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突袭之下,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遭遇短期困难,中央和地方多项有针对性的政策正在陆续落地。收集了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近期出台的企业帮扶政策措施,供大家参考。
目前观察的各地已出台的政策,总体原则是:即使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未能正常参展,仍能拿到正常补贴。甚至部分地区已出台相应的止损意见办法。
浙江省
台州市:对外贸企业因疫情影响取消境内外参展的,给予展位损失费50%的补助。
临海市:加大外贸企业参展补助。因疫情导致不能参加境外展会的,对企业已支付且确实无法退回部分的展位费按80%给予补助。
宁波市:因疫情被迫放弃参展的外贸企业给予展位费补助。
湖州市:加强外贸支持列入年度市级财政补助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
嘉兴市: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年度参展目录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按原展位补助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年度参展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按原展位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
衢州市:列入年度各级财政补助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
丽水市:加大外贸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列入商务、贸促会系统和市本级补助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展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范围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补助。对2020年度企业参加的境外国际性展会,亚洲地区每个展位定额补助3万元,其他地区(含西亚)每个展位定额补助4万元,每家企业年补助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企业参加国内国际性展览会(不含广交会),每个展位定额补助0.8万元,每家企业年补助上限由8万元提高至16万元。
绍兴市:给予境内外展会参展企业费用补助。列入年度重点支持目录的境内外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展的,给予100%展位费补助;重点支持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参展企业50%展位费补助。
鄞州市:给予企业展位补助。对已付费报名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参展的,仍按原应展标准补助。
天津市
天津市:对已发生境外展会展位费用给予支持。对于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参加境外展会并已发生展位费用的外贸企业,继续给予展位费一定比例支持。
山东省
东营市:加强外贸支持。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可向市贸促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减少损失。对出现国际贸易纠纷的外贸企业,要及时提供涉外法律援助服务。对已报名付费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不能参展的,仍按原标准予以补贴。
滨州市:对已缴纳展位费用、因疫情不能正常参展造成损失的外贸企业,按照实际参加展会的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
淄博市:对已付费报名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参展的,仍按原标准补助。
烟台市:对已缴纳展位费用、因疫情不能正常参展造成损失的外贸企业,按照实际参加展会的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
江苏省
丹阳市:对我市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境外参展,且于疫情响应期前支付参展费用、发生实际损失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补助。
昆山市:对因疫情不能赴境外参展并已发生展位费用的企业,可参照相关境外参展政策,给予相应补贴。
海门市: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支付了境外参展费用后无法赴境外参展的,按不超过实际参展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助。
盐城市:企业参加相关境内外展销活动,寻求合作机会,参加摊位费用由各级财政承担50%。
苏州市吴江区: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无法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仍参照吴江区海外展政策给予补助。
无锡市:对无锡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境外参展,且于疫情响应期前支付参展费用、发生实际损失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补助。对当年无锡企业实际赴境外参加各类展会,展位费支持比例统一提高到不超过80%。组织线上展会,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对受疫情影响而经营困难、亏损严重的外贸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河北省
河北省: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展览会。落实我省2020年境内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重点展会支持政策,应补尽补。因不可抗力原因被迫放弃参展,经协调境外主办方仍不予退款的,参照百展支持标准,对展位费给予支持。
陕西省
西安市:对我市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境外参展,且于疫情响应期前支付参展费用、发生实际损失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补助。
广东省
东莞市:对参加符合条件展会的给予企业展位费、特装布展费50%的资助,每家企业参加同一展会最高资助10万元。
河源市: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已缴纳展位费用、因疫情不能正常参展造成损失的外贸企业,按其实际损失展位费用的80%予以财政补助。每个展位补助损失费用不超过250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2个展位。
佛山市顺德区:因疫情不能赴境外参加顺德区2020年重点境外展览计划的企业,对其已实际发生的展位费将给予专项扶持。
安徽省
合肥高新区:对已缴纳境外展位费用、因疫情不能正常参展造成损失的企业,按缴纳报名注册费用和展位费用的50%,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铜陵市: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涉企资金,要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对列入年度市级财政补助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已支付参展费用而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对补助目录范围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宣城市:加强外贸支持。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事认证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服务,包括出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和国际信用保险理赔等,保障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汇顺利进行。列入年度市级财政补助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行、宣城海关。
上海市
青浦区: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
贵州省
贵阳市: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境外参展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现行政策予以补贴。
重庆市
两江新区:企业因疫情不能参加境外展会并已发生展位费用,给予70%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