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翔集团有限公司屋顶光伏发电二期项目是由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投资新建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总容量为1775.34kWp,选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量消纳模式。本项目分布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东海翔集团有限公司屋顶光伏发电二期工程的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地方关系协调、并网接入系统手续办理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及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包含国网公司的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5.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则必须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则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6. 业绩要求(以下两条须满足其中一条) 1)投标人近3年以来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已投运分布式光伏容量总计2MWp及以上施工业绩; 2)投标人近3年以来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已投运分布式光伏容量总计2MWp及以上设计业绩。 7.项目经理要求: 1)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提供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在近三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并提供单位任职文件或相关合同复印件。 3)在本工程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8.其他: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核发的专职安全员资质且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成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2名。 9.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11月26日9:00至2019年12月2日17:00
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