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光伏要闻 > 正文

听说弃光要对电网罚款,可能吗?你敢告吗?

来源:智汇光伏发布时间:2019-11-24 11:12:32

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就《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文件提出:

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包括优先发电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两部分。电网企业应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除市场交易电量外的所有上网电量。电网企业不配合建设送出工程,不及时提供并网服务,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电网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弃电对电网索赔第一案

这让我想起之前著名的“自然之友起诉甘肃电网公司”的案例。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发生弃风弃光,电网是要对企业进行赔偿。自2014年出现弃电现象以来,即使高峰时被弃电95%,也从来没有哪个可再生能源企业敢起诉电网公司。其中缘由,相信每个跑过电网手续的人心里都有数。

2017年6月6日,自然之友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起诉国网甘肃公司,要求赔偿3.1亿元,并在甘肃兰州中院立案。

2018年4月10日上午,银川市中级法院召开了庭前沟通会,原、被告双方交换了意见,而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作为本案的支持起诉单位也派代表出席。

2018年8月14日,甘肃兰州中院作出裁定,驳回自然之友的起诉。

法律(《可再生能源法》)都管不了的事情,发改委的部门行政法规能管得了吗?

退一万步,有哪个企业敢去追求?民事纠纷,民不告官不究。可再生能源企业吃亏也不敢上告,对电网的罚款又从何而来?

文件正文

关于《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规范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原电监会25号令)修订工作,形成了《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21日。公众可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drc.gov.cn),进入首页“意见征求”专栏,点击“关于《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栏目,提出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66023677,或将邮件发送至guotao@nea.gov.cn。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

《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规范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下同)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水力发电参照执行。

第三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包括优先发电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两部分。优先发电电量是指保障性收购电量等由国家政策明确要求优先上网的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电力系统消纳能力、安全和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参考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结合各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责任、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展、用电需求、负荷特性和调节能力等情况进行核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并网、电网运行、产业发展和成本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对于设定保障性收购电量的地区,保障性收购电量之外的市场交易电量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参与市场竞争方式获得;未设定保障性收购电量的地区,电网企业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和消纳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量。

第四条 电网企业应全额保障性收购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符合并网技术标准并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按规定豁免的除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除市场交易电量外的所有上网电量。

前款所称市场交易电量是指售电企业、电力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以及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交易购买的可再生能源电量。

第五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其电网经营范围内可再生能源电量情况实施监管。

第六条 电力企业(含从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个人,下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建设、生产和交易,并依法接受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当互相协助、配合,落实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电量的全额保障性收购。

第二章 监管要求

第七条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划和规定要求,规划建设或者改造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按期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建设、调试、验收和投入使用,保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网络条件。

第八条 电网企业应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供规范便捷的并网服务。

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并网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技术标准。

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应当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

第九条 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保障设备安全,避免或减少因设备原因导致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能全额上网。

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设备维护和保障设备安全的责任分界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未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上网的要求,根据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电量计划和市场交易电量计划,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进行日计划方式安排和实时调度,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交易规则,调整区域内或跨区域电网机组组合和出力,保障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

第十一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符合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特性、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上网的具体操作规则,并按对应级别分别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电力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应当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有关资料。

可再生能源发电未能全额上网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记录未能全额上网的持续时间,估计电量,必要时与相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进行核实,并进行具体原因分析。

第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电价政策及有关规定对优先发电电量及时、足额结算电费;按照合同约定或市场形成的交易电价对市场交易电量及时、足额结算电费。

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及时转付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第三章 监管措施

第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电网企业应当于每月(年)第10个工作日前向国家能源局或其所在地派出机构报送上一月(年)度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情况、优先发电电量情况、市场化交易电量情况、弃电情况、弃电原因分析及相关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 电网企业在电力交易机构的必要配合下,应当于每月(年)第10个工作日前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披露下列信息:

(一)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电价,优先发电电量及市场交易电量、电价;

(二)可再生能源发电未能全额上网的持续时间、估计电量、具体原因分析和相关的改进措施。

第十六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力交易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提供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如实回答有关问题。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报送的统计数据和文件资料可以依法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七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并网双方达不成协议,影响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

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调解。

第十八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违反国家有关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理情况,可以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电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电网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有关规定建设或者未及时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阻碍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的;

(三)无正当理由未提供或者未及时提供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的;

(四)违反规定未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的;

(五)其它因电网企业或者电力调度机构原因造成未能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情形。

电网企业应当自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认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之日起15日内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电力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电费结算、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料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监管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5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www.solarbe.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推荐新闻
光伏组件退役潮来袭,回收市场蓝海待挖掘

光伏组件退役潮来袭,回收市场蓝海待挖掘

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型,光伏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然而,在这一绿色能源的光环背后,废弃光伏组件的环境影响逐渐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预计在未来几年内,大量光伏组件将达到其使用寿命,如何妥善处理这些

废弃光伏组件回收与再利用
2024-04-19
废弃光伏组件回收市场究竟有多大?数据揭示惊人潜力

废弃光伏组件回收市场究竟有多大?数据揭示惊人潜力

随着全球光伏产业的迅猛发展,光伏组件退役和废弃问题日益凸显。这些曾经为清洁能源事业立下汗马功劳的光伏组件,在退役后如何得到有效回收和利用,正成为业界和公众关注的焦点。一组引人注目的数据近期浮出水面,不

