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德清县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7〕30号)相关精神,县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导小组开展了2020年第一批屋顶光伏发电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高新区经发局、各镇(街道)均严格按照申报程序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经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联审,并委托湖州正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德清县屋顶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审计报告书(湖正会专〔2020〕第1号),共审核认定符合补助条件的屋顶光伏271户,总计8643759.40元,其中:自然人屋顶光伏发电申请217户,申请补贴金额1638555元。工业企业屋顶光伏补贴申请54户,申请补贴金额7005204.40元。
2020年第一批屋顶光伏发电补助资金公示期5天(3月23日至27日);如有意见,请联系县发改局能源管理科,电话:0572-8065346、8074019,县发改局办公室,电话:0572-806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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