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6MW以下光伏、风电不必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来源:智汇光伏发布时间:2019-11-24 11:19:53

11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为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继续实施电力业务豁免权政策,以下五类项目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2.单站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3.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4.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5.电量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和地(市)级及以下调度机构调度的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烧自备电站等五类。

此外,经营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以及余热余压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的的企业,可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申请要求。 通知中还指出,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严把许可准入关、规范许可管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许可审批服务等内容。

原通知(征求意见稿)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充分发挥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19年12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63976381,或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zgz@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

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充分发挥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现就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一)继续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政策

以下发电项目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2.单站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3.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4.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5.电量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和地(市)级及以下调度机构调度的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烧自备电站。

相关企业或个人(以下简称“项目运营主体”)经营上述发电业务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项目运营主体在与电网企业办理并网运营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供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上述项目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由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进行公示注销,公示期不少于30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注销手续。

派出机构要通过电网企业、调度机构等多种渠道积极联系有关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二)简化部分发电企业许可申请要求除按本通知可以豁免许可的情况外,经营以下发电业务的企业,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申请要求。

1.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

2.余热余压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具体简化内容如下。

主要负责人方面。企业安全负责人、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允许一人兼任其中两项或三项职务。

财务资料方面。不再要求提供年度财务报告、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情况说明即可。

二、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严把许可准入关

(一)明确发电机组并网许可要求

发电机组(豁免项目除外)应当在完成启动试运工作后3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在此规定时限之前,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可暂不提供电力业务许可证,超过规定时限仍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有关机组不得继续发电上网。

(二)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许可准入监管

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豁免项目除外)发电机组(单元)并网后,应于3个月内完成有关机组的启动试运行工作,并在完成启动试运工作后3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分批投产的风电或光伏发电项目,应分批开展启动验收,分批申请许可。未按上述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网发电的,对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企业、调度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记入企业信用信息记录。

(三)做好投产煤电项目的许可管理

对于未列入投产名单的煤电项目(不含燃煤背压机组),不得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四)做好煤电机组市场退出,促进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促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发改能源〔2019〕431号)文件精神,对于列入淘汰关停计划的煤电机组(应急备用电源除外),派出机构应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落后煤电机组关停方案和年度关停计划明确的时限,督促企业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经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确认已实际关停的项目,按规定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

煤电应急备用电源关停后应及时注销或变更电力业务许可证,关停机组发电权转让不需要保留电力业务许可。

三、 规范许可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调整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申请条件中“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调整为“具有供电区域的划分意见或协议书”。

(二)规范增量配电业务许可管理

在供电企业持有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副本“供电营业区覆盖范围”中统一标注“不含已许可的增量配电区域”。各派出机构应当在本通知印发后及时组织供电企业集中办理许可证信息标注工作。

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增量配电业主依法享有许可范围内经营供(配)电业务权利,原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要求,妥善处置存量资产和用户,不得在该区域内发展新用户。

派出机构向增量配电业主作出的许可决定应同时抄送原供电企业。

(三)加强输、供(配)电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输、供(配)电企业应当严格履行持证企业义务,按照要求开展年度自查,发生变更事项及时向派出机构提出申请,输、供(配)电企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记入企业信用信息记录。

输电企业新建、改建输电线路或者变电设施投入运营的,每年二季度集中办理上一年度此类许可事项变更手续。

供电企业新建、改建供电设施投入运营或终止运营供电设施,不列入许可事项变更,按照登记事项变更管理。供电企业应于每年二季度集中向派出机构报送主要设施、设备变化情况并办理变更手续。

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许可审批服务

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要求,为全国各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开辟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提高许可服务质量。主要措施如下。

(一)全程网上办理

企业可于所在地派出机构网站,全程网上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新申请、变更、延续等业务,实现许可办理“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各有关派出机构应在门户网站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及办理标准并公开办理进度,方便企业咨询、查询、办理相关业务。

(二)压减申请材料

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信息由派出机构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信息由派出机构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