废弃光伏组件回收退役光伏组件
2024-03-27
“最后一公里” 光伏退役成为新千亿赛道

“最后一公里” 光伏退役成为新千亿赛道

2050年,我国废弃光伏组件将达到2000万吨。但我国废弃光伏组件回收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可以肯定的是,光伏组件回收将成为新兴产业。也有人称此环节是整个光伏绿色产业链的最后一公里。截至2021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

废弃光伏组件回收光伏组件光伏发电装机
2022-05-12
2020年全国各省区光伏、风电建设运行情况

2020年全国各省区光伏、风电建设运行情况

01电源结构2020年,我国电源总装机量为17.02亿千瓦,电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发电装机容量比2019年底净增加1.47亿千瓦,其中,光伏与火电均增加0.39亿千瓦、风电增加0.63亿千瓦、核电增加0.0128亿千瓦、水电增加0.0395

光伏利用率弃光量利用小时数
2021-02-09
蒙东弃风率达11.3%!2022年1-6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发布

蒙东弃风率达11.3%!2022年1-6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发布

弃风最严重的地区为蒙东,1-6月份风电利用率仅有88.7%;其次为蒙西、吉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1-6月份风电利用率均低于95%。弃光最严重的省份为西藏,1-6月份光伏利用率仅有79.6%;其次为青海,1-6月份光伏利用率为89.1%。

弃风新能源
2022-08-12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保能源安全的战略支撑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保能源安全的战略支撑

当前,我国能源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保障能源安全比以往更为迫切。建议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能源转型与升级,变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老双控,为可再生能源

能源安全可再生能源弃风弃光
2020-10-21
多地放缓风光开发建设用意何在?

多地放缓风光开发建设用意何在?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风电、光伏发展形势不容乐观。12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大幅下降,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看,尽管3月份开始恢复正增长,但预计全年增幅放缓,各类发电机组利用率都在降低。尽管前三个月全国平

秦海岩新能源消纳弃风弃光
2020-04-08
甘肃能源监管办与酒泉市委 研究推进酒泉新能源基地高质量发展

甘肃能源监管办与酒泉市委 研究推进酒泉新能源基地高质量发展

3月11日,甘肃能源监管办与到访的酒泉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研究推进酒泉市新能源产业发展。酒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何效祖对甘肃能源监管办多年来对酒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

新能源项目电力市场弃风弃光
2020-03-13
云南:春节12:00-16:00执行深谷电价,电价下浮60%

云南:春节12:00-16:00执行深谷电价,电价下浮60%

1月20日,云南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实行春节期间深谷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在现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基础上,2025年1月28日至2月12日(除夕至正月十五共16天)每天午间的12:00—16:00共4个小时执行深谷电价,电价在低谷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20%(即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

分时电价电网企业
2025-01-22
云南:水风光一体化”新能源配套接入列为重点保障建设工程

云南:水风光一体化”新能源配套接入列为重点保障建设工程

日前,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的通知。其中表示,电网企业要将“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新能源配套接入工程列为当年重点保障建设工程,并建立健全“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联合调度机制,统筹来水、气象、负荷预测预警,滚动研判供需形势变化,加强加密日常运行分析,实现“水风光一体化”调度,提高资源利用率。

电网企业水风光一体化
2025-01-06
国家能源局就电网安全发布重要通知

国家能源局就电网安全发布重要通知

11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的通知。《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补充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范畴和责任主体。将新型并网主体纳入电网安全风险管控范畴,明确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其他并网主体的业主单位等风险相关方责任。

电网企业电力用户
2024-11-19
河北唐山:黄、红色区域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宜配置储能

河北唐山:黄、红色区域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宜配置储能

8月28日,河北省唐山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并网运行管理的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布式光伏接入遵循就地接入、就近消纳原则,在满足供电安全及系统调峰的条件下,避免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电。在分布式光伏配储要求上,储能规模以不出现长时间大规模反送、不增加系统调峰负担为原则配置。在承载力为绿色区域,可正常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在承载力为黄色、红色区域,新增的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宜配置储能。

分布式光伏电网企业
2024-08-30
全球最大光储项目启动,晶科能源成首选供应商

全球最大光储项目启动,晶科能源成首选供应商

近日,在阿布扎比可持续发展周(ADSW)上,全球可再生能源和可持续城市发展领域的领军者马斯达尔(Masdar)宣布,晶科能源正式成为其全球首个大规模全天候千兆级可再生能源项目——阿联酋RTC(Round the Clock)项目的首选组件供应商。

晶科能源可再生能源
2025-01-21
山西:扩大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和应用规模

山西:扩大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和应用规模

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集中开发和分散发展并举,在保护生态、保护耕地,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支持县域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区县,优先规划建设集中式风电、光伏基地。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空间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优先就地开发、就近并网消纳。

可再生能源光伏
2025-01-15
人民日报:“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有序推进

人民日报:“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有序推进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利用农村零散闲置非耕地建设“驭风行动”项目,有助于实现“电从身边来”,如果与分布式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多能互补、深度融合,就能够在农村地区建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调整农村能源结构。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
2025-01-08
驱动能源变革新征程 光伏组件价格指数发布

驱动能源变革新征程 光伏组件价格指数发布

当前,能源领域正经历着深刻变革,可再生能源成为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力量。其中,光伏产业凭借其清洁、高效、可持续的特性,在全球能源版图中占据着愈发关键的地位,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

可再生能源光伏组件
2025-01-06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听说弃光要对电网罚款,可能吗?你敢告吗?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