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一)招标范围
1. 光伏电站设备和设施,包括光伏组件、支架、道路、支架基础、围栏等综合维保。详见“技术规范”
2. 大冲灰场:
2.1 灰场生产区域全部生产生活、安全、环保、水工设备设施和土建建构筑物;
2.2 招标方配置的工程机械与生产车辆维保;
2.3 新店加油站至灰场运灰道路(1.8km)维保。
(二)光伏电站概况
光伏电站备案装机容量100MW,由新店一期40MW,新店二期10MW,青山50MW三个项目组成,新店项目位于普安县新店镇大山坡,青山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贵州黔西南州普安县青山镇范家寨村、博上村,三个项目毗邻,占地面积约2700亩,属于典型的山地光伏电站,对外交通便利,北距普安县23.7km,东北距贵阳市200km,三个项目共用一个升压站,采用联合送出方式。工程于2017年2月26日正式开工, 2017年6月29日投运并网发电,2017年11月全容量投产,共有发电单元63个,箱变63台,汇流箱567台,逆变器2195台。
(三)灰场概况
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新店镇,毗邻新店光伏电站,为燃煤火电厂配套生产设施,属于干灰场,主要用于燃煤电厂发电副产品石膏、粉煤灰、炉渣的堆放贮存,库区占地10.39万平米,初期设计库容153万方,从青山火电厂出发沿313省道,经新店加油站,光伏区运灰公路至灰场,距离火电厂约14km,平均海拔高程约1580米。
二、工期要求
本标段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若一年期满,招标人认可投标人服务质量,根据招标人意愿可选择续签合同。
三、合同起止时间
计划:2020年05月01日至2021年04月30日。
四、投标人资格
【基本资质要求】---服务类6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以在2015.4-2020.4之间的业绩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运维服务且服务时间一年及以上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需随投标文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