(三)缩短审批时限

电力业务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审批时限,由“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调整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各派出机构要大力压减审批时间、优化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批准工作。

(四)强化信用监管

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手段,对持证企业依据其信用状况分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和信息公示,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4〕151号)过期失效,不再执行。本通知下发前有关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911/24/317130.html
责任编辑:hanzh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942GW!电力央企最新风、光装机情况!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8-05 09:22:57

本文梳理了14家中央企业截至2025年底的风电、光伏装机情况,显示其在国家新能源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统计数据显示,这14家央企风电累计装机达434.78GW,占全国风电总装机的67.9%;光伏累计装机达507.28GW,占全国光伏总装机的42.2%;合计新能源装机规模达942GW。其中,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华能集团分列前三,装机均超1.1亿千瓦。2025年,上述央企新增新能源装机14879万千瓦,占当年全国新增总量的34%,其中光伏新增9034万千瓦、风电新增5845万千瓦。在“十四五”期间,五大电力央企风电新增141GW(占全国39%)、光伏新增277GW(占全国29%),整体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但部分企业2025年新增规模出现放缓。(199字)

7月31日停止运营!又一光伏企业破产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05 08:39:35

Sono Motors GmbH于2024年7月31日停止运营,并于8月3日正式宣布再度申请破产。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最初以研发太阳能电动汽车Sion为核心业务,但该项目于2023年5月首次破产后转向B2B光伏业务,专注为车企及车队提供车载太阳能解决方案。尽管持续与投资者接洽,公司始终未能获得稳定融资;关键转折点是主要投资方Sono Group N.V.于2026年3月宣布立即撤资,直接触发重组。目前,企业正通过破产程序寻求收购方,拟转让包括品牌、全部知识产权、硬件组件、技术文档及Solar Data Services等资产,重点涵盖车载太阳能集成技术、充电控制器等电力电子方案。其目标是推动现有技术规模化落地。

新疆电力和静抽蓄配套100万千瓦光伏全容量并网来源:国家能源集团 发布时间:2026-08-03 09:17:49

新疆电力和静抽蓄配套100万千瓦光伏项目于7月28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由和静15万千瓦、焉耆25万千瓦、博湖60万千瓦三个子项目组成,并同步建成167.5兆瓦/335兆瓦时储能电站。作为开都河流域千万千瓦级纯绿电清洁能源基地的关键组成部分,该项目年发电量约18亿千瓦时,将与流域水电及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协同运行,显著提升南疆电网调峰能力与运行稳定性。建设过程中,新疆电力克服风沙频发、地质复杂等困难,通过优化设计、工艺创新和精细管理保障高质量交付。项目累计带动当地就业超3000人次,有力支撑巴州经济社会发展,并为南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提供重要支撑。

CPIA:光伏参与电力市场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发布时间:2026-07-30 10:04:37

本文聚焦2025年我国光伏全面参与电力市场的政策演进与实践路径。文章系统梳理了国家层面推动电力市场建设的关键政策,包括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构建、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目标、虚拟电厂顶层设计及辅助服务市场规范化;重点解读《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136号文),阐明光伏从保障性收购转向市场化定价的制度框架,明确存量与增量项目的分类结算机制。同时,分析绿电绿证体系完善进展及跨省绿电交易突破,并结合山东等地实践,指出光伏需以“机制电量”为收益锚点,通过功率预测提升、配储优化等方式应对时间价值与空间价值变化,实现全维度市场参与。

可再生能源学会成员单位盘点:五大头部企业综合实力深度解析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26-07-24 17:08:04

