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的指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成立了专家组和工作专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0年5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yijian@nea.gov.cn),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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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
2020年4月3日
2017年以来,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的指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成立了专家组和工作专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0年5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yijian@nea.gov.cn),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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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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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可再生能源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本次修法立足于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建设能源强国和推进生态文明的战略需要,旨在适应我国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新阶段的制度需求。草案共十章七十六条,系统完善了法律框架:明确坚持党的领导,调整立法目的与基本原则;强化资源调查、规划编制与项目开发管理;规范生产、并网、输送等环节;健全市场化交易机制与价格形成规则;压实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促进绿色消费;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链升级;完善配套保障措施、监管体系及法律责任。修订工作以构建全球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实践为基础,推动法治保障与产业发展协同深化。(198字)
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呈现“扩量提质”良好态势:发电量达3.1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8%,占全部发电量的41.8%,已超第三产业与居民生活用电量总和,满足全社会近四成用电需求;新增装机1.8亿千瓦,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1.7%,其中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1.7亿千瓦;截至9月底,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达25.18亿千瓦,占总装机的60.94%,风光装机突破20亿千瓦、占比近48.7%,光伏装机历史性超过煤电,成为第一大电源品种。风光发电量达1.9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贡献了全国发电增量的87.5%。
国家能源局于11月2日发布《2026年9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情况公告》。数据显示,当月全国共新增此类项目3552个,涵盖风电、光伏和生物质发电三类:其中风电项目15个,光伏发电项目3536个(含集中式53个、工商业分布式3483个),生物质发电项目1个。公告明确将户用光伏排除在统计范围之外,并附有风电、集中式光伏及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详细清单。此外,文件还规范了项目编码规则,采用17位字符结构,包含项目类型、能源类型、技术类型、时间、地理地址、顺序编号及校验码七个组成部分,以统一标识和管理新增新能源发电项目。
山东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5日发布《山东省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政策要求(发改价格〔2026〕114号)。该细则拟建立覆盖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明确其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中所贡献的可用容量可获得相应容量电费补偿。此举标志着山东将风电、光伏等波动性电源纳入容量补偿体系,推动多元电源协同参与系统可靠性建设。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省发改委价格处反馈建议。(198字)
《江苏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实施方案(试行)》由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制定并印发,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精神,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方案立足江苏电力市场实际运行情况,聚焦保障新能源全面、有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其核心目标是通过明确报价规则与管理要求,支撑江苏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并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及省内相关发电(集团)企业,实施中遇重大问题需及时上报。
截至2026年9月底,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20.1亿千瓦,其中光伏13.1亿千瓦、风电7.0亿千瓦,同比分别增长16.5%和20.4%。今年前九个月新增风光装机约1.7亿千瓦,发电量达19333亿千瓦时,增量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64%,成为推动能源转型的主力。在能源安全方面,风光在迎峰度夏午间最大出力占比超40%,显著支撑高峰供电可靠性。投资层面,风光领域完成投资额约占全国能源总投资的三分之一,带动全产业链发展。国家能源局下一步将聚焦解决阶段性问题,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
10月2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上海市贯彻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俗称“136号文”)。该文件标志着上海新能源发电上网机制的重大调整:自2024年11月起,新投产的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不再享受“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政策,其全部上网电量需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已并网存量项目在过渡期内仍按原政策执行,但也将逐步纳入市场化交易范围。通知还明确,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可采取中长期合约、现货交易等多种方式,并鼓励配建储能或购买调峰资源以提升消纳能力。此举旨在落实国家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部署,推动电力系统由计划调度向市场驱动转型,强化新能源在电力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与责任。
2026奇瑞全球创新大会于10月20日在芜湖举行,主题为“Change 改变”,集中发布了包括太阳能汽车与空气取水技术在内的11项核心技术。该太阳能汽车采用轻质柔性光伏车衣,单件重仅1.5kg/㎡、厚1mm、可卷曲收纳,适配车顶与发动机盖,有效贴附面积不少于4㎡,峰值发电功率达640W,单日最高发电量6度;所发电量经一体化控制器直充动力电池,传输损耗低于10%。配套的空气取水系统使用新型吸附材料,可在20%–90%湿度环境下稳定运行,循环寿命超500次,集成净水功能,日产直饮水5升;支持太阳能与市电双模供电,日均耗电不足0.5度,具备离网自给能力。(199字)
本文公布了2026年第十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份政策文件要求,经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申报、国家电网初审、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及公示程序后正式发布。本批共纳入新增补贴项目11个,总核准/备案容量189.81兆瓦,其中集中式项目3个(169兆瓦)、分布式项目8个(20.81兆瓦);同时对补贴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变更项目29个,总容量515.68兆瓦,含集中式8个(506兆瓦)和分布式21个(9.68兆瓦)。清单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发布,体现补贴管理的常态化与规范化。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吉林省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是吉林省为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推动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而制定的专项文件。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非居民、非农业的法人用户直接供电,分为离网型和并网型两类。文件界定了适用负荷类型(如绿氢、钢铁、数据中心等新增及符合条件的存量负荷)与电源类型(含新建集中式电源、分布式光伏汇流及存量未并网/已并网新能源改造),强调“以荷定源”原则,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30%(2030年前提升至35%)。方案还系统规范了项目管理、源荷匹配、建设模式、责任界面、运行调度、交易价格、绿电溯源、申报实施及退出机制,并明确由项目主责单位统筹建设与运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强化安全与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