本文系统梳理了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CRES)五大核心成员单位——阳光电源、天合光能、隆基绿能、晶科能源与金风科技的综合实力。文章首先指出,在可再生能源跃升为我国电力系统第一大电源(2026年装机占比超60%、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36.4%)的背景下,产业链对技术整合能力、系统解决方案深度及可持续发展实践提出更高要求。随后,文章分别解析五家企业在各自优势赛道的布局:阳光电源以“光、风、储、电、氢”全链路技术融合和PowerMatrix矩阵逆变器等原创突破为代表;天合光能聚焦分布式光伏与i-TOPCon/钙钛矿叠层电池研发;隆基绿能引领BC电池产业化与氢能协同;晶科能源深耕N型TOPCon技术并屡破效率纪录;金风科技则持续强化深远海风电整机创新与LCOV评价体系转型。最后,文章通过多维对比,凸显阳光电源在技术广度、系统重构能力和ESG治理深度上的综合领先性。(198字)

中山大学《Nature Communications》:内置旁路二极管太阳电池结构提升光伏组件抗遮荫能力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 发布时间:2026-07-24 10:12:05

中山大学与隆基绿能联合研发内置旁路功能太阳电池,首创反向导电通道结构,无需外置二极管即可自动抑制热斑、提升遮荫下功率稳定性。成果发表于《Nature Communications》,兼具高效率与强抗遮挡能力,推动光伏组件安全可靠性升级。

一光伏企业支架业务被收购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22 08:54:28

美国光伏支架制造商Unirac收购了Terrasmart的光伏支架业务,旨在拓展其在工商业(C&I)和分布式发电(DG)领域的布局。此次交易使Unirac在其原有户用及工商业平屋顶支架产品线基础上,新增地面支架、跟踪支架和光伏车棚等解决方案,显著丰富了产品体系。Terrasmart长期专注于美国分布式发电市场,具备相关技术积累与项目经验。通过整合,Unirac将自身在研发、供应链和工程技术服务方面的优势赋能被收购业务,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公司表示,合并后可覆盖北美市场更广泛的光伏支架应用场景,强化其在分布式能源基础设施领域的综合竞争力。(198字)

桂冠电力:2026 年上半年光伏发电量同比增长22.94%来源:桂冠电力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6 09:47:02

桂冠电力发布的2026年上半年发电数据显示,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239.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67%。其中水电贡献最大,达213.27亿千瓦时,增幅57.72%,主要受益于红水河流域来水偏丰(同比多出50%);新能源发电量显著增长,风电达12.95亿千瓦时(+18.59%),光伏达8.79亿千瓦时(+22.94%),反映其装机规模持续扩大;而火电仅4.5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9.44%,主要受广西火电装机容量增长趋缓及新能源占比提升影响,导致火电利用小时大幅下降、发电空间被压缩。整体呈现“水电主导、新能源提速、火电收缩”的结构性变化。

浙江监管办征求2026年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来源:浙江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8:15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天合光能助力菲律宾RASLAG 4光伏电站获合规认证,持续赋能东南亚绿色电力发展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07-14 09:29:37

天合光能供货的菲律宾RASLAG 4光伏电站(36.65MW)正式获能源监管委员会合规认证,2024年10月并网,年均发电48GWh,可满足2万户家庭用电,减碳3.4万吨/年。项目彰显天合光能在东南亚本土化布局成效与大型地面电站落地实力。

严阵以待防“巴威”!电管家集团筑牢汛期电力安全防线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26-07-10 16:53:56

文章介绍了电管家集团为应对第9号台风“巴威”所采取的系列防汛保电举措。面对台风可能影响东南沿海并深入内陆、波及长江中下游及华北黄淮地区的气象形势,集团迅速启动区域防台防汛专项预案,统筹上海、福建、江苏、安徽等地电力项目。秉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原则,开展全域隐患排查:针对光伏项目强化组件加固与排水疏通;对储能项目重点检查密封性、温控及消防系统;在建工程及时停工避险、加固设施;同步联合客户对代运维资产和托管站点开展防水防风巡查。集团实行24小时值守,配齐应急物资与发电设备,落实限时整改、“零报告”等机制,构建起“提前排查—全程值守—快速响应—闭环管控”的防汛保电体系,全力保障人员、资产与供电安全。(198